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01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廉政警示教育展厅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展厅布展设计、管理,讲解及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中心的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执纪执法人员驻中心执纪执法时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玉溪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为隶属于中共新平县纪委监委的股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单位规模小,人员少,故没有设置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即将迎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一年,中心将顺势而为、尽力而为,以新平县纪律教育基地为依托,以纪律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拓展廉政警示教育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功能,深化纪律教育、扩大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提升工作质效,为营造全县崇廉拒腐氛围做出不懈努力。 一是在深化纪律教育上再加力。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主线,紧扣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最新部署要求,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拓展“警示+红色”教育内涵,以VR全景虚拟现实系统、全影信息技术等为新引擎,进一步提升纪律教育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实效性,增强廉政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感染力和感召力。2022年,计划对廉政警示教育展厅进行改版升级、提质扩容,拟对“序厅”内容进行更新,进一步充实完善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形成的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新理论、新实践、新制度等新成果;更新更换“反腐大数据”、“典型案例”等展区内容,新增一批国家层级、省市层级以及县域层级的典型案例,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对“悔不当初”板块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增强警示教育的互动感、体验感,深化体验式、沉浸式警示教育。另外,为全面总结我县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工作成效,献礼党的二十大,拟拍摄制作一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为全面展示我县反腐败工作成果,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拟拍摄制作一部警示教育片,持续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自律。 二是在优化服务保障上再加力。继续秉持“服务大局、服务执纪执法工作”理念,积极发挥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服务保障作用,以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助推市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案件调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分点服务保障能力。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稳妥有效探索留置分点由“不敢”向“不想”转型的实现路径、方式方法,推动实现场所功能发挥最大化。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上再加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教育培训、财务管理、考核考勤等制度机制,做好中心资产管理以及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中心编外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不断夯实中心的警示教育和服务保障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1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数162.27万元减少62.15万元,下降38.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4.28万元,下降18.00%;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47.87万元,下降57.77%,主要是上年度扩建项目和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三期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本年度项目经费仅有警示教育中心运行经费且与上年相同,共3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0.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12万元(本级财力100.1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数162.27万元减少62.15万元,下降38.3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4.28万元,下降18.00%;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47.87万元,下降57.77%,主要是上年度扩建项目和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三期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本年度项目经费仅有警示教育中心运行经费且与上年相同,共3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2万元,比上年支出数79.40万元减少14.28万元,下降18.0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5.00万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47.87万元,下降57.77%,主要是上年度扩建项目和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三期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本年度警示教育中心运行经费与上年相同。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53.4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5.00万元。 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3万元。 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费2.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23万元。 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3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69万元、津贴补贴1.15万元、绩效工资18.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4.3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5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万元,运行经费项目支出35.00万元),其中:办公费8.76万元、水电费15.29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劳务费21.42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福利费0.30万元、维修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从2020年起不接待乡镇来往办事人员,同城人员不得接待,而上级往来人员主要以食堂就餐为主。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车辆编制数为0。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出行用车由新平县纪委机关统一安排派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实施重点项目(本级财力安排)共1个,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如下: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单位目标:完成对2000名以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0.00%以上,同时完成对办案点6间留置室、1间讯问室、1间中控室、2间备勤室、1间医务室、5间专案组办公室、86个床位的维修维护保障。做好驻点办案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项目经费合计35.00万元。其中:电费10.00万元、水费4.50万元、电信网络费6.50万元、绿化费2.00万元、维修维护费10.00万元、打印纸办公用品采购费1.00万元、 其他运行经费1.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资产总额1,524.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6万元,固定资产742.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64.2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细情况见附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0100111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2095948320.xls
附件4.2022年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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