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3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5.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积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县发展战略,建设“健康新平”。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全县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致力赶超跨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建设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6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临床营养科薄弱专科建设项目,推进建设儿科等10个特色科室建设。完成临床营养科薄弱专科建设项目省级专家组现场评审验收和精神科、老年病科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回头看”,规范开展眼科和老年病科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截至11月,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指标13,050,000.00元,目前完成人才培养及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流程改造等费用支出2,491,500.00元。二是实行医疗同质化管理。持续推进优质护理工作,县人民医院18个病区、中医医院7个(含麻醉科)病区规范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达100.00%。三是扎实推进创等评审。村卫生室达到推荐标准63个、基本标准42个、基本标准以下17个,完成乡镇卫生院创等达标“回头看”评审,戛洒、漠沙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新化卫生院达到省甲级标准,者竜、水塘、平掌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引进胡竹林教授等专家团队,建立郝应禄等13个专家工作站,提供高水平五官科、内科系统医疗服务。借助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等三家三甲医院11名专家对口技术帮扶,提高外科系统处置危重症,新增开展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肠粘连松解术等高难度手术,完成了首例妇科二级手术,乡镇卫生院陆续开展气管内插管全麻、呼吸机治疗等18项新技术。五是将“以病人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全流程、全环节,改善就医体验。抓住国家“千县工程”暨云南省“百县工程”建设新机遇,将县域临床服务“五大中心”的建设作为激活医院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 2.聚力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质扩面。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步推进。全方位、多维度的慢病管理格局逐步形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顺利完成第一轮复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指标居全省129个县区第一位,在全市率先完成艾滋病丙肝的各项指标,传染病平稳可控。二是妇保健康工作有序开展。1-10月出生活产数1,368人,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3人、死亡率2.19‰(指标3.00‰);5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死亡率5.12‰(指标5.4‰);孕产妇建册管理率99.75%,系统管理率92.2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1.10%;婚检率90.29%。三是扎实开展健康惠民工程和中国低卫生资源地区消除宫颈癌示范项目。完成初一女生HPV2疫苗接种1,350人(第一剂),接种率96.36%;全程接种1,315人,全程接种率97.40%。完成宫颈癌筛查4,004人,乳癌筛查2,032人,圆满完成省市级下达任务数。四是医养结合服务成效显著。积极发掘医疗机构应对老年群体的服务潜力,2023年被命名为“医养结合示范县”。 3.倾力破解难题,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实施大科室管理“强融合”,全方位确保县总医院各院区的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同步同质提升,保障患者在各院区均能享受到相同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1—10月远程心电诊断中心累计完成10.30万人次远程诊断,其中为乡镇完成96,400人次远程诊断;远程影像诊断中心累计完成14.60万人次远程诊断,其中为乡镇完成6.80万人次远程诊断,实现了“乡级检查、县级诊断”“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二是整合优势资源“强专科”。聚集各院区人才、技术、设备等优质资源,打造高精专科,攻克硬核技术,输尿管镜下钬激光碎石取石术等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落地见效。建设县域四中心“强服务”,县域医疗次中心戛洒院区学科建设不断完善,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三是“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正逐步形成,截至10月,县域就诊率达92.23%;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70.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61.63%(2022年56.52%),同比上升5.10个百分点。四是医共体改革各项指标排名全市前列,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新平模式”逐渐形成,改革工作获评第四届“基医会”全国优秀案例和2021—2022年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4.合力健康保障,统筹抓好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基础工作。一是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打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巩固行风清理整治成果、推进行风建设机制体制建设。认真开展“小切口”整治工作,针对问题进行常态化排查,共涉及患者83人次,涉及金额15,568.03元,已由县医保局扣回或出院结算退费。二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4,585,400.00元,累计上报统计入库474,100,000.00元;县妇幼保健二期建设项目上报统计入库18,240,000.00元;县总医院医学装备购置建设项目完成固定资产入库12,500,000.00元;玉溪市托育服务示范园新平分园项目于8月7日开工建设。三是保障人才队伍稳定。加快卫生专业人才培养,累计派出97名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培)学习,其中进修80人,规培17人;落实乡村医生政策保障,完成全县283名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和意外险购买工作,下达2023年度乡村医生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6.31万元。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召开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6次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隐患排查等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发生的医疗纠纷12起(已调处3起、伤残鉴定1起、待尸检1起、待市医学会鉴定4起、投诉后未来办理2起、1起属非医疗事故);收到各类信访件30件,办结29件,1件正在办理。五是严格卫生监督执法。1-10月完成卫生行政许可939件,卫生行政检查3,965户次;卫生监督抽检122户、590件;国家随机监督任务77件,联合抽查任务6件;立案查处各类卫生违法行为35起,结案31起,罚款金额合计54,9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246.00元,没收药品器械101件,移送违法线索2条,办理卫生投诉举报件6件。六是认真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及省“奖、优、免、补”政策。1—10月审核符合享受人员共17,267人/户,发放资金6,806,800.00元,预计全年发放资金10,010,100.00元。七是助力乡村振兴。组建医疗专家组等医疗服务队深入到基层进行义诊,组织“六一”献爱心4,212.30元、向小坝多贫困户捐款7,270.00元、消费帮扶6,000.00元,严格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今年来共救治大病患者528人。 5.奋力健康新平建设,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实施以“三减三健”主题行动,传播和普及健康知识,组织开展第七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拓展赛,评选“职业健康达人”30名。