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云南省组织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云组通〔2018〕78 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扫 黑〔2018〕5 号)和新平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新平县组织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建兴乡组织部门职能职责,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责任落实 1.注重考核评价。配合乡党委、各有关单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乡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重点考核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各单列党支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中心、站(所)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直接责任,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等有关情况,指导并抓好对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及各单列党支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2.严格责任追究。配合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督办、一票否决制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推动乡党委落实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问题机制,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后果严重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乡纪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二)坚持深挖彻查,依法从严惩处 3.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配合有关单位,建立健全 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处理职能部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移送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推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组织处理和执纪审查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中心站所、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三)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4.及时跟进建强基层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切实采取组织举措,帮助配齐配强“两委”班子,特别是选好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上级机关下派干部。今后,凡是打掉黑恶势力的村,打掉一个、整建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5.从根本上解决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推动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整顿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分析,乡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对整顿措施进行再研究再细化;乡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整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成员要包村整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驻村整顿,限期解决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对那些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渗透,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宗教无序蔓延的重点村、难点村,乡党委将派出工作组。(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6.深化“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涉黑涉恶预警研判和线索移交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和监管,精准聚焦矿产资源、土地征用等重点环节,加强线索摸排,强化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排查出来的“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进行认真甄别,严格区分“村霸”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统一口径,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责任单位:乡党委; 经常性工作) 7.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抓好《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贯彻落实,乡党委会同乡纪委、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信访办等部门,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及平时干部调整,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不断推动城乡基层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建立建兴乡村(社区) 干部(社区工作者)信息管理系统,为村级组织人选建立可循依据,为开展资格联审等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8.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推动乡党委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抓在手上,加强选育管用,实现整体优化提升。(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9.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防止黄赌毒等沉渣泛滥,不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补齐精神短板。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思想引导,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就业、务工等方面的帮助,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教唆和利用。(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10.用好乡村两级党群服务阵地。全面摸清集镇区域内各类党群服务资源,按照“展示党的形象、实现区域覆盖、突出功能特色”的原则,用好乡村两级党群服务中心,构建“十分钟党群服务圈”,形成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实体支撑。积极推进党建网格和综治网格“两网合一”,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联建双推”,在党组织 领导下,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等各方面资源下沉到网格,实现需求在网格发现、信息在网格采集、隐患在网格排查、矛盾在网格化解、服务在网格开展、问题在网格解决。(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四)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动群众 1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党建信息化系列平台,通过“云岭先锋”夜校、“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形式,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专项斗争政策和重大典型案件,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美德,不断夯实党员群众自觉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基础。(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12.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掌握和化解本区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建兴乡集镇整治、建兴乡河道采砂(石)专项整治行动、建兴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建兴乡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结合起来,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上级统一组织的摸底排查,公检法等机关开展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引导群众打消思想顾虑,积极配合支持。(责任单位:乡党委、乡组织办;经常性工作) 二、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持久仗。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乡属单列党支部要坚持实践实干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乡党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单列党支部要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对承担任务精心部署、有力落实。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单列党支部要始终在大局下行动,主动加强与同级扫黑办沟通联系,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职责,安排专人负责,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股室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单列党支部要层层压实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上下联动、一贯到底,逐级把工作抓细抓实,不能层层递减。 要把参与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用好考核结果,形成鲜明导向。 (四)要注意及时总结。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单列党支部要在工作中,发现和总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 践。要注重选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扫黑除恶的先进典 型,发挥榜样作用,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中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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