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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1-06 10:01   点击率:3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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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党的建设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意见,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加强改进意见,并按照单位和行业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县直各部门党员群众对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3、指导县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设立和机关党组织(直属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核、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县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直属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7、对直属机关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

(二)落实党费日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认真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着力抓好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做好所属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四)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严格程序审批发展新党员,做好机关党员信息管理及统计工作,完善党内关怀机制。

(五)做好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0.42万元,减0.3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人员调整,工资福利、综合考评奖减少等造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0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9.81万元,减8.5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后工资福利、各类补助收入减少造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县直机关机关工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6万元,减4.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福利、各类补助收入减少造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4.645万元,减100%,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经费用于安排“两新”组织经费(0.645万元)和“三项工程”以奖代补资金(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7%。与上年对比0.42万元,减0.3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调整,各项工资福利、资金补助等支出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6%。主要用于单位单位组织事务支出9.16万元,占12.8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2.07万元,占87.14%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53.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2万元,增长51.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4万元,增长9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3.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75.99%;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24.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党建+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党建+扶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37万元,与上年对比1.19万元,减96.97%,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厉行节约,节俭办事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接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资产总额3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万元,固定资产32.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持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15

4.74

32.41


27.17


5.2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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