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方式 自建的卫生户厕:由个人改造建设的卫生户厕的农户,奖补资金直接补助到户。 统建的卫生户厕:采取统建方式改造建设的卫生户厕的农户,按照各乡镇(街道)明确的具体方式进行补贴,可将奖补资金补助到施工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补助标准:新平县农村“厕所革命”改造建设的户厕补助标准为1200元/座。 测算依据: (一)2019-2020年改造建设的农村卫生户厕,严格执行《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的通知)》(新办发〔2018〕22号),即“对达到验收标准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在省级、市级每座户厕分别给予补助400元的基础上,县级按照省、市、县1:1:1的政策给予支持补助”。 (二)2021-2022年改造建设的农村卫生户厕,根据<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环〔2021〕11号),“分类分档提出奖补资金测算分配方案建议。新平县分档属于“三档”,既中央(省级)、市级每座卫生户厕给予奖补1200元。 三、申报流程 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补助。县级下达改造建设任务到乡镇(街道)→农户自愿报名改厕意向→分配任务到农户→改厕技术指导员全程指导→厕所改造建设完工后,农户提出验收申请→小组进行初验100%→村(社区)复核验收100%→乡镇(街道)审核把关验收100%→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专项小组抽查验收30%以上→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负责兑付→建立完善资金兑付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四、以下情形不得申报本项目 1. 前期已经享受过相关户厕改造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并且户厕已经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户,不再重复进行补助。 2. 家中已经有1座及以上卫生户厕,再新改造建设卫生户厕的,不再进行补助。 3. 自建户厕质量不合格,未达到卫生厕所标准,未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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