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7.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 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 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政许可职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 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 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和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开展疫情防控,极力复工复产,确保文化旅游健康稳定。 自国家、省、市、县各级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以来,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把游客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迅速反应,及时部署,统筹协调,扎实工作,新平县文化旅游系统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稳定。一是按照市文旅局和新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安排部署、通过暂时关闭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取消办节,开展摸底调查,设立游客滞留安置酒店等方式,发放告游客书,坚持登记、体温测量等举措,扎实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多渠道复工复产。旅游业是战略性支柱产业,是一种现代服务业,是一个以人的流动产生效益的产业,高度依赖外部环境,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反映非常快。 据3月份的“国人疫情后旅游意愿调查报告”显示,云南成为2020年国内游出游热门目的地第一名。旅游业具有跨领域经济活动特性,能引领更广泛的经济和社会复苏。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平县通过“利用疫情空档,积极开展提档升级和技能培训,改变经营模式,发展智能服务,强化场所安全,确保游客安心旅游,恢复开放景区景点、网吧,激发内需”等方式,极力复工复产,文化旅游产业从停摆状态中逐渐复苏。三是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实施“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 2. 公共文化建设有序发展。 以坚定的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建设跨越发展,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数字化及总分馆制建设,着力打造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不断提升文化服务和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强化基层公共文化阵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投资13万元,完成县群众文化工作队录音棚建设;投资10万元,完成古城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培训室、书画活动室建设;投资90万元,完成扬武镇烟盒舞表演舞台项目建设;桂山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经改造建设融入党群服务中心,8月向广大居民群众开放服务。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疫情期间,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疫情知识及网络课程及鉴赏,在平台上推出了文艺战“疫”每日一课,举办线上展览、线上猜灯谜、线上推荐图书、线上推广广场舞等方式,切实做到“闭馆不停馆”,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三区人才、形态礼仪、文艺舞蹈、茶艺等群文培训和讲座共计75期3592人次;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28期759人次;开展学习雷锋、爱国卫生月、关爱残疾人弱势群体等各种主题宣传活动46期4834人次;开展现场读书和微信读书活动28期5754人次;采风活动9期;群文辅导、培训42期1988人次。开展民族文化进社区、进村寨、进校园、进机关、企业活动,辅导村级、协会文艺队15次200人,辅导广场舞12个,祝酒歌10首、成品舞蹈6个,培训农村业余文艺队8支,文艺骨干300余人;举办各类展览6期,参与群众1310人次。三是创新文化服务方式,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县文化馆、图书馆总馆、12个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站)分馆和124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分馆服务点挂牌及制度上墙工作;完成12个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站)分馆图书录入,有效推进了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效能提升;召开专题会议、业务培训2期60人;下派联络员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分馆组织开展广场舞培训、音乐培训、书画展览等业务指导工作15次18人,促进服务均等化,完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四是丰富节庆文化活动,推动文旅融合。在元旦节日期间,引导村组群众自娱自乐,开展陀螺比赛、山歌比赛、文艺晚会、联谊运动会、诗歌、散文朗诵读书活动等民族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性文艺演出共计8场次,12400人次观看,赠春联1000条,送福字250个;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800份;撰写抗击疫情宣传标语共1150条。五是积极开展自治县成立40周年筹备活动。提供县庆编纂队伍的非遗节目喊月亮、猫猫舞、三弦调、磨皮花鼓、扬武烟盒舞等编排节目素材和项目申报调查报告、音视频;音乐合同已签,在进行创作制作;对十二个乡镇(街道)进行县庆专题音乐创作采风;对十二个乡镇(街道)进行县庆文艺调研指导;9月接到通知,暂停4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筹备工作。 3. 文物管理安全稳定。 成立了新平县博物馆,完成了省级博物馆备案工作;博物馆展陈大纲及布展设计方案已完成;正在编制陇西世族庄园的布展设计方案;完成馆藏文物的鉴定工作,共有1033件文物,其中有三件已认定为三级文物;征集了一套24本清代彝文古籍,有一本已上报到上级部门申报国家级古籍;公布了新平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有两个是红色文物保护单位;完成陇西世族庄园的总体修缮工程项目,当前,工程进度已达到总工程量的70.00%,预计今年完成所有修缮工程;编制完成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的修缮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现已申报到省级部门;目前正在编制棚户区内的两幢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4. 旅游产业发展欣欣向荣。 (1)以创建全域旅游为契机,强化项目建设。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立项批复和自然局土地预审已通过,正办理土地供地手续;戛洒外滩酒店、金湾壹号酒店已投入使用,树几山舍、花腰田间酒店预计12月运营,磨盘山森林酒店和金湾峰景酒店建设有序推进;陇西世族庄园文物建筑群修缮工程开工建设;戛洒全国特色小镇建设有序推进,戛洒丝路风情小镇、华侨城哀牢山国际康养度假区项目、红河谷野生动物园项目前期准备有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春街民居”修缮工作完成申报;编制《新平县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手册》,对14个储备项目实施动态调整和管理。 (2)以品牌建设为目的,强化宣传营销。 一是继续加大外宣力度。继续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围宣传新平旅游,打造提升“花腰傣”“哀牢山”品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微信公众号发稿23篇,抖音公众号发稿38余篇次,累计发稿61篇,点击率超过15余万人次。二是激发内生动力,拉动内需消费。针对今年发生的新冠病毒疫情,面对“外面的人来不了,里面的人出不去”的现实,想方设法拉动内需,积极开展周末短途游,认真策划设计县域内季节性自驾车旅游线路,以“游新平”系列推荐哀牢山、磨盘山、县城周边好玩、好吃的地方,以“绝色新平”推荐特色景区景点,云南人游云南得到体现,截至目前,共有3家旅行社,累计发大客车120余辆次,超过3000人到新平,确保了“两山一谷”的游客稳定。