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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安全监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2-11 11:12   点击率:62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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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安全监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平县安全监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着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工矿商贸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新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助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现设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6个内设股室和1个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业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6.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9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33.79万元,减少率为 8.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其中:本年收入356.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93万元(本级财力356.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6.9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33.79万元,减少率 8.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本年基本支出356.93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20.00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27.74万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7.0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本年支出3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3万元,301工资福利支出291.0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4.4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2019年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项目,金额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2019年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关于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无增减。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6.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减少33.79万元,减少8.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三)2019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项目指标发生变化所置,取消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奖励、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

关于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含部门自评)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0个。我单位无项目预算。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新平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于2004年,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局长1名,党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2名。共有6个内设股室和1个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在编安监人员18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局工作职责、上级单位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岗位目标职责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序开展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安委办有关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结进一步完善了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的稳定。

2.自评指标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相关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和预算批复文件,年底工作任务目标,资金管理办法等来开展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县财政关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人员在查阅、检查预决算报告,核实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2018年部门预算与支出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64.4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96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4.14万元、劳务费33.52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95.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0万元,固定资产270.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27.70万元,其中:购买办公设备27.70。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7.70万元(其中:办公打印机10台,0.3万元/台,计3.00万元;办公桌椅30套,0.2万元/套,计6.00万元;涉密复印机1台,2.00万元/台,计2.00万元;涉密打印机1台,2.00万元/台,计2.00万元;办公计算机25台,0.5万元/台,计12.50万元;便携式涉密专用计算机1台,1.3万元/台,计1.3万元;台式涉密专用计算机1台,0.9万元/台,计0.9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20.7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四部分: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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