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9-17 16:09   点击率:711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于2002年10月成立以来,一直担负着全县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公共场所、饮用水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学校、放射、职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计划生育、医疗、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督及查处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层及稽查和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663户、生活饮用水单位23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7户、医疗机构177户、放射诊疗单位21户、妇幼健康机构15户,学校及托幼机构130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户、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6户、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1户、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共有40户。

1、工作开展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通过“新平医疗机构管理群”、“新平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群”普及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工作提醒、工作要求等共30余条,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尤其是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做好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及污水等相关工作,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举办了“新平县2020年公共场所常消毒全覆盖行动动会”、“2020年全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会”、“新平县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阶段总结会暨推进会”、“新平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二维码投诉举报平台相关知识培训会”、“2020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会暨公共场所‘常消毒’推进会”、“2020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培训会”等培训会,共培训368余人。

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2020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1226件,其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192户,放射诊疗机构执业许可15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13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67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1户。医师、护士、乡村医生等人员注册638人。

3、日常监督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疫情防控、“清洁消毒全覆盖”及日常监督工作,共对2290户次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是否在醒目可见位置上墙公示、是否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制作上墙、疫情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工作是否认真开展、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是否在场所位置明显处粘贴“云南健康”二维码、是否设置体温检测制度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新平县饮用水水质监测及公示,每季度联合新平县疾控中心对城市市政供水的2个水源水、1个出厂水、5个末梢水监测点进行水质检测,全年共计抽检4次,并将5个末梢水水质监测报告公示。在枯水期间对10个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点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3个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进行水质检测;完成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县城及各乡镇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共30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完成2020年贫困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32个贫困村饮用水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共出动车辆4辆次,人员36人次。对管辖范围内的7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做到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意见书》7份。联合新平县疾控中心对7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2次监督抽检,共抽检备用餐饮具140件样品,第一次抽检合格70件样品,合格率100%。第二次抽检结果尚未出具检验报告。

4)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春秋季学校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学校295户次。重点检查组织管理、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5)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情况:结合疫情防控、清洁消毒全覆盖及日常工作,共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536户次检查。一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根据《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医疗机构依执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409户次医疗机构的机构资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医疗广告、医疗文书等开展了专项监督。二是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专项整治:根据《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共对178户医疗机构的产房、手术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室、实验室、口腔科(含口腔诊所)等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贫困村村卫生室集中监督检查:今年4月至5月期间,我局共出动72人次,对32个贫困村村卫生进行疫情期间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四是传染病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共对68户医疗机构、1户疾控机构、11个农贸市场、3户消毒产品生产单位、25户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了健康扫码、清洁消毒管理、组织制度管理等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40户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综合评价。五是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对20户设B超室的医疗机构(含15户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其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12户)的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执业资质、制度管理等开展了监督检查。六是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医发〔2020〕36号)及《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卫健发〔2020〕188号)文件要求,对新平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全县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有158户,未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26户;除了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平分所医院外,我县所有医疗机构自2019年7月1日均与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所有医疗废物自2019年7月1日起交由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集中处置;2020年上半年158户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79832.615公斤,其中:集中处置医疗废物157户,处置医疗废物79830.615公斤,自行处置医疗废物1户,处置医疗废物2公斤,处置率100%。七是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血源性传染病专项督导:对县医院血液透析科的建筑布局、设备维护、医护技人员、患者保护、一次性用品、质量控制、系统数据填报等方面开展了督导。八是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效果监测及污水监测:抽检医疗机构56户,抽检56单元,抽检非产品样品指标258个,其中合格253个指标,合格率98.1%。

6)职业病危害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结合“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及“尘肺专项”检查共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了48户次检查,主要围绕企业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员工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是否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是否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8份。

7)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全年共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41户次检查。一是对3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工具、场所等使用未清清洁消毒、原材料贮存卫生、从业人员卫生、成品管理卫生等进行检查,3家生产企业卫生流程符合要求;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共6种:其中:卷筒纸6种,抽纸6种,合格12种;对1户企业的产品进行了卫生质量抽检,共抽检了4种,合格4种。二是对23户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索证制度情况,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虚假宣传、夸大消毒产品功效,违法宣传治疗及预防疾病功效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630种,其中:消毒剂120种,抗抑菌剂410种;此次检查未发现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虚假宣传、夸大消毒产品功效,违法宣传治疗及预防疾病功效等情况;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登记台账5家,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4、双随机工作