积极开展“网红地”打卡点宣传工作,哀牢山“花山”、红河谷“凤凰花”、戛洒镇“花腰傣风情夜市街”、戛洒镇“夕阳下的向日葵”等引起很多网民前去打卡。“一机游”平台完成上报旅游商品企业信息3户,完成景区后台资料优化等工作,完成磨盘山景区智慧化建设“以奖代补”相关工作,景区获得了200万元的省级奖补资金。完成215个景点,9万多字的景区导游词第二稿撰写工作。 (3)以市场管理为抓手,强化软环境建设。 坚持“人人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环境”的理念,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服务提升。一是积极做好节前市场检查,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平稳有序;二是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与检查,通过粘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引导游客自觉做好旅游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33人次、执法车辆45辆次,检查文化旅游企业1743家,排查治理隐患20项,下发整改意见书11余份,受理旅游投诉案件4件,办结4件,旅游投诉结案率为100.00%,投诉人满意率为100.00%。三是开展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检查,结合文化场所逐步开放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复工复产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户加大巡查力度,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省市对涉旅企业的贷款、租金等优惠政策和“公筷公勺·文明用餐”的宣传工作。四是持续开展领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推进。五是积极开展培训。企业自行组织线上技能培训6期,300余人参训,我局组织培训1期,90余人参与培训。六是积极开展诚信经营评价。完成诚信评价827户(其中餐饮480户、宾馆住宿318户、汽车租赁2户、旅游景区6户、旅游商品21户)。七是开展了2020年“中国旅游日”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文明旅游》《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使用公勺公筷》等800余份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知识宣传资料。 5. “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为工作取向,以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勤政为民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了新的突破,“放管服”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有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完成127户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年度检审工作,共受理审批各类文化经营项目10件,办结率达到100.00%(其中,网吧变更3件;歌舞娱乐新设立6件,变更1件),完成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1件。 6.党的建设横纵有效推进。 (1)党内活动有声有色取实效。 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和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化转化常态化制度化。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作为学习第一议题、教育培训第一专题、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宣传第一话题、调查研究第一课题、理论研讨第一选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常态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把教育和管理党员有效融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2次,专题廉政党课1次。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文艺晚会,积极参加共驻共建社区活动,通过群团活动凝聚干部职工凝聚力,促进文旅融合。坚持政治引领,教育全体党员干部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担使命。 (2)基层党建齐抓共管全面加强。 局党组始终把党建工作视为强化根基、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生命线,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作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领导、监督、考核、评价等“常”“长”机制。各党支部调整充实年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党总支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党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党务台账清单分类收集材料,推进党务台账规范化建设;开展志愿服务10次,所属4个基层党支部做到每个季度召开党员大会1次、每月召开支委会1次、每季度上党课1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年内按期转正党员1名;根据全县关于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的部署,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对照发展党员违规违纪的18种情形,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函调外调等方式,对我局2012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发展的10名党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核实,并进行了初步认定处置意见。落实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各支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10次,“双联系一共建”有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跨越式高位推进。 (3)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双推进”。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局长任“双组长”的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聚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性重点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和联户干部个人结对帮扶责任义务。一是按期派出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两名党员分别进驻戛洒镇耀南村、老厂乡黑查莫村,均担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务。二是结合实际派出“三区人才”(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10人联系帮扶10个乡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扶志扶智工作中。三是整合部门资金约3万元,专项用于戛洒镇耀南村乡村旅游培训。五是在“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中积极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开展工作,并对联系户送去价值4475元的米、油等生活必需品。六是积极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将消费扶贫深入人心,实现脱帽不脱联;七是根据《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扶组发﹝2020﹞5号)和2020年4月8日新平县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培训会议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紧抓工作落实,会同戛洒镇党委政府同排查、同总结、同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44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1.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上年总收入合计385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7.66万元,其它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36.67%。