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新平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现将新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新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新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贯彻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宣传、督查、考评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推动有力。2023年,先后召开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5次,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评估验收,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之一。四是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制发《新平县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法治督察的通知》,紧紧围绕“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各项工作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坐实地督察云南反馈意见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对9个乡镇(街道)及12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察,对其他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进行了书面督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保障作用。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完成编制公布《新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成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赋予乡镇(街道)71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9个县级赋权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赋权书,并对乡镇(街道)开展赋权事项培训;完成36个县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调整并在网上公布。二是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梳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清单,设置“跨省通办”线下服务窗口,畅通“跨省通办”办理结果邮政寄递和帮办代办服务,变“群众跑”为“快递跑”。2023年,新平县实现异地咨询、异地受理和异地办结的跨省通办事项共8512项,完成“跨省通办”线下办件3809件,线上办件4703件。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制定《新平县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实施方案》,围绕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重点领域,确定了30项乡(镇)级政务服务村级帮办代办事项,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和时间,新平县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工作被列为市委深改项目进行推广。自帮办代办服务运行以来,共办理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8908件。四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清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全县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1.5万余件。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新平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代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并以“面对面”方式现场答复。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改造5个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和优化配置,被列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深化政务服务建设,完成企业开办一窗通、不动产一窗受理、医保综合窗口设置,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5%、好评率100%。六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4项,其中:部门抽查计划50项,联合抽查计划14项,有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动政府治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借“外脑”,引“外智”。法律顾问参与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重大复杂问题开展研讨座谈,确保文件制定权限、内容、程序合法合规,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二是以目录化管理为路径,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新平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9件,2023年制定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按时按规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备案率达100%。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依法制定并公开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二是强化决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确保决策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接受监督。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2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件、合法性审查6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全县各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28件次、合同审查443件次、行政执法案件讨论167件次、矛盾纠纷调解65件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等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59个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公告,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制定《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备案的通知》,2023年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210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一案一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3年邀请专家学者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2场次、400余人参加培训,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工作。严把人员准入口子,组织两批次209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考试通过率86.6%。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件48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44件、合格2件、不合格2件,合格率达95.8%,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级组建农业、文游、市场监管、应急、林草、自然资源6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原已组建戛洒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基础上,新组建11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覆盖。六是加强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新平县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创新运用“3+X”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方式,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查书、协调书、提示函等“三书一函”限期整改。新平县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被列为市委深改项目并加以推广。2023年,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共发出行政执法督查书5份、建议书4份、提示函7份。 (六)依法有效化解纠纷,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全县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99件,调解成功1197件,调解成功率达99.83%;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医疗纠纷2件,调处成功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新平县人民法院委派县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新盛法律服务所进行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191件,调解成功616件。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印发《新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新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有关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机制。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指正、调和、息争的法律效益。2023年,收办行政复议案件16件,已办结14件(7件维持、3件终止、撤销1件、确认违法3件),正在办理2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联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3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有30件,审结25件,正在办理5件。开庭审理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7人次,实际出庭7人次,出庭应诉率100%。 (七)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以来,办理人大建议151件、满意率98.63%,办理政协提案73件、满意率100%,所有建议、提案如期办理完毕。二是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一张网”。发挥审计监督预防、揭示和抵御风险的“免疫”功能,及时发现和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2023年共开展审计项目20项。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依托新平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门户等平台信息的公开作用,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领域,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公开政务信息6584条,发布政策解读38条。四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围绕优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场主体培育、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实地督查,2023年下发督查通报15期,有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八)严格依法实施应急管理措施,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在相应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兼任指挥长,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分管领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二是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开展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地震应急演练、防汛应急演练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检验方案、预案的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风险意识和预防处置能力。 (九)强化“关键少数”示范带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一是将宪法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育教学重要方面,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县领导干部、法治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2023年,全县各党委(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53次,951名领导干部参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3场次受众1200余人,开展“法律进机关”72场次受众1000余人。二是全面落实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23年共组织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期54人,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成立新平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县级专项普法工作队、普法专员队、普法专业队(百名干警进百村)、扎根基层普法队四支队伍,紧盯实现“三下降一好转一提升”的工作目标,聚焦全县命案多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矛盾纠纷频发、电信网络诈骗常发等方面,共排查出重点区域196个,重点人群38756人,普法覆盖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新平县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和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体化运作需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效能未充分体现。二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治专业人才短缺。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还不够规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全面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适时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实践检验。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决策程序。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三)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入推进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作用,让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更加全面、方式更加丰富、措施更加有效,基本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大幅提升。 (五)对标对表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任务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评估反馈问题清单,查缺补漏、补齐短板,集中攻克创建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统筹推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各项工作。 (六)持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的示范作用,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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