我县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137户,其中公共场所89户、生活饮用水1户、放射卫生3户、学校卫生16户、医疗机构8户、消毒产品1户、传染病防治9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6户、计划生育4户,被抽取卫生监督员6名。经过近6个月的努力,截至10月28日,共出动车辆46辆次,出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276人次,监督抽检114户,单位关闭23户(其中公共场所21户、生活饮用水1户、学校1户),监督完结率达100%。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4份责令整改,明确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及时限,并适时督促落实;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共12起(其中公共场所3起、学校6起、放射卫生1起、传染病防治2起),均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卫生监督员通过手持执法终端采集录入现场执法信息,使用移动打印机现场打印文书,做到全程留痕、过程可追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增强了执法公正性。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全县共有卫生监督协管员42人,村社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员122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医疗卫生机构134个(其中卫生院10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122个)。全县共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对象2406户,其中:医疗卫生机构175户,公共场所678户,生活饮用水1408户,学校131户,计划生育14户。

2)2020年,全县共开展各类协管巡查9731户次,总巡查覆盖率为404.4 %,其中,饮用水5602户(组)次,巡查覆盖率为397.8;学校493户次,巡查覆盖率为376.3 % ;医疗机构725户次,巡查覆盖率为414.2% ;公共场所2856户次,巡查覆盖率为421.2%;计划生育55户次,巡查覆盖率为392.8% ;非法行医、食源性疾患及相关信息、学校卫生安全、职业中毒等事件巡查 351户次,巡查率100%,其中,非法行医巡查(处理)53户次、食品安全事件巡(调)查(处理)285 户次、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处理)4户次,职业中毒调查(处理)9 户次,上报率100%。并在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完成录入。

3)按照《新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考核方案》要求,全年开展督导、考核4次,下达《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督查意见书》96份督促整改。考核结果报县卫健局,经审核同意后进行补助经费兑现,并及时通报反馈每次考核结果。

6、卫生监督信息工作

审核、公开、上报卫生监督简讯29期,审核、公开、上报玉溪市卫生监督局29条;在办证大厅电子屏维护信息76条(其中:卫生监督简讯29条、行政许可公示34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县城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3条、餐饮具抽检结果信息1条、吊证信息公示2条、宣传标语5条)。

7、稽查工作

1)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已结案行政许可51件案卷进行抽查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21件、合格25件,不合格5件,评查后书面以稽查意见反馈给相关职能股室进行整改,共下达《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10份。

  2)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事中审核(即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致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完成时交稽查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书面以稽查意见的形式把审核意见反馈给相关职能股室指导整改完善,全年共审核32件次。

8、行政处罚

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67起,查处67起,结案61起(含2019年立案6起、移送县公安局3起),其中:警告32起,罚款36起,罚款金额合计40.68万元,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起。没收药品980种、标值29861元,没收器械166种、标值76331元。各专业行政处罚情况为:

1)公共场所:立案6起,查处6起,结案6起,其中:警告1起,罚款5起,罚款金额合计0.8万元。

2)学校:立案6起,查处6起,结案6起,其中:警告6起。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立案1起,查处1起,结案1起,其中:警告1起。

4)非医疗机构:立案23起,查处23起,结案13起(含2019年立案2起、移送县公安局3起),已经履行罚款合计23万元,没收药品980种、标值29861元,没收器械166种、标值76331元。

5)医疗机构:立案25起,查处25起,结案29起(含2019年立案4起),其中:警告18起,罚款21起,罚款金额合计16.88万元,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起。

6)职业与放射:立案6起,查处6起,结案6起,其中:警告6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4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188.33万元对比增加7.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6万元,占总支出的92.59%;项目支出13.10万元,占总支出的7.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90.28万元对比减少13.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6万元。与上年178.10万元对比减少14.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0万元。与上年12.18万元增加0.9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及重点专项整治、饮用水与公共场所卫生抽查、食品安全监管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189.90万元对比减少13.4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省示范县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离退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生活补助1.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险费及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13.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5万元,下降8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87.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人员到我单位进行公共场所、饮用水等许可事项交流学习。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9万元,与上年24.31万元减1.4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资产总额29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1万元,固定资产267.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82.7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7.46 

29.91 


238 



29.5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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