主要原因是2019年文物保护等专项结余资金未在年内下达及人员变动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70万元,占总支出的53.43%;项目支出1,226.17万元,占总支出的46.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1.58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部分专项资金12月份才下达,未来得及支付被财政收回和受疫情影响各类会议、培训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70万元。与去年对比增473.38万元,增长25.18%。主要原因是购买车辆、人员变动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6.1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211.8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新平县十三五”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平县民族图书馆图书、报刊征订经费7.00万元;新平县五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0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2019年云南省厕所建设项目补助经费60.00万元;2019年第二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20.00万元;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经费65.57万元;新平县“十三五”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2.56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91.00万元;文物征集经费10.00万元等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区16.35万元,为补助群众文化工作队演出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上年对比减少21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受疫情影响各类会议、培训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县庆40周年活动经费93.99,党建工作经费0.4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5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44.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6.55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58.14万元、群众文化23.12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80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7.57万元;项目支出1114.93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760.59万元、文物301.00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3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4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4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4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5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补助群众文化工作队演出经费16.3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2.1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89万元,完成预算的24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39.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给予同意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更换购置车辆的请求)》(新文旅请〔2019〕11号)、《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新财复〔2020〕51号)文件精神,处置原值为5.40万元的车辆,新购原值为13.98万元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由财政统一预算,但实际执行中相关经费由单位列支,导致超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01万元,增长24.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08万元,增长13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7万元,下降62.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5.00万元,增长22.69%。主要原因根据《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给予同意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更换购置车辆的请求)》(新文旅请〔2019〕11号)、《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新财复〔2020〕51号)文件精神,处置原值为5.40万元的车辆,新购原值为13.98万元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由财政统一预算,但实际执行中相关经费由单位列支,导致超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9万元,占83.39%;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占16.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98万元,购置车辆1辆。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根据《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给予同意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更换购置车辆的请求)》(新文旅请〔2019〕11号)、《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新财复〔2020〕51号)文件,处置原值为5.40万元的车辆,新购原值为13.98万元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69万元,下降45.88%。主要原因是:根据《新平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机改发〔2019〕1号文件,将县旅游发展局的职责,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的文化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决算数包含原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原新平县旅游发展局、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而预算控制数只是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故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446.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7.93万元,固定资产298.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4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305.34平方米,账面原值22.8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446.49 | 1147.93 | 298.56 | 127.44 | 44.38 |
| 1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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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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