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9-16 16:09   点击率:1037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5.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新平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积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新平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县发展战略,建设“健康新平”。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全县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新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新平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一是加速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秉持做强县医院、做特中医院、做活乡镇卫生院、做稳村卫生室的核心理念,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机制、章程等制度,即将出台《新平县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方案;二是分级诊疗格局逐渐优化,“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康复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年底,全县总诊疗1665485人次,其中:门急诊1651663人次;出院43771人次。全县各医疗机构累计上转患者1860人次;累计下转32人次,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是通过各项改革措施的稳步推进和落实,医改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从今年前三季度医改主要监测指标(市级指定监测7项指标)来看,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明显减少去年同期水平,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与去年同期比基本保持持平,其余4项指标则好于去年同期水平。各项指标具体完成情况: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38.62%,好于去年同期37.14%。其中县医院38.13%,县中医医院40.15%,均达到上级要求大于等于35%以上的要求;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为108.16元,成本支出较去年同期105.23元略增约3元,基本保持平稳。其中县医院为110.68元,较去年同期103.8元有近7元增幅,县中医院100.53元,比去年同期109.55元下降9元;资产负责率48.47%,较去年同期56.50%有了明显优化,其中县医院为48.66%,较去年同期60.34%有明显下降,县中医院为48.01%,较去年同期50.58%也略有下降;长期负债:两家公立医院今天均长期债务;门诊次均费用187.38元,比去年同期152.26元有了明显上升。其中县医院为197.78元,较去年同期163.15元上升了24元,县中医院150.46元,比去年同期119.83元增加了30元;住院次均费用4514.08元,比去年同期4007.98元增长了506元,其中县医院为4679.18元,比去年同期3916.68元增加了762元,县中医院为4180.89元,较去年同期4244.50元下降了64元;平均住院日6.79天,好于去年同期7.10天,其中县医院为6.68天,与去年同期6.55天基本持平,县中医院7.06天,比去年同期8.06天减少1天。

2.医共体改革情况。坚持“破立并举”原则,制定《新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新平县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及8个配套方案,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任务、路线图,成立新平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有效实施管办分离,推动信息建设,促进能力新提升,医共体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1—10月份累计下派帮扶医生657人次、基层分院上派医生进修35人次、县级下转病人37人次。通过有效帮扶,县域就诊率达到92.62%,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75.7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52.54%。总院完成手术5119例,同比增长11.43%,其中,三四级手术1733例,同比增长46.86%,三四级手术例数在全省121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中排名第11位;CMI值达1.1475,同比增长率11.60%;DRGs组数456组,同比增长7.29%;权重≥2的病例数822人次,同比增长72.33%,权重≥2的病例数占比在全省121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中排名第17名。通过做强县人民医院,做特县中医医院,做优县妇幼保健院;做好县疾控中心,做活乡镇卫生院,做稳村卫生室的总目标,快速提升了服务能力,基层看病难的问题正在不断改善。

3.健康扶贫情况。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因病致贫返贫290户1025人全部实现脱贫;10个乡镇卫生院2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22个村卫生室(含32个贫困村卫生室)在床位、人员、建筑面积、设备设施配置、科室设置等均符合达标要求;分类救治更加到位,罹患36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100%得到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93.17%;以全国500家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之一建设为依托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医疗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84人,除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10人,服兵役3人,死亡停保12人外,其余10959人已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报销个人自付比例9.48%,实际报销比例90.52%。

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制定印发《新平县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同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公安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20年10月20日,全县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22起,取缔非法行医场所22户,没收药品710种、标值约29861元,没收器械143种、标值约76331元,罚款180000元;其中,已办理结案的10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9起(其中,4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还未履行;另外5起准备提请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

5.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系统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认真落实系统防控责任及协同部门乡镇防控牵头责任,积极做好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疫情防控资金分配及物资分配工作。派出2名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参加省级援鄂医疗队到湖北省进行对口支援;1名县疾控中心医生到景洪州打洛口岸参加边境防控;争取到4000万元疫情应急贷款,用于购买抗疫救护车、防控物资、防控医疗设备及感染科建设等。截至12月18日,累计核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入新相关人员21336人次,完成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入新、养老机构相关人员等重点人员采样704人,县域内水产品、冻南美白虾产品、冷冻冷藏肉品经营户采样854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门诊留观、信息报送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和住院病人开展核酸“应检尽检”工作,截至11月23日,对门急诊和住院患者共开展核酸检测8128人,结果均为阴性。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县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

6.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统筹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1-11月全县共报告乙类传染病8种366例,发病率为130.55/10万,发病数较去年同期488例下降25.00%,发生死亡病例1例,死亡率0.36/10万; 1-11月按规范报告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其中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1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2起;二是1-11月完成首诊测血压数361289人次,新增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2746人,建档管理高血压患者27900人,任务完成率107.31;体检25960人,体检率为93.05%; 提供随访服务126453人次,其中血压控制满意73751人次,控制率为58.32%;新增糖尿病登记管理患者606人,建档管理糖尿病患者3684人,任务完成率66.87%;提供随访服务16245人次,其中血糖控制满意8831人次,控制率为54.3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1478人,在册率5.06‰(市级的任务数4.5‰),管理率98.65%(市级任务≥95%),规范管理率为96.14%(市级任务≥90%),服药率93.37%(市级任务数≥85%)。规律服药率74.97%(市级任务≥50%),体检率为91.27%(市级任务数≥85%),专科医生评估率为90.8%(市级任务数≥85%);三是2020年1-11月份,全县活产数2043人;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46对,完成率达100.06%;完成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4100例,超额完成任务数,乳癌免费筛查2100人,完成率达100%;妇女常见病筛查23490人,完成率达75.36%,预计年终能完成80%的任务。1-11月无孕产妇死亡;四是2020年1月-11月共接种一类疫苗57140针次,疫苗接种率均≥95%以上,各项接种率均达上级指标要求;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37237人,累计接种23价肺炎疫苗23347针次,接种率73.44%;累计接种Hib疫苗12371针次,应种23517针次,接种率52.6%,未发生接种安全事故。

