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乡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3-27 15:03   点击率:71打印】【关闭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解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盲目乐观、学习不够、排查不深入、统筹协调不到位的问题,着力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稳固提升,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建兴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整改目标

坚持将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以“问题清零、积案清零、线索清零”为重点,对照督导反馈问题逐条逐级细化措施和责任,画出路线圈,制定时间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延伸”(向侦破要案、断财摧基延伸;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延伸;向深挖幕后、“破伞打网”延伸;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延伸;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延伸;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延伸),带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不断好转。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对玉溪市提出18项整改问题,并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抓实“一案三查”,加大深挖彻查“保护伞”力度,进一步强化一线办案人员素质,提升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更浓厚氛围;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线索核查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组织等七个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一)政治站位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深不透。二是推动工作落实不到位,研究部署不具体。三是宣传和舆论引导氛围不够浓厚。

1.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全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6月底前

2压实工作责任。乡党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不少于1次,乡政府工作会每月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专题学习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少于1次,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警觉性,及时纠正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性不高,对社会治安形势过于乐观和“无黑可扫无恶可除”的麻痹松懈思想。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执纪监督工作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纪委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宣传营造氛围。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丰富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格局,广泛通过新闻报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延伸至社会各个角落和各个年龄层群众。加强举报奖励宣传,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措施,消除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的后顾之忧。根据涉黑涉恶案件侦办情况,适时进行个案战果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和做法,形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强大舆论力。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张贴扫黑除恶公告、标语、宣传栏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二)依法严惩方面:一是案件办理尚未达到“快审快结”要求。二是线索排力度不够。三是执法办案思想有待于提高和统一。

1强化线索摸排。着力发挥扫黑办在黑恶线索摸排的牵头作用,建立健全黑恶案件线索移送、转办、协查、督办和会商制度。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党员干部和乡村组干部参与线索摸排的主动性,压实摸排责任,调动驻村工作队员和村(社区)治保、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列象和容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地区行业领域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深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建立完善黑恶线索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乡纪委、综治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社会面治安形势和信访维稳形势,加强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分析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

牵头单位:乡扫黑办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方面:一是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方面整治不彻底,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整治力度不够。二是交通运输、金融监管、教育行政部门等不作为、慢作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缺位、监管整治不力。三是边打边建边完善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

1加强治安管控。切实提升社会面治安管控能力,持续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涉枪涉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筑牢社会治安防控网,不断完善城乡巡防机制,重点加强娱乐场所、网吧、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巡查,实现打防无缝对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动态管控,适时开展情况汇集研判和串并分析。

牵头单位:乡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中心学校、乡环规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交通运输、矿产资源、金融监管、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从20192月起,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认真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健全规范日常监管各项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执法行为。

牵头单位:乡扫黑办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93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6月底前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方面:一是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很好的坚持“一案三查”,特别是在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上未引起高度重视,查办不深不透。二是有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

1坚持“一案三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不积极,导致行业乱象突出滋生黑恶势力的,严格落实“一集三查”,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对治安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暴力讨债案件的排查分析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

牵头单位:乡纪委、派出所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完善联席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纪委、党建工作办公室、政法部门同步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同步立案、同步查处等联席联动机制,建立纪委和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集办案、就事论事。对涉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基层“两委”成员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进行挖彻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对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通风报信、给案件侦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集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要及时通报纪委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扫黑办

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方面:一是后进支部的“一支一策”整改机制未完全形成,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不强,部分村(社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吃不透、方法不掌握、敏锐性不强,动员和参与专项斗争的方式方法不多。二是基层防控力量薄弱。三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薄弱,部分黑恶团伙以恶俗文化笼络发展成员。

1加强组织建设。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将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基层党组织列入2019年软弱涣散村进行重点整顿;坚持从严治党,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肃追究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以及作风粗暴、肆意谩骂殴打群众伤害干群关系等的责任,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组织、纪委监委、政法、民政、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资格条件联审联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挡在门外。对照涉黑涉恶表现,深入摸底排查,摸清涉黑涉恶人员动态和可能干扰破坏选举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研判处置。将扫黑除恶与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健全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成效纳入选派干部和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内容。

牵头单位:乡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综治中心、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扶贫办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加强基层治保会、调解会建设,激发基层司法力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治安保卫力量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安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牵头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单位: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乡综治中心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乡村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文化传承,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面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在广大农村筑牢自觉抵御黑恶势力滋生的思想基础。

牵头单位: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万面:一是统筹协调指挥不到位。二是研究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不够。三是督导检查不深入,公、检、法、司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多,联合督导少,明查多,访少,问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各地扫黑办在收集掌握总体工作开展的信息、档案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不全面、不集中情况。

1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全面地掌握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的扫黑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不平衡、不统一、不持续等问题。针对重大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办公室协调作用,共同会商推进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

牵头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乡纪委、乡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增强调研指导能力。乡扫黑办要牢牢把握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深入村(社区)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挖掘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办公室指导工作的时效性。积极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效调动各部门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资源力量,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统筹推动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牵头单位:乡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督导检查。将督导捡查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建兴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方案》,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情况跟踪,督促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社区)、部门,及时通报、约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乡纪委监委、乡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档案管理。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扫黑除恶信息档案工作,加强痕迹管理,做好相关档案卷、编目、归档;对全乡特别是村(社区)台账资料进行检查,查缺补漏,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牵头单位:乡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职担当,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二)严格方案制定。全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导反馈问题,对标省委整改要求和标准,逐条逐项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

(三)明确责任分工。整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落实,汇总整改落实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乡扫黑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及时向牵头单位上报职责内的工作落实情况。

(四)严格督导检查。由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乡纪委监委、乡党建工作办公室密切配合,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

(五)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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