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04 14:02   点击率:162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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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草案。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他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稳步推进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重点项目续建;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新建;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3.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按上级要求稳步推进新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各项工作。

4.积极开展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创建及申报工作。

5.其他重点工作。如城市管理、节能减排、建筑业、房地产业、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都按行业规划完成的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0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07.87万元,政府性基金2,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23.39万元,增长128.59%。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本年财政预算安排,增加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专项经费基金预算及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安排,导致年初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0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07.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23.39万元,增长128.59%。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本年财政预算安排,增加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专项经费基金预算及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安排,导致年初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07.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3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旬进行了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数额增加;二是含2023年度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等应缴未缴部分。项目支出5,219.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12.26万元,增长173.62%,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本年财政预算安排,增加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专项经费基金预算及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安排,导致年初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61万元,主要用于局党总支及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7.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7.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5.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3.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6.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2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78.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编制外长聘人员等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69.1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及新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7.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验收及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经费及新平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5.0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4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20162022年度)专项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5.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604.15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专项经费支出。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54.6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专项经费1,604.15万元

绩效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新平县决定于2024年开展我县2019-2022年度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新增退休、逝世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在20192022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中发放666人,预计共发放金额1,604.15万元。其中:退休住房不达标职工发放294人,预计发放金额417.81万元,退休无房职工发放340人,预计发放金额1,100.92万元,在职死亡职工发放32人,预计发放金额85.42万元。以上年度共涉及应发放的1,604.15万元补贴金额待资金到位将按已审核通过应发放金额一次性发放。

(二)新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31.83万元

绩效目标:2024年,根据省、市、县自然灾害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向各级政府和普查办、财政部门申报普查经费,并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费用列入申报预算。1.20219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制定、操作系统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前期准备工作。2.以上级部门下发工作底图数据起10日内全面组织各乡镇、街道及第三方机构启动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截止时间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计划于202110月底开展普查工作,202112月份完成普查工作。3.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新平县数据并报送市住建局审核、抽查调查、验收及汇交工作。所有工作(包括资金支付)计划于20242月底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1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00万元,电费0.90万元,办公费13.70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5.92万元,福利费3.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6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且单位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1,89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92.60万元,固定资产85,404.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377.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229.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70.7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3300111


附件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附件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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