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新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1、在本行政攻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人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新平县人大常委会现设:办公室(内设信访股)、财政经济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和民族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党组建设,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为主要形式,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党组理论武装。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安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时时处处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高质量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创新履职方式,展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改进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强化跟踪问效,继续对上年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进人大监督持续性。跟踪监督棚户区改造、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学前教育等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听取报告、视察、专题询问等形式,接力推进,真正发挥人大监督的实效。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审议、询问、评议、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的“迭加”效应,打好监督“组合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围绕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紧扣2019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聚力经济发展,审查和批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视察仙福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情况,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预算联网工作制度,依托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对财政预算执行、调整、决算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报告三年规划及方案、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聚力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戛洒特色集镇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报告,专题听取核桃抚育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及小流域治理等工作情况报告,视察“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环保、林业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聚力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推动“放管服”等相关领域改革成果巩固。听取和审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一张网”等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县城城市管理整改工作情况,视察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和县妇计中心迁建项目建设情况,持续推动民生改善。聚力法治新平建设,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助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报告,专题听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究”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依法行权,严谨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意见,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符合县委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完善人事任免工作规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任后监督,扩大述职覆盖面,组织不少于五分之一的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述职,对1名县人民政府领导、1名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及工信部门、教育部门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责履职。 三、把握质量关键,再添民族立法新成果 紧扣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落实立法责任制,明确立法计划项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制度,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格遵循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法定程序和工作程序,努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标准化水平。继续做好《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和报批工作,争取年内颁布施行。 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请县委同意后,启动《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立法前期工作,专题调研旅游工作,开展立法考察学习,找准旅游发展的重点、难点和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健全起草工作组织机构,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和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草拟稿编制工作。 四、做优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和代表变动情况,及时做好代表资格审查、补选等工作。继续组织一批人大代表外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双联系”制度和完善政情通报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听取和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加大督办力度,严格执行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办法。继续加强代表述职制度,制定代表管理办法,完善代表管理机制。专题听取创建代表履职平台、发挥县人大代表作用情况报告,积极创建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联络室和代表工作室管理,发挥平台在代表履行职务、联系选民、交流学习和接受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夯实履职基础,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始终把加强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提升”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人大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人大职权的水平,使县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 “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力度。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县发展大局,积极推进人大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内设机构调整设置理顺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履职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不断改善县乡人大履职条件。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继续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加强与省内外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第二部分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5.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5.2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249.26万元,减率-18.5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 其中:本年收入1095.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5.24万元(本级财力1095.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95.2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249.26万元,减率-18.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工资福利支出:83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无。 四、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根据历年上级专款到位情况,结合2019年实际情况作出专款预计情况。)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无预算。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无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无预算。 五、关于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预算。 六、关于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注意要特别分项说明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预算相比无变化。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5.2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249.26万元,减少18.5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 八、关于XX单位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4.95万元,(其中:办公费12.15万元,邮电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保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46.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46.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41.4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6.45万元,公务用车采购3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41.45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减)万元,主要原因是。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无 第四部分: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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