分级分类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培训会。二是常态化拉网式全方位组织人员对全县“四小行业”公共场所开展检查,在“大美新平”上发布四小行业“红黑榜”10期,严格病媒生物防制,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行动,聘请有害生物防治公司开展专业防治。三是创建健康村、健康乡镇、健康企业等健康支持性环境165个。戛洒镇顺利通过市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验收、接受市级国家卫生乡镇现场技术评估,县城接受省级及国家级国家卫生县暗访。 6.笃力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卫生健康治理能力。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建设五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规范化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县总医院党委全力打造“医路映初心”党建品牌,被列为省级公立医院党建示范院。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制定109件实事清单,纵深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主导权。二是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抓好市委“四办法一机制”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创建“清廉机关”,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精心配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卫生健康局的巡察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健康促进股、医政医管综合股、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公共卫生综合股、人口家庭管理股、规划财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1,969,04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69,592.18元,占总收入的93.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99,457.10元,占总收入的6.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67,468.66元,增长3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5,111.56元,增长24.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382,357.10元,增长8,083.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推进和2023年新增的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1,894,847.78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7,022.68元,占总支出的80.87%;项目支出4,187,825.10元,占总支出的19.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38,396.64元,增长31.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93,540.08元,增长66.84%;项目支出减少1,855,143.44元,下降30.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推进和2023年新增的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07,022.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03,671.25元,占基本支出的9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3,351.43元,占基本支出的9.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7,825.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新冠疫情防控项目经费3,480,553.00元,主要用于:一是疫情防控检查站执勤人员临时性工作人员补助;二是完成防控物资的采购(包括一次性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防护面屏、采样管等);三是落实新冠肺炎宣传材料制作、指挥部办公经费及指挥部值班室生活用品采购。 2.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经费105,162.20元,主要用于在桂山公园内新建健康步道起始路牌、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健康主题公园溪湖慢性病综合防控主题公园健康步道路牌维护、更新,示意图及简介;健康步道更新:钟龙路健康步道、花山公园健康步道路牌内容更新;健康单位、社区等健康细胞设施配备:身高体重秤10台,血压计10台,宣传资料架10个;健康街区:新建健康街区1条,标识牌1架及宣传栏9块;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宣传片拍摄;完成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痕迹资料打印、扫描、装订、档案盒等。已经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复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89,434.00元,主要用于: (1)健康档案建档率94.50%。 (2)健康教育服务:县级年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完成率100.00%;健康教育人群覆盖率≥95.16%;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32.22%。 (3)预防接种服务:建卡、建证率100.00%;以乡为单位疫苗接种率96.42%;儿童个案基本信息录入完整率90.17%,疫苗接种信息完整率100.0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99.0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57%;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4.95%,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95.25%,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青少年近视率逐年下降。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系统管理率93.16%;早孕建册率94.02%;产后访视率99.41%;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建档率94.50%;健康管理率≥74.81%。 (7)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为378,192人;18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100.00%;规范管理率95.36%;人群血压控制率62.92%;Ⅱ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6,550人、开展高危人群首诊测血糖服务,规范管理率94.06%、人群血糖控制率66.23%。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管理1,569人;规范管理率99.24%;面访率99.30%;体检(包括辅助检查)率93.28%;复诊率99.11%;在册患者服药率99.37%;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96.26%;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9.33%;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96.20%。 (9)全人群结核病症状筛查率2‰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2.39%;规则服药率100.00%。 (10)0至3岁幼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2.64%;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1.71%,记录表完整率≥95.00%。 (11)传染病疫情报告。 4.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28,243.70元,主要用于:一是完成按时发放流动人口管理员11人工资、124个村级宣传员、1,483个组级信息员补助。二是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工作,完成:放环术700例、取环术850例、普通人流计划完成100例、高危人流10例、引产计划完成10例,女扎计划完成10例,实施营养补助30例。 5.老年人健康保障工作项目经费6,592.20元,主要用于春节、敬老节慰问全县164人次困难、空巢和失能老年人,所有百岁老年人16人次;印制老年人管理宣传材料423份,做好老年健康管理工作。 6.防治艾滋病经53,886.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244,022人份,筛查人次数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例为92.86%;培训检测人员63人次;印刷宣传资料33,000份;宣传伞发放400把。