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财政局    >    县级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7 18:09   点击率:187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廉政警示教育展厅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展厅布展设计、管理,讲解及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中心的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执纪执法人员驻中心执纪执法时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玉溪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服务工作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先后接待市民宗局、市发改委、新平县委办、县工业园区等124个单位(企业、社团组织)、4547名党员干部参观、接受纪律教育;组织参观单位党员干部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第一集《亮剑惩腐》《破网拔伞、雷霆万钧》《红色滇中记忆》(综述片)、《背叛初心终自毁》和新平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绝不姑息》等警示教育片110余场次,进行典型案例通报1次,协助参观单位开展廉政专题党课50余场次。

秉持“服务大局、服务执纪执法工作”理念,积极发挥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服务保障作用,以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助推市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案件调查工作。先后为县纪委监委的“5·08”专案和“5·09”专案、市纪委监委的“5·20”专案、“5·27”专案、“7·18”专案(一案2人)、8·02”专案(23人)和8·15”专案(市级定为“8·02”专案、一案5人)等7个专案驻点审查调查的100余名工作人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后勤服务和技术服务保障。先后承办了2019年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县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读书班现场教学会(829日)以及部分参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专题党课等会议,组织举办了新平县纪委监委2019年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急救知识培训,承办了“七·一”机关党总支(工会)活动;815日组织开展了驻点陪护人员、专案组安全员参加的“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陪护安全教育会”;828日,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留置点的消防安全、水电安全以及食品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830日,组织召开了“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对驻点陪护人员、专案组工作人员、中控值班人员以及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作再教育、再提醒;93日,协调组织新平供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对分点电力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进行大检查、大排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926日,为方便驻点陪护人员购物,协调安装了一台自动售货机;928日,为进一步改善留置室、备勤室工作条件,在留置区组织安装了4台变频空调;928日、29日,为解决留置区二楼、三楼住宿房间太阳能热水供应不足问题,对4台太阳能热水器加装电加热装置,同时增加水塔1个、专门供应太阳能热水器用水;1011日,在留置区二楼、三楼过道加装4个摄像头;1017日,在执勤区域加装了信号屏蔽器,加强对驻点陪护队员的通讯工具信号屏蔽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7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71万元,占总收入的79.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42万元,占总收入的20.21%。本年收入373.13万元,比上年数378.36万元减收5.2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比上年减收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7万元,占总支出的37.37%;项目支出244.25万元,占总支出的6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年支出390.02万元,比上年数401.25万元减支11.2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支较大,减幅达23.1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77万元,同比增加75.12%,因2019年中心人员有所的增加,留置工作需要的水电费等导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25万元。同比下降3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33%。与上年对比减少70.65万元,下降19.1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收较大,上年项目资金收入280万元,而今年仅有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1%。其中86.15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200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警示教育楼房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71万元,增长19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1万元,增长198.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因中心工程项目进展,需要接洽的事宜比较多,所以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因中心工程项目进展,需要接洽的事宜比较多,所以有所增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63万元,固定资产823.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57

96.63

823.52

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不涉及相关专用名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2020917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19

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19年本部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规范县纪委的预决算管理制定了《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预决算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县纪委监委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71 号,2012  12  6 日发布) 等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391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8121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了《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同时还制定了《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根据县财政局的通知,积极开展2019年部门项目目标填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所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全程监控项目实施过程,并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1.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所以没做部门整体绩效。

  2.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基地扩建工程绩效情况。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工程进度按时按量完成,且达到了合格要求,工程结算也做好审计。投入使用后,也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因为5月底才投入使用,所以该年的警示教育对象10000人的目标未实现,实际教育对象为4547人。我单位未能完成年初制定目标。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的资金未及时到位,工程项目总金额为360万,实际到付200万元。还有160万元工程款未拨付。因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我单位不作为,所以此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为95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2020917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篇:新平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