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财政局    >    县级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20 15:09   点击率:181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1000

 

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新平县纪委与新平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新平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2、突出监督首责,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提升“四位一体”监督效能。

3、持续纠治“四风”,坚持久久为功和步步为营,不断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4、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5、聚焦民生民利,坚持纠建并举和专项整治,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6、深化融会贯通,持续推进改革和深化“三转”,推进纪委监委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既: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纪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 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在岗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含县检察院转隶人员10人), 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91,443.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91,443.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17,891,443.22元比上年的11,272,791.43元增6,618,651.79,增长59%。增长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7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大;二是因县监察委新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52,275.91, 比上年的11,199,083.96元增6,153,191.95,增长55%。其中:基本支出15,457,287.95元,占总支出的89比上年的10,632,852.66元增4,824,435.29,增长45%项目支出1,894,987.96 元,占总支出的11比上年的566,231.30元增1,328,756.66,增长2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新平县监委于2018年1月24日成立,与新平县纪委合署办公,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职能职责划归县监委管理,在岗实有人数净增27人,人员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增加较大;同时,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项目支出也增长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15,457,287.95元。比上年的10,632,852.66元增4,824,435.29,增长45%,增长原因:在岗实有人数净增27人,人员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增加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留置场所改造建设费、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等支出1,894,987.96 元,比上年的566,231.30元增1,328,756.66,增长235%。项目支出增长较大的原因:县监察委成立后,人员及岗位增加较多,所以对新办公楼进行了装修改造;同时,对原来的留置场所进行了提升改造。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原计划投资1,796,200.00元,到位资金1,796,200.00元,实际支出1,713,987.96元,剩余82,212.04元。后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用于县纪委信访接待室提升改造经费81,000.00元,项目资金实际结余1,212.04元。留置场所改造建设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软件升级及软包改造费89,394.80元;配电设备维护费10,605.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2,275.9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11,198,913.96元增6,153,361.95,增长55%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新平县监委于2018年1月24日成立,与新平县纪委合署办公,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职能职责划归县监委管理,在岗实有人数净增27人,人员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增加较大;同时,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项目支出也增长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78,999.7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务运转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2,027,518.3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94,987.96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46,493.42元、其他共产党事务1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489.05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1,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7,448.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579.6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691.6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875.86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1,893.59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4,868.16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及医疗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31,154.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3,713.76元。

    4.住房保障支出992,919.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992,919.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4,607.07元,完成预算的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846.07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761.00元,完成预算的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日常接待业务量比预算数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6,246.51元,增长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3,155.91元,增长17%;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090.60元,增长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平县监委于2018年1月24日成立,与新平县纪委合署办公,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职能职责划归县监委管理,办理案件的数量猛增,公务用车运行费及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增加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46.07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126,761.00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46.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846.0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出差办案及巡察、督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7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7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新平办理专案的人员及乡镇纪委人员来县城办理案件及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纪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8,029.82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877,543.36元,增长166%,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新平县监委于2018年1月24日成立,与新平县纪委合署办公,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职能职责划归县监委管理,在岗实有人数净增27人,需要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等增多;同时办理案件的数量猛增。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增支较大。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家具及办案中产生的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耗材费及车辆运行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纪委资产总额6,734,048.63元,其中,流动资产1,559,720.27元,固定资产5,174,328.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4,517.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2,156.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48,856.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报废的固定资产,还能使用部分捐赠给老厂乡太和村委会,所以没有产生资产处置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34048.63 

1559720.27 

5174328.36 


1178868.00 


3995460.3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7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0,7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县监察委于2018年1月24日成立,与新平县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职能职责划归县监察委管理,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随之增加。人员编制数由原来的50人,增加到现在的87人;在岗实有人数净增27人。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增加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

               2019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111

附件2: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县纪委)20190919101559730.xls


上一篇:新平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篇: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