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降低烟叶烘烤损失率,提高烟叶质量,促进烟农增收,财政增效,圆满完成2018年烤烟烘烤工作任务。根据《新平县2018年烟叶烘烤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通〔2018〕3号)文件要求和新平县2018年烟叶烘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烟叶种植少而分散的特点,制定以下烟叶烘烤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成立2018年建兴乡烟叶烘烤领导小组 为认真抓好2018年我乡烟叶烘烤工作,着力抓好商品化烘烤工作,提升烟叶烘烤质量,降低烟叶烘烤损失率,圆满完成任务,特成立2018年建兴乡烟叶烘烤领导小组,领导烤烟烘烤工作。 组 长:李永安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丽萍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子聪 平甸烟叶工作站副站长 成 员:丁宗贵 乡烟叶生产办公室主任 李应华 建兴村总支书记 刘国学 建兴村委会主任 丁宗侠 建兴村监委会主任 丁富伟 建兴村烟叶生产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烟叶生产办公室,由丁宗贵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商品化烘烤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以村委会为主与商品化烘烤业主,与烟叶烘烤领导小组及烤坏烟叶赔偿协调小组互相合作,确实帮助烟农解决繁杂的烘烤压力,提高烟叶质量,降低烤坏烟比例,促进商品化烘烤走入正轨。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烟叶烘烤工作目标任务是全面构建和健全完善商品化烘烤模式,有效组织开展商品化烘烤工作,全面提升商品化烘烤实施到位率和烘烤质量,围绕上等烟比例达到65%以上,烘烤综合损失率降至9%以内,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1.商品化烘烤实施到位率达到100%。种烟区域内已建成密集烤房的村、组以集群烤房为单位,保证烟叶按时烘烤,必须全面推行的实施商品化烘烤(考核目标:实施商品化烘烤的密集烤房要求单季烘烤炉数达4炉以上,每炉次不少于350竿,烤出干烟数量在35-40担,建立健全烤坏烟叶赔偿机制)。 2.科学烘烤工艺推广覆盖率达到100%。优化烘烤工艺和技术指导(考核目标:所使用的密集烤房群必须有悬挂优质烟烘烤工艺技术操作图表,并按烘烤工艺技术要求进行烘烤现场操作)。 3.种烟区内密集烤房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充分发挥密集烤房的优势,有效提高密集烤房利用率(考核目标:以村委会为单位考核,村组种烟区域内当年可投入使用的密集烤房数量使用率必须达到100%以上)。 4.中下部烟叶烤后黄烟率达到93%以上(考核目标:烘烤出炉烟叶质量总体评价黄烟率达到93%以上)。 5.上部烟叶烤后黄烟率达到93%以上(考核目标:烘烤出炉烟叶质量总体评价黄烟率达到93%以上)。 6.上部烟叶4-6片一次性采烤推广面积达到80%以上(考核目标:村组的合同种植面积上部烟叶4-6片采烤面积达到80%以上)。 7.抓好面上的烘烤技术培训指导。对不具备实施商品化烘烤的部分组,聘请1名熟悉烘烤技术、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的烘烤技师抓面上的烘烤技术指导,要大力推广电子火表和烘烤工艺技术挂图,杜绝农户凭经验、凭感觉烘烤,同时烘烤技师工作要接受烟农的有效监督,确保面上的烘烤技术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三)运作模式 1.