7.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自开展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县卫健局认真落实专项办职能职责,有效推进“7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垃圾清理处置全覆盖。全县累计发动干部职工、群众98472人次,累计清扫垃圾点位1376个,清扫和转运垃圾14235吨,实现了裸露垃圾全消除;二是厕所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成区内64座免费公厕达到“三有三无”标准,学校、医院等重点公共区域公厕达到“四有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县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74座实现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实现公共厕所管理全达标;三是公共洗手设施全面满足。全县各重点公共场所新建洗手台328座投入使用。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四是餐馆合法达标全面推进。通过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中型以上餐馆达标61户,小型餐馆达标811户,餐饮摊贩达标68户,学校食堂达标123户,其它食堂达标32户,线上达标任务完成率100%。基本实现餐饮服务环境全改善的目标;五是集市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全县14家农贸市场按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升级,对存在问题发函告知责任单位督促市场开办方限期整改,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六是消毒常态责任全面落实。全县各类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圆满完成了八类重点场所100%抽检的任务指标。全县1083个公共场所实现了清洁消毒全覆盖;七是群众参与意识全面提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牌4万余个;开展周五网格卫生大扫除活动26次;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126场次,参加志愿者19520人次;发放文明餐桌宣传桌贴15000余个,投放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公益广告638块、宣传展板328块;设置一米线标识公共场所660个;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海报(条幅)4754条;印制下发倡导“6条文明新风尚”宣传画报、折页18.6万余份,更换健康教育专栏967期;粘贴禁烟标识5800余个,全县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17家、无烟学校130家。努力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8.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各级支持,科学谋划县城和乡镇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项目,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1-11月完成投资入统16678万元,比2019年1621万元上升15057万元,上升率928.87%。一是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统计入库14235万元;二是新平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综合楼及康复楼工程),目前完成可研、规划设计、用地预审、环评、施工图审查等前期事项,待资金落实可公开招标并开工建设;三是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期),目前完成可研、规划设计、用地预审、环评、施工图审查等前期事项,待资金落实可公开招标并开工建设;四是漠沙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新建一幢综合楼、配套建设水、电、路、绿化、停车等附属设施工程),目前完成可研文本编制、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开展其他前期工作;五是平掌卫生院业务建设项目、老厂医养中心、扬武卫生院大开门分院项目,完成立项批复;者竜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六是漠沙曼勒、平甸红星、新化鲁一尼、平掌联合、建兴中寨村卫生室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3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35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6,77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18.62万元,占总收入的48.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8,327.21万元,占总收入的49.9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6.05万元,占总收入的1.46%。与上年42,517.88万元对比增加14,254.00万元,增长33.5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93.08万元,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改扩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费936.60万元。

图片1.jpg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5,0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15.96万元,占总支出的71.42%;项目支出15,735.13万元,占总支出的28.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4,229.14万元对比增加10,821.95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费930.31万元。

图片2.jpg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315.96万元。与上年37,836.56对比增加1,479.40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增加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87.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2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87%

图片3.jpg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35.13万元。与上年6,392.58万元对比增加9,342.55万元,增长146.15%,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费930.3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77.84万元、印刷费54.35万元、水电费15.94万元、邮电费7.99万元、差旅费26.20万元、维修(护)费54.82万元、租赁费1.25万元、会议培训费71.93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专用材料费361.72万元、专用燃料费0.26万元、劳务费1443.29万元、委托业务费114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4.87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万元、资本性支出12,072.76万元。

图片4.jp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0%与上年15,719.35万元对比减少1188.20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费845.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卫健系统的十四五规划编制、离退支部活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省示范县工作的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房屋修缮、卫生健康局社会保障、办公业务服务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卫健系统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离退人员的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1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主要用于卫健系统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交及开展业务等工作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卫健系统的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图片5.jpg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66万元,支出决算为63.46万元,完成预算的6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91万元,完成预算的5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的3.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预算数为县财政下达给单位控制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93万元,但县财政局实际安排预算拨款只有59.6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66万元,但县财政局实际未安排预算拨款,报销接待费在人均公用经费中列支。单位也没有其他资金来支更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和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31万元,下降3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92万元,下降2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9万元,下降84.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一方面2019年县财政安排车辆费117.50万元,2020年因县财政困难只安排车辆费112万元;另一方面2019年接待费含县内范围来人接待,2020年严格执行新办发〔2020〕1号文件,禁止县内接待导致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1万元,占94.40%;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占5.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卫健康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监督、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等业务工作而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72万元,下降65.19%,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补助的基本药物补助由新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采购设备而增大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新平县卫生监督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信息平台使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6954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62.02万元,固定资产21913.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821.16万元,无形资产894.3万元,其他资产157.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83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54.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43.2平方米,账面原值131.98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66.3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2项,账面原值223.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万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69548.77 

28762.02 

21913.92 

13673.07 

809.08 


7431.77 


17821.16 

894.30 

157.37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外投/有价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额为资产面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20210916033647396.xls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预算补充公开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