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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1-20 00:01   点击率:64打印】【关闭

 

新平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新平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2021年全县公安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公安铁军为保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推动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现将新平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是建设法治政府,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目前,相关责任部门正按时按量努力完成工作规划任务。层层签订2021年岗位行政执法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执法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二是建设效能政府,巩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形式。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建立学法档案,从入口处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律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21年以来,新平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10次集中理论学习研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践行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体现到促进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宁上,体现到提升治理效能和改进服务管理上,不断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使之成为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

(二)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案件的审理职责,对所办案件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量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有效提高了民警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二是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每月对案件办理、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使用、办案场所使用、涉案物品管理等进行考评,每季度组织案件质量考评工作,今年以来共评审刑事案件328件,行政案件296件,每起案件均达到80分以上(合格以上)并认真开展优秀卷、典型案件评选活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一是规范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健全执法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由法制部门牵头,信访、督察、指挥中心、政工及各执法警种部门参与,定期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各相关单位执法办案情况,汇聚执法监督的整体合力。2021年以来,召开4次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管理,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执法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管理,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效能,着力推进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涉案物品保管中心“三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新平县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使用规定》、《新平县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制度》等办案区相关工作规范。2021620日,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戛洒派出所、扬武派出所、新化派出所、漠沙派出所、建兴派出所、老厂派出所、平掌派出所、交警大队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加强民警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一是深化服务措施,科学指导办案。紧紧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帮助、指导基层解决执法问题,采取邀请专家讲解、收看电视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对全局民警进行法制培训,切实提升民警依法行政的能力。2021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10次,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的法治意识、诉讼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讲究实效,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2021年,全局统一部署,着眼于民警执法、执勤和实战需要,积极探索和认真实践战训合一的科学练兵模式,妥善解决工训矛盾,扎实推进大练兵活动向实战化发展。通过集中训练、考核等形式亮化大练兵成效,坚持因材施教、逐步提高的大练兵原则,先基本后应用,先讲解后演练,正确处理基础与应用、技术与战术、理论与实战的关系。916日,举行了全市公安机关“送教下基层”之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培训邀请市公安局法制教官杨磊、省级警务实战区域教官李强到场作授课辅导。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一是立足学校宣传阵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全县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同时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各中小学全部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了师生的法治意识。2021年,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名。二是立足社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3·15”“4.26”“5.15”“6.26”等各类法律宣传日,借力 “大走访”、“社区六进”、文艺活动等平台,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工作,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着力提升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受教育群众5万余名。三是立足媒体宣传阵地。通过“新平警方”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等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2万余条,将宣传触角尽可能延伸至辖区各个角落,丰富了宣传形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1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不断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围绕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努力夯实信访工作基础为重点,不断创新完善信访工作,实行初信初访化解“两个一律”“初信初访信访事项7日内联系信访人、30日解决”的工作要求,促进信访问题在初始阶段化解,坚决避免初信初访演变为重信重访,甚至拖成信访积案。2021年,共收到中央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龙家存、张哿、孙明);省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件(陈昌宇);省公安厅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件(刘丕荣),5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于20214月底已全部办结。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严格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职责规定》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本单位作表率。

(二)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各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民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还有待提高,工作开展有时还不够及时,一些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待加强。

(二)执法理念仍需继续深化。执法理念是整个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处于基础地位,决定了执法服务的定位和方向。当前,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但我局的执法理念、执法手段还相对滞后。

(三)执法主体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公安执法主体是民警,虽然法律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和证据等相关要求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受到民警个体素质的影响,执法质量也往往差别较大。

(四)执法内部监督需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力量整合不够,缺乏全方位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常态教育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局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在内部:以执法办案过程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培训切入点,定期开展法律大课堂。在外部:强化“审批中心”意识,加强与检、法之间深入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疑难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咨询。邀请检察院专家来局专门案件培训,定期组织民警庭审旁听。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进程,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梳理录入,梳理公布事项清单,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通过系统对社会网上公开,建立健全各项标注、规则和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提交证件少、办事速度快、流程监管严、服务质量高”的新模式。

 

                                  新平县公安局

                                                                                    2022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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