承包给商品化烘烤业主:以建兴村石岩脚片区烘烤点, 1群40座卧式密集型烤房。业主组建烘烤技术过硬专业人员进行烘烤服务管理和指导烟农采摘、编竿、装炉、添加燃料、温湿度控制等整个流程进行烘烤服务管理。 2.签订协议:烘烤业主与烟农签订协议; 3.费用开支:烤煤、电费、烘烤技术人员的工资由烘烤业主解决,模式采取自负盈亏的形式。烘烤业主按3元/公斤收取烘烤费用。 (四)质量评价 1.烤坏烟叶赔偿协调小组 为有效确保商品化烘烤工作顺利进行,运用监督机制,以质量评价为标准,减少烟叶损失产生纠纷,成立烤坏烟叶赔偿协调小组。 组 长:杨丽萍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陈子聪 平甸烟叶工作站副站长 成 员:丁宗贵 乡烟叶生产办公室主任 李应华 建兴村总支书记 刘国学 建兴村委会主任 丁宗侠 建兴村监委会主任 蒋德荣 建兴村烟叶烘烤辅导员。 李德雄 烟农代表 喻建瞳 烟农代表 刘正荣 烟农代表 2.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采摘鲜烟叶评级:分为4级,成熟、欠熟、未熟、假熟,初步确定烟叶损失量并进行登记; (2)编竿装炉质量评级,编竿:同竿同质,叶片数量;装炉:紧密、疏松、不按部位、成熟度错位等。初步确定烟叶损失量并进行登记; (3)烤坏烟叶评定标准:鲜烟叶正常成熟情况下,烤后烟叶出现因烘烤过失或烘烤工艺应用不当导致烤青烟、烤红烟、走筋烟、烤枯烟等烤坏烟叶情况; (4)参与烤坏烟叶赔偿处理:一旦发生纠纷,经小组成员共同讨论确定是否属于烤坏烟叶,并参与赔偿处理过程。 3.责任判定及赔偿办法 (1)责任判定:出现因烘烤过失或烘烤工艺应用不当导致烤青烟、烤红烟、走筋烟、烤枯烟等烤坏烟叶情况,其责任由烘烤业主承担,按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若因鲜烟叶自身质量或装炉过失产生的烘烤质量问题,由农户自行承担; (2)赔偿办法 赔偿范围:前提是入炉烟叶本身没有存在不适于烘烤调制的质量问题,属于烘烤过程中因烘烤人员过失或烘烤工艺应用不当或机器设备损坏而导致烤青烟、烤红烟、走筋烟、烤枯烟等损失率在65%以上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按公斤计赔,出现上述烤坏烟,下部叶片:按下级三平均斤价赔偿,中部叶片:按中级三平均斤价赔偿,上部烟叶:按上级三平均斤价。 (五)具体办法 1.采摘装炉 商品化烘烤点在每炉开烤前,由种植农户提前向烘烤业主申请,经烘烤业主同意后,由烟农负责采摘,做到当天采摘、分类编烟、合理控制单杆鲜烟叶重量,同竿同质,下部90-100片/竿,中部100-110片/竿,上部110-120片/竿,合理装烟、排队入炉,根据鲜烟叶素质确定装烟位置,各仓均匀装烟,每炉次装烟量350竿-380竿,确保当日采、当日编、当日装炉完毕。 2.专业烘烤 装炉完成后由商品化烘烤业主接手,及时点火烘烤,不烤隔夜烟。科学烘烤,整个过程严格执行科学烘烤工艺技术,直至烟叶烤干出炉,种烟农户签收取回。 (六)考核内容 1.商品化烘烤点密集烤房利用率达到100%,商品化烤房每座烘烤烟叶≥4炉; 2.烘烤工艺图表及记录表覆盖率达到100%; 3.中下部烟叶烘烤后烟叶黄烟率>93%以上; 4.上部烟叶烤后黄烟率达到90%以上; 5.烘烤综合损失率控制在8%以下; 6.烤房群烘烤点环境卫生干净,现场管理工作规范; 7.商品化烘烤业主指定烘烤技术24小时值守烘烤,每炉烟叶烘烤情况详细记录,能够真实反映烟叶烘烤过程烟叶变化情况,为确保烟叶烘烤质量,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8.烘烤技术员按照烘烤工艺及技术操作要点进行操作,杜绝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烟叶烘烤损失; 9.烤后烟叶由农户签收取回,签收记录完整。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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