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2-01 10:12   点击率:165打印】【关闭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527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协调推进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在深化“玉溪之变”中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以更好服务效能激发更强市场活力,助力玉溪建设“一极两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18号),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分级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权责清单的有效衔接和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有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机制,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推进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探索“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大力推广云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推行“一窗申报、一网填报”办理服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互通,推进区域评估、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提升审批便利度和工作效率。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巩固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20227月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和“交地即交证”,加快推进“用地一码通”系统建设,完善全生命周期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园区推进“标准地”出让试点改革,探索试点园区统一组织完成节能、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区域评估,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和落实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反馈市场准入问题的渠道,优化案例通报和问题纠正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促进公平正义

(八)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面汇集监管数据信息,科学开展监管执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应用建设,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的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创新包容监管和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推进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加大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措施,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线索排查,配合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十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信息,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政务服务大厅(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健全优化服务机制,提升实体大厅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政务e·如意”自助服务终端建设,上线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各政务信息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汇聚和共享交换,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就近能办。力争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提高到35%以上。〔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采集备案,积极探索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应用。力争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实现互通互认。〔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健全完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工作机制,配合推进西南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力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乡村级平台实际办事率。加快推动第一批办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上线运行,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优化民生保障服务。实行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推动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探索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网上办。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规程,积极推进网上办理,促进社会保障提质增效。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分析,精准开展救助帮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医保局、玉溪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完善和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着力提高主动评价率,加强评价信息分析应用,跟踪做好差评回访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投诉调解和高频问题化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价监督。〔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十九)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优化整合办理事项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推动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企业开办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并进一步优化提升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巩固发挥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强化信息互通,服务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支持。加强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扩大专属“银税互动”融资产品受惠企业范围。加大再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等政策落实,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统筹推动税费信息归集和优惠政策信息推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事项网上办、个人事项掌上办。推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等功能运用,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方案,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经纪人培养力度,搭建综合性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同类企业间“共享用工”。清理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的不合理设定。大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完善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核准)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重点外资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加强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推广运用,推进电子化流转,优化通关办理流程。优化进口减免税、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服务效能。〔市商务局、玉溪海关、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评价渠道。充分运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综合平台,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实现企业和群众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闭环工作机制和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服务渠道,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检验,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强化措施落地,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牵头单位分别于2022630日和12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务服务局,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上一篇:《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解读
下一篇:平掌乡柏枝、梭山片区露水草种植项目 实施方案公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