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乡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2-25 19:02   点击率:28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玉溪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动员视频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治“顽症”、破“陋习”,打一场声势浩大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持久战,努力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美丽家园”为目标,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基本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形成环卫设施完善,管理机制健全,乡村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的长效机制。

(一)清理垃圾、粪堆。彻底清理路旁、宅旁生产、生活垃圾,每天对寨子道路保洁一次,定期清扫一次,90天清理一次垃圾并及时运出寨子外,放到指定垃圾堆放场。

(二)清理路障。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陈规陋习,特别是乡村沿路商户门前要重点整治,达到乡、村、组道路整洁、通畅,道路两侧整齐、洁净的标准。

(三)清理路边沟。要坚持常年清理路边沟,要对村组内路边沟彻底清理、达到干净顺流、无污物、无异味的标准。

(四)清理庭院。商户、农户门前实行“三包”,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干净整齐。

(五)明确保洁员。各村(社区)小组明确1-2名保洁员,环境卫生由保洁员具体负责,每天进行清扫1次,全天保洁。

(六)清理公共场所。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重点注意道路绿化带、公厕及一些容易忽视的死角。

(七)集镇管理。我乡两个集镇内由专人负责保洁,保洁员须按时出勤,保证早晚清洁卫生。街天适当延长,法定节假日和重大节日要适当延长。

(八)公路沿线管理。218线建兴段内由马鹿社区派专人负责;马平路建兴段由帽盒村派专人负责,其余路段根据各村(社区)所辖地段分块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全乡78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配1-2名环卫保洁人员。费用每月300元,由乡财政补助150元(150×12×82=147600元),各村配套每个小组100元,小组自筹50元(由小组工作经费中列支),建兴村委会16人,乡财政负责2.88万元,建兴村委会负责1.92万元;帽盒村委会16人,乡财政负责2.88万元,帽盒村委会负责1.92万元;磨味村委会12人,乡财政负责2.16万元,磨味村委会负责1.44万元;马鹿社区13人,乡财政负责2.34万元,马鹿社区负责1.56万元;中寨村委会10人,乡财政负责1.8万元,中寨村委会负责1.2万元;盘龙村委会10人,乡财政负责1.8万元,盘龙村委会负责1.2万元;挖窖村委会5人,乡财政负责0.9万元,挖窖村委会负责0.6万元;每个小组每年自筹600元。

(二)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有新突破,乡党委政府随时组织人员对我乡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慵懒散拖等“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一是村组第一次被县市通报或曝光的进行约谈,第二次被县市通报或曝光的进行问责。二是村组督查意见反馈后,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约谈,经过约谈,未整改落实的进行问责。三是小组保洁员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的进行约谈,第二次检查不合格的进行调整。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行政村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前制定的各项责任制度,如“门前三包”制度、绿化美化制度、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义务清除白色污染制度、街巷路全天候保洁制度等。通过制度的约束来强化管理、落实任务,从而实现人居环境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小组保洁人员,两个集镇保洁人员,公路沿线保洁人员,各村(社区),乡督查工作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负责,采取“一星期一督查、一个月一排名”的方式。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时间由督促人员自定,不通知,直接深入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初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发至各村(社区)

(三)考核细则。1.各小组保洁人员的考核。各小组保洁人员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清扫工作,全天24小时保持村内环境卫生整洁,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大清理工作,保证路面、路边、水沟、公厕等全方位保洁,尤其是一些容易忽视的地方,保证不留死角。督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被乡检查不合格1次扣15分,被省市检查不合格1次扣510分,每分按10元从工资里面扣除,当月考核低于80分人员予以辞退。。

2.集镇保洁人员考核。两个集镇保洁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熟悉保洁业务,按时到岗出勤,保证个人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作业时间为上午6001000,下午1600-2000,街天和节假日为上午6001100,下午1500-2000。每缺勤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缺勤3次的予以辞退。督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被乡检查不合格1次扣35分,被省市检查不合格1次扣810分,每分按30元从工资里面扣除。

3.公路沿线保洁人员考核。公路保洁人员必须每天按时出勤,保证公路沿线路面整洁,沟渠畅通。每天作业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600-2000,每缺勤一次扣40元,一个月内缺勤3次的予以辞退。督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被乡检查不合格1次扣35分,被省市检查不合格1次扣810分,每分按30元从工资里面扣除。

4.村(社区)考核。各村(社区)按照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五位一体”的要求,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作为兼职督查员,负责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考核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即支书主任负责制,考核内容分为村(社区)公共卫生考核和各小组卫生考核,考核按百分制,督查组根据各村(社区)公共卫生扣分和各小组当月所扣分值总和对村(社区)进行扣分,得出各村(社区)考核得分。各村(社区)每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将对支书主任进行约谈,低于80分的将对支书主任进行问责;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2名的将对支书主任进行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2名的将对支书主任进行问责,被问责的支书主任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5.督查人员考核。所有督查员必须认真负责,公正公开地对人居环境进行督查,无故缺席1次和没有按月及时整理下发督查结果1次进行约谈,1次以上进行问责,并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和晋升职务资格。

(四)奖惩措施。

1.对没有被约谈和问责的村(社区)将足额拨付每个小组1000元的工作经费和足额拨付每个村(社区)10000元(社区15000元)的垃圾整治经费。

2.被约谈和问责的村(社区)按照约谈1次扣减5000元,问责1次扣减10000元进行,费用将从小组工作经费和垃圾整治经费扣除。

3.对没有被约谈和问责的村(社区),且连续5次以上排名前2名的给予15000元奖励,连续4次以上排名前3名的给予10000元奖励,连续3次以上排名前3名的给予5000元奖励。

4.对没有被约谈和问责的支书、主任和督查人员年底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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