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新平县公安局整体执法水平,加快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民警队伍思想状况管理,2024年1月3日,新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醉驾意见和工作规范培训会。培训会由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梁定权主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骞骞出席培训会,各派出所主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民警、交警大队各中队民辅警参加培训。 会上,新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亚东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规范》重点内容和要求,并从现场查处、立案、证据、强制措施、结案、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几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对现场提出问题的民辅警一一认真答疑解惑,确保参加此次培训会的人员都弄懂学会新工作规范。同时要求全体民辅警,一是要加强学习,充分理解和掌握《意见》相关内容,提高理论水平。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执勤过程中要秉持执法公正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本意见内容严格操作,规范办案程序,以达到依法准确惩治违法犯罪。三是要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认真剖析,查找不足,全面整改,认真贯彻所学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随后,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员高泽华向参会人员进行酒醉驾案件办理实操教学,并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一进行了纠正和详细讲解。 最后,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王磊要求全体民辅警要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转变作风,着眼大局,从提高交管工作的能力、水平着手,做到规范执法,克服麻痹思想意识,抓好各项警纪、警规的落实。抓好禁令执行,严格落实“八条铁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抓好教育培训,通过扎实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明确是非界限、明晰纪律红线、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派出所、中队民辅警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对下一步规范化、精准化、快速化办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犯罪,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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