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1.在本行政攻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人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新平之变”作出了积极贡献。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作出相应的决议,确定了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了出缺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定位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走心、走深、走实,在常学常新中铸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都及时传达学习、抓好贯彻,不断强化以讲话指示精神引领人大工作开拓前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半年组织开展机关学习20余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 坚决落实县委部署要求。始终维护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确定履职重点,保证人大工作与县委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做到工作部署贴近县委中心、重大事项决定体现县委要求、人事任免贯彻县委意图,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彰显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凝聚人民自觉行动,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均向县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县委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县委部署的人大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加强党组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在把方向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再依法有序组织开展。在管大局上,紧贴全县中心工作及时调整优化工作安排,力求做到人大各项重点工作与全县大局同向同步。在保落实上,压紧压实责任,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认真执行党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9次,对涉及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作出20项决策决定。 2.服务发展大局,展现人大作为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涉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时,严格按照审议决定程序,使县委的决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召开5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4项专项工作报告,形成4项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3项;召开1次专题主任会议,专题听取1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5次调研调查。 持续推进民族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立法工作进入立法为民、科学提质的新阶段。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认真做好《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立法工作,严格遵循调研、论证、咨询、征求意见等工作程序,目前已完成第14稿,争取年内完成党内报批工作,力求民族立法接地气、能管用、可实施、有成效。组织开展对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专项清理,通过认真梳理、归纳、总结和分析,形成新平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专项清理情况报告。 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推动县委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助推农业转型升级。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新平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聚焦民生和社会事业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提高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专题听取民族和谐稳定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洋发城水库扩建项目建设情况,助推重大水利项目顺利实施。聚焦法治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确保行政决策在法治的框架内实施。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事关全县发展稳定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法定程序适时对事关新平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强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必有果。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上半年依法选举产生和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组织4场新当选和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活动,确保党委组织人事意图顺利实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鞭策被任命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持续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坚开展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被述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3.深化代表工作,激发人大活力 始终正确把握“代表机关”职能定位,不断拓展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多措并举,着力提高“两个联系”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制度,畅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问题渠道,推动代表联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广泛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作用,组织20名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邀请1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荐12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两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级代表更广泛更深入地联系和接待选民,常态化面对面了解民众心声,具体化实打实解决突出难题。管好用好代表活动阵地,充分发挥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前沿阵地作用。 健全机制,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强化代表思想理论武装,组织代表参加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政治站位和能力水平。精心谋划,组织第四批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赴青岛市人大代表培训中心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实现代表本届任期内外出培训全覆盖。坚持为代表订阅学习资料,督促各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做好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支持和保障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向选民述职等活动。 质效为重,提高议案建议督办水平。坚持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围绕“内容高质量”,严把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关,在人代会前先行组织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引导代表聚焦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视察调研,为代表提好议案建议打好基础。围绕“办理高质量”,及时对今年代表提出的208件建议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的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和责任人等。健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机关各委室对口督办机制,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办理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互动。通过主任会议确定5件重点督办件,安排80.00万元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解决15件“急、难、小”建议。 4.秉持守正创新,夯实人大基础 以强化素质、规范运行、正风肃纪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释放和提升人大工作活力。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部署,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融入日常、化为经常,推动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履职互相促进,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认真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制度要求,大力改进作风,统筹推动调研工作,累计形成调研报告5篇,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全力做好西片区综合开发、永金高速、西水东调、乡镇党委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七个专项行动等工作,交出了合格的人大答卷。改进人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丰富报道内容,拓展方式方法,切实讲好人大故事。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根据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研究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狠抓已有制度执行,梳理完善工作流程,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合理安排会议议题和审议方式,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持续总结探索,努力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条件,全面使用电子阅文,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深化工作联系交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到新平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玉溪市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等10余项工作开展调研,配合省市人大调研民族和农业农村工作、对《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开展立法调研。接洽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到新平考察调研全域旅游及民族文化旅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0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88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3万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对比减少330.92万元,下降27.28%,主要原因分析:3月后超编人员分流及部分人员退休,故收入减少,相应人员履职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88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04万元,占总支出的84.46%;项目支出137.42万元,占总支出的15.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0.45万元,下降27.20%,主要原因分析:3月后超编人员分流及部分人员退休,故人员减少,相应人员履职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7.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3.56万元,下降34.13%,主要原因分析:3月后超编人员分流及部分人员退休,故人员减少,相应人员履职经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人均日常支出2.5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16万元,增长53.9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结转专项资金于本年度完成支出及人大会议室搬迁装修,故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包括:完成新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支付金额47.60万元;完成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工作,支付金额30.00万元;完成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计划,支付金额2.32万元;完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支付金额3.08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上年对比减少338.78万元,下降27.89%,主要原因分析:3月后超编人员分流及部分人员退休,故人员减少,相应人员履职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66.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0万元,人大会议47.6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0.00万元,代表工作43.3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7.00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5.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0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5.6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的5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的8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20.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均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进行控制,均减少了相关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8万元,下降1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0万元,下降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8万元,下降37.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均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进行控制,均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0万元,占85.65%;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占1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及企业座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6万元,下降29.72%,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大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力度,严格落实好各项厉行节约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7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劳务费16.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2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5万元,固定资产222.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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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22.83 | 0.15 | 222.68 |
| 71.27 |
| 15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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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结果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坚持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坚持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我单位相关股室的支出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及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近年来,我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新平之变”作出了积极贡献。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作出相应的决议,确定了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了出缺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2021年,我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制定了新平县人大办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收支资金作出评价。通过本次2021年我部门各类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部门绩效自评总体开展情况如下: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成1个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目标填报,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核查的通知》(新财通〔2022〕3号)通知要求,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1.项目-业务工作保障经费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业务工作保障经费专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优。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2次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12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19项决议决定,形成6项审议意见;组织开展18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2次代表视察,对1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圆满完成了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项目-党建工作经费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党建工作经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优。2021年,县人大办党支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通过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使党支部工作更加活跃扎实,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党课等形式,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全年开展党员大会12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员工作积极性等。项目实施后,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3.项目-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2021年,新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和印发相关的学习材料等相关活动。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4.项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桂山亚尼社区亚尼小组两污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委同意,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新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 1月23日至26日在新平会堂召开,会期 4 天,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5.项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项目作出评价,结论为:优。该项目以按既定目标完成配置财源,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1日展开,12月31日前选出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并召开了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深化“新平之变”,谱写新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6.项目-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资金项目作出评价,结论为:优。2021年,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发放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通讯、交通补贴,每人每月按0.01万元的标准发给每名代表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包干使用。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7.项目-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作出评价,结论为: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进行搬迁装修工程及会议室设备配置。其中装修工程预计21.91万元;设备购置费预计8.09万元,两项合计30.00万元。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1111
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31139365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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