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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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全县人民群众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工作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职责。负责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负责为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诊治服务。负责做好学生、征兵、其他人员健康体检和职业安全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负责储血点血液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共同体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管理职责。协助做好大中专院校医学毕业生、全县医技人员的教学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继承和发展中医医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做好中医药学的发掘整理工作,推广普及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预防疾病知识。承担预防保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职责。负责以医疗为中心,发挥中医药优势,运用现代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防治研究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全县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共同体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中医和西学中医人员培训、培养工作。完成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处理、控制和技术支持。实施免疫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学生常见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防治管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信息的管理、报告及预测预报。承担卫生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以及卫生质量监测、检验、鉴定和卫生科学评价。负责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的诊断治疗等服务。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咨询、培训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承担全县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和计划生育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拟订全县妇幼保健、计生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教学培训任务,对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优生指导、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生殖保健、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实施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孕产妇、婴幼儿保健系统管理和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负责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协助做好避孕药具市场监管和避孕药具发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负责建立全县危急贫困孕产妇及儿童绿色救助通道,管理好专项基金。负责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全面开展新婚登记人群、孕产妇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工作。负责开展妇女青春期、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负责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妇科疾病诊疗工作,做好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妇科、产科业务指导。负责开展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儿童常见疾病诊断治疗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生命统计等基础工作;做好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负责社区保健工作。开展适宜保健服务,重点做好社区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生殖保健和老年保健工作。负责社区医疗工作,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疗及家庭医疗服务,并做好院前急救及疑难重症的初步处理和转诊工作。负责社区康复工作。对各类慢性病、肿瘤、病伤残疾者、精神病人、精神障碍患者做好康复工作。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习惯。负责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培训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负责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负责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负责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负责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负责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负责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做好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社区)预防保健指导、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基本医疗服务职责。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责。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社区)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矢志不渝深化改革,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改革原则和发展理念,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不动摇,系统谋划各项改革方案,循序落实各项改革举措。2023年,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共享依然是改革的主基调,重点在全员绩效管理、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三级医师岗位管理、护士能级岗位管理等领域实施实质性改革。

2.积极打造党建品牌,党建引领发展全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公立医院“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把党建“第一责任”与推动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合,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3.加大医疗质控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发展的基石,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时刻警醒我们要把医疗质控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4.建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夯实分级诊疗根基。推进戛洒院区与西、北两院区专科融合,提升一、二级手术的能力和水平,实施三院区绩效分配一体化改革,持续深化扁平化、同质化管理的内涵和质量,不断夯实戛洒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地位和优势。以中医药服务为突破点,加快打造漠沙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构建高效有序的县域分级诊疗格局搭建新的支撑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5.加强专科共建共享,提升县域救治能力。通过体系协同资源整合、模式创新,持续加强专科建设与共享,全面提升县域微创介入临床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扩容。以满足重大疾病需求为导向建设专科,针对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多的病种,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精神、老年医学、感染、麻醉、影像、病理等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平台,北院区肿瘤科为核心,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上下协同,建设县域肿瘤防治中心,全面提升县域肿瘤综合防治能力,为县域肿瘤患者提供全周期闭环管理,实现肿瘤患者治疗回流县级医院,管理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主要肿癌的早诊率和生存期。

6.深化中西医协同,加快中医药发展。以创建西院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为载体,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切实发挥县域中医药管理中心、中医药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快实施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层中医馆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行风办)、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督查审计部、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部、院感部、药学部、中医药管理部、健康管理部、采购中心、信息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1人(离休0人,退休35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剩余10辆由单位自有资金供养。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458,068,140.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238,079.20元,占总收入的47.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34,772,784.1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1.2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57,276.93元,占总收入的1.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068,599.53元,增长1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560,977.92元,增长80.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47,493,050.42元,下降16.8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000,672.03元,增长73.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494,453,120.94元。其中:基本支出329,398,880.59元,占总支出的66.62%;项目支出165,054,240.35元,占总支出的33.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935,951.35元,增长16.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259,431.21元,下降12.31%;项目支出增加116,195,382.56元,增长237.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1,302,94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398,880.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130,567.21元,占基本支出的61.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268,313.38元,占基本支出的38.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054,240.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溪市托育服务示范园新平分园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改造建设托育婴幼儿的房屋改造等工程;

2.120急救中心及血站运行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7,5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障2023120急救中心和血站正常运行;

3.银行贷款利息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8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支付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贷款银行利息费;

4.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509,761.29元,主要用于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5,330,476.03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长期执行,保证居民享受药品零差率医疗;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65,886.00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7.商业医疗责任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89,14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乡村医生商业医疗责任险投保工作;

8.乡村医生市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505,77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发放乡村医生工资,保障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9.非免规疫苗储运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348,765.66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各医疗机构所需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配送,保障所储运疫苗安全,满足群众接种疫苗需求;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9,825,707.23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1.预防性体检费成本补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84,636.68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有序体检、集中办证、免费办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等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

12.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30,930.30元,主要用于开展疫苗接种任务,新冠肺炎宣传材料制作、印刷工作;

13.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9,389,777.69元,主要用于开展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和慢性病防治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任务,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完成心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项目;

14.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贷款补助项目经费支出28,313,7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众安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贷款;

15.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989,248.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1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40,8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科医生治疗评估工作,各乡镇上报符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名单信息,完成各乡镇、社区核实监护人责任落实情况;

17.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34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骨伤科、肛肠科、脾胃病科云南省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完成乡村医生2023年养老保险缴纳;

1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306,196.00元,主要用于开展7个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能力提升和4个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采购医疗设备采购、支付任务,全县乡村医生培训任务,不断提升和巩固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服务;

19.妇幼健康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补助项目经费支出70,111.87元,主要用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宫颈癌免费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

2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补助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1.房屋建筑物购建项目经费支出41,071,643.6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院房屋建筑物购建和维修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38,079.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62%。与上年相比增加45,931,623.74元,增长3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1,302,94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95,41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308.2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66,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248,372.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32,501.0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39,833.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改造建设入托育婴幼儿的房屋改造等工程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670,91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4%。其中:

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9,344,638.67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4,740,685.00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2,509,761.29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4,005,596.47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40,012,192.12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7,127,177.03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乡村医生补助专项资金支出;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569,802.23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6,201,081.29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825,707.23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805,344.67元,主要用于预防性体检费成本补偿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1,302,948.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贷款补助经费、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140,890.00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53,942.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王海丹工作室补助经费支出;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698.12元,主要用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86,354.7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76,229.4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02,198.9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665,667.75元,主要用于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经费、县级中医院提质达标建设补助资金、基层慢病管理能力提升建设补助资金、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71,7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271,74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3,232.00元,决算为723,845.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00.00元,决算为710,613.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7%,完成年初预算的5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2.00元,决算为13,2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3,232.00元,支出决算为723,845.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00.00元,决算为710,61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2.00元,决算为13,2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1,541.31元,下降1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560.31元,下降1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19.00元,增长18.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监督、检查、指导公共卫生工作、解决卫生健康困难和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资产总额1,233,396,796.95元,其中,流动资产570,031,826.38元,固定资产466,881,100.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8,449,464.99元,无形资产46,235,492.87元(净值),其他资产1,798,912.1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788,661.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6,725,789.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7项,账面原值1,094,601.4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91.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69,084.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6,8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2,268.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69,084.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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