2023年度完成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16次,宣传、普及防艾相关知识一期。 7.卫生健康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项目经费23,954.00元,主要用于根据《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办法〔2017〕31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目标:1.春节走访慰问贫困党员3人次;2.上半年完成离退休党员培训会议2次;3.“七一”建党节前完成贫困党员慰问3人次;4.12月31日前完成退休支部书记、委员的交通费发放及全年的党员培训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9,592.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5%。与上年相比增加3,960,403.38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推进和2023年新增的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其中: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82.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支部工作补助,“七一”建党节慰问困难党员慰问金及退休党员活动经费开支;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732.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付困难党员春节慰问金、支付抓党建促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比武”培训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96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离退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5,8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干部敬老节慰问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363,763.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40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69,11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1%。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开展业务等工作的支出。其中: “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416,155.63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及机关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89,434.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3,886.00元,主要用于国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专题片拍摄费,国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元素建设费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480,553.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应急物资,疫情期间隔离改造费,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等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105,162.20元,主要用于迎接国家卫生小城复审材料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专题片拍摄费等;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562,857.70元,主要用于奖优免补助资金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11,071,921.00元,主要用于奖优免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4,526.2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0,601.9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6,446.4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16,5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春节慰问困难、空巢及失能老人慰问品及“敬老月”期间老年人慰问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8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职工公积金缴交支出;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85,894.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242.00元,决算为72,8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39,6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38%,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42.00元,决算为33,2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2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242.00元,支出决算为72,8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39,6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42.00元,决算为33,2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好“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450.00元,增长1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80.00元,下降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30.00元,增长55.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卫生县城复审和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导致上级指导、督导增多,从而使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业务开展、疫情防控及七个专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监督、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等业务工作而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595.83元,比上年减少288,242.18元,下降47.6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无法正常的支付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关费用,故而形成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23,974.06元、水费6,419.00元、电费8,584.27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28,479.00元、公务接待费16,059.00元、工会经费16,000.00元、福利费20,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720.50元、其他交通费用151,3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1,340,745.02元,其中,流动资产1,405,151.00元,固定资产2,437,913.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7,497,680.8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96,659.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1,1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2,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2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3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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