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2000000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2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统筹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评审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监督执行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目标责任和重大决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旅游行业法规规章;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中介、乡村旅游、出省(国)旅游、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职责。监督执行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行业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县内外、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担智慧旅游建设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发布、游客咨询和服务职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旅游培训工作,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制度。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新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属一级核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 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新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 以新编制的《新平县旅游全域旅游规划》统领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建设大景区、完善大配套、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旅游”的要求,编制好与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的旅游专项规划。精心组织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较为完善的旅游文化项目储备库。做好新平戛洒花腰傣民族文化旅游创意园、戛洒关圣庙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包装工作,积极争取一批有支撑作用的大项目。继续推进磨盘山景区改造提升、戛洒全国特色小镇、马家寨特色旅游村寨提档升级、旅游厕所等项目建设。 2、提升新平旅游品牌效应 深挖文化底蕴,重点突出花腰傣民族特色,积极探索办节新模式,以节庆带人气,以节庆树品牌。抢抓“一部手机游云南”重大机遇,通过新媒体、新平台推介宣传新平特色节庆活动,增强新平旅游品牌吸引力。同时,配合相关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开发具有新平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 3、优化旅游行业管理 推行行业标准,强化行业管理,做好旅游行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工作,完成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特色民居客栈的评定工作。提速发展乡村旅游,围绕戛洒片区打造新平乡村旅游新业态。以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马家寨为主,打造新平第一个高端民宿度假区。鼓励景区、宾馆酒店以及农家乐提档升级,支持本地旅游企业加快发展,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4、深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强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22条整治措施,坚决打赢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确保新平县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强化问题研判分析,做好游客投诉处置工作,针对新上线的“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系统,形成合理有效的长效处置机制,确保24小时内完成游客投诉处理工作。同时,通过组织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强化涉旅企业的服务意识,提高其投诉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3.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3.9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29.27万元,增率 -24.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旅游宣传营销经费。 其中:本年收入393.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3.98万元(本级财力393.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78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3.9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29.27万元,增率-24.7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旅游宣传营销经费。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7万元,共计支出:393.9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332.78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项目情况说明:戛洒俏花腰艺术团传承经费31.2万元、“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维护运营经费30万元,共计项目支出61.2万元。 四、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无 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六、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2.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万元,增(减)率4%,主要原因是车辆调剂使用,轿车调成越野车,越野车运行费为每年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32.78万元,比上年减少2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本年实有在职人员18人,上年年末在职人员20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08.8万元,主要是原因是调减旅游宣传营销经费。 八、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2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1.2 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含部门自评)的一级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 0个。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数据化建设和数据接入(景区管理服务平台、信息查询、门禁和票务、导览、公共服务、在线预订支付、景区交通工具调度、安全管理和救援、评价和投诉等系统与景区内各类经营设施的数据化建设)。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列入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无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无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无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无 2.自评指标体系 无 3.自评组织过程 无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资金58.48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经费和机关正常运行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资产总额209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1.52万元,固定资产12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3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采购31.96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31.9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减)18.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需购置办公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 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 2019年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2000111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20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250303581082019022602534518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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