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九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0-14 00:10   点击率:343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九届

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磊、冯立英、鲁万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家庭暴力行为惩戒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平县公安局利用各项业务工作培训之机,安排《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知识培训。一是在每年110日警察节、626日禁毒日、12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在县局内部召开业务培训时,安排一定时间由治安大队培训《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把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公治〔2016315号)转发到各派出所,要求各派出所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教育与处罚并重

根据家庭暴力具体情况和产生的后果,分层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不同的教育处罚,达到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自20161221日,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新平县公安局严格贯彻执行,对依法可以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加害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劝诫和批评教育。根据《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家庭暴力行为情节较轻,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已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标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不给予处罚的,作出告诫,制作《家庭暴力告诫书》并及时送达。社区民警根据家暴危险性评估等级对家暴加害人和受害人进行查访和回访。要求家暴加害人在家暴发生六个月内,向派出所进行至少两次主动报告,时间间隔至少三个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素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与妇联、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家庭暴力方面的普法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组织开展社会公道、家庭美德教育,树立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新风尚。

(二)全面摸排家庭暴力情况。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全面摸排家庭暴力纠纷,积极发动社区民警、警务助理以及网格员等基层治保力量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群众,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家庭婚姻矛盾、家庭暴力纠纷,逐一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全力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二是梳理涉家暴警情,及时出警处置,分别开展工作,对家暴警情,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做好涉家暴家庭的跟踪回访,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除了公安和人民法院外,还需要妇联、学校、村(居)委会、志愿者等参与到反家庭暴力中来,最大限度减少甚至消除家庭暴力,发生家庭暴力后主动介入,配合处置部门妥善解决。

(四)依法查处家暴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职能,严格落实、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依法及时予以打击处理。按照《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对情节显著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加大使用《家庭暴力告诫书》力度,告诫其不得再次发生家庭暴力;对实施家庭暴力犯罪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五)加大专门法规执行力度。公安机关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执行力度,按规定做好家暴警情的受理、查处工作;正确适用加害人训戒措施,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加大家庭暴力行为惩戒力度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家庭暴力行为惩戒力度的宣传与教育处罚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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