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有效保护我乡森林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促进生态平衡,保障乡域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根据《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和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建兴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条标准”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基层责任制为突破口,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森林火灾。 二、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林区和谐稳定,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林业产业发展。防火目标是: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力争把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次数不超过1次;年森林受害率低于1‰,即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2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不低于98%。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在县下达指标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落实责任。 1.签订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 2.明确防火、扑救火灾的领导责任; 3.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机构,落实各村(社区)领导、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防火责任区,实行各山头地块分片包干负责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家喻户晓。 1.及时发放防火各种宣传材料; 2.重点林区、路段插防火宣传彩旗; 3.利用消防车辆、广播、制作宣传碑、刷写标语等方式进行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 4.中小学认真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5利用党员、村委、小组会议进行防火宣传。 (三)强化火源管理。 1.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力度; 2.在防火期内建立提农业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林区200米内严禁用火,改变农村用火传统习惯;防火高火险、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有林地小组长加大巡山力度,村干部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4.路卡。实行定点设卡,并对设卡点情况不定时不定期进行检查。 5.春节期间,加大巡山力度,严禁野炊,野外燃放鞭炮,清明期间,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在岗的领导干部职工实行问责制。 (四)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建立由15人以上人组成的义务扑火队,同时做好村组联防工作。 (五)防火隐患排查。各村要认真组织人员对重点林区、靠近林区的村寨进行防火隐患排查,并及时排出隐患。 (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做到不脱岗、不漏岗,通信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 (七)计划烧除。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各村(社区)要认真及时排查并做好计划和安排,及时上报乡林业工作站。 (八)火情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打、早了”。 1.早报。发现火情及时逐级不报,不得越级上报; 2.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发生火灾,把握林火规律,确保人身安全; 4.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打、查清就罚、犯罪就抓。 (九)加强防火档案管理。注意森林防火痕迹资料收集,并将其纳入年度行政效能考核的内容。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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