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5〕1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平县2024—2025年度社区健康 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新平县2024—2025年度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月15日 新平县2024—2025年度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方案 为强化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培养健康文明生活习惯,促进辖区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2024年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新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云健推委发〔2020〕1号)的要求,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在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普及倡导健康知识基础上,针对居民普遍存在不健康行为习惯,每年额外按年龄谱系开展持续规范的行为干预,精准促进规模居民转变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从而尽快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项目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以创建健康新平为契机,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健康家庭建设为突破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招募社区倡导员,科学、有序、积极、主动地推进项目试点工作,探寻和把握开展社区健康倡导干预的规律,确保全县每年额外提升健康素养水平2个百分点。 (二)具体目标 1.全县80%的村(居、社区),每个村(居、社区)每年按年龄谱系精准干预70—80人,使其改变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具备健康素养。 2.每个试点村(居、社区)选拔和培养1名社区健康倡导员,能扎根村/社区持续不断进村入户开展倡导干预。 3.每名社区健康倡导员每年有效倡导干预人数不低于70人(结构符合人口年龄谱系),对倡导对象提供干预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对重点对象每年干预服务不少于6次。 4.对选定倡导的健康家庭成员和健康氛围环境开展健康家庭促进活动。 5.每个倡导对象的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周期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12个乡镇(街道)、99个村(社区)。分别是:桂山街道(5个)、古城街道(5个)、平甸乡(7个)、扬武镇(8个)、新化乡(10个)、老厂乡(8个)、戛洒镇(14个)、水塘镇(9个)、者竜乡(6个)、漠沙镇(14个)、建兴乡(5个)、平掌乡(8个)。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在保证村(社区)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覆盖到未开展的村(社区)。 (二)项目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 五、项目工作措施 (一)建立项目专班工作机制 1.为顺利推进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仕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 猛 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黄 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龚琦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文晶 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雷 蕾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邓玉清 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航 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向俊蓉 平甸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田春丽 扬武镇宣传委员 杜昱葶 新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晨汐 老厂乡宣传委员 施艳华 戛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元魁 水塘镇人大主席 王 维 者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童子芳 漠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郑 安 建兴乡党委副书记 邓佳佳 平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龚艳萍 县卫生健康局健康促进股股长 自惠芬 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综合股股长 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龚琦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为项目提供管理、协调服务,制定县级具体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做好与市卫生健康委项目办的沟通、协调,督促项目进度等。 2.为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项目工作专家指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雷 蕾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殷文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鲁加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杨 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科员 刘永芬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科员 专家指导组为各村(社区)开展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项目方案、干预手册对健康倡导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现场指导。探索使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为健康倡导员提供经常性的技术支持、重点信息提供和督导评估。 3.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项目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社区健康倡导员的日常管理、日常工作督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资料收集和上报等,并对社区健康倡导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工作督导及评估。 村(社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招募、管理和督促健康倡导员,对于上年已经开展,本年再次被列入试点村(社区)的社区健康倡导员原则上保持不变,但语言表达能力差、沟通能力弱、不熟悉当地群众(不热心服务群众)、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能掌握并运用基本健康知识、倡导技巧、干预方法开展健康倡导工作等工作不力、业绩较差、不服从指挥的健康倡导员,由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与村(社区)协调更换。 (二)精准合理选择倡导服务对象 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倡导服务对象,每个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需要在管辖范围内确定前期未干预过的70—80人并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原则上应来自不同的家庭。健康倡导服务对象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以个人为倡导对象,不少于50人;二是以家庭为倡导对象暨健康家庭建设,覆盖8-10户。 1.个人为倡导对象的确定。倡导对象优先选择有一定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强、依从性好、在家庭中能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人员,如承担家庭成员照料、主厨等。在全部服务对象中至少确定50%作为重点倡导对象,重点倡导对象的入选标准应具备以下4条标准中的3条及以上:(1)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2)健康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超过60%知识点不了解;(3)肥胖或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4)不健康生活行为习惯突出,如膳食不合理、吸烟、经常饮酒和缺乏身体活动。 相应的年龄、性别要求如下表: 性别 年龄组 | 男(人) | 女(人) | 15—24岁 | 5±1 | 5±1 | 25—34岁 | 6±1 | 6±1 | 35—44岁 | 8±1 | 8±1 | 45—54岁 | 4±1 | 4±1 | 55—69岁 | 2±1 | 2±1 | 合计 | 25—30 | 25—30 |
2.以家庭为倡导对象暨健康家庭建设服务对象确定。县项目办按照省级健康家庭评审标准制定全县健康家庭评选方案及评选流程。卫健、妇联、文明办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采取各村/社区自评,乡镇核实,县级审核抽查的方式,对达到健康家庭标准的家庭统一颁发健康家庭证书或其他方式鼓励。各乡镇、村/社区可据实制定各自的评选流程。要求选择的家庭人口数不少于3人(全部家庭健康倡导干预人数平均4人以上),健康倡导员需每年开展6次家庭健康倡导干预。 (三)突出重点,有效开展社区健康倡导干预工作 社区健康倡导员在乡镇工作组的协助下,开展倡导前摸底调查和需求评估。采用《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摸清服务对象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了解倡导对象和家人在健康方面的需求。 社区健康倡导员对全体服务对象每年倡导干预覆盖至少4次,对重点倡导对象覆盖不少于6次。社区健康倡导员对新的倡导对象(包括重点倡导对象)开展面对面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社区健康倡导员必须以面对面或入户的方式开展,通过定期、持续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简短干预等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培训健康技能和倡导改变其不健康行为。 社区健康倡导的主要内容为《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倡导和行为干预主要内容包含: 1.知状况:知晓三项个人健康状况:知晓和控制好自己的血压、知晓自己的腰围、知晓自己的体质指数; 2.学知识:学习基本健康知识; 3.养习惯:养成五项基本卫生习惯:早晚刷牙、勤洗手、每天洗脸脚、经常洗澡、打喷嚏时正确捂口鼻; 4.增技能:掌握四种健康技能:测量体温、测量血压及(判断血压是否正常)、脑梗和脑出血的识别、掌握急救方式; 5.促行为:促成六种健康生活方式:减盐及少食用腌制食品、减油、采取一项合适自己的身体运动方式、一年四季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吸烟、少饮酒。 开展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采取突出要点、从易到难、重点倡导的方式进行。着重针对重点的健康问题进行倡导,解决影响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问题。 倡导工作一般流程为:首先向服务对象传播基本的健康知识和理念。在其后的服务中针对对象存在的问题,从普及健康知识入手,从易到难,从知识到行为,逐步提高其健康理念并倡导督促其行为的转变。以达到服务对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转变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具备健康素养的最终结果。 (四)开展健康家庭指导,发挥健康示范引领作用 社区健康倡导员对覆盖的家庭每户需要确定1名家庭成员作为主要倡导对象,第一次入户需要找主要倡导对象填写“附件1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并对照“附件2.1 健康家庭评分标准”对整个家庭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明确拟干预家庭在家庭环境、健康生活方式和慢性病防控等方面需要重点干预和指导的健康问题。 在后续的倡导工作中,对主要倡导对象及家庭成员使用“附件1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并对家庭总体的环境建设、健康情况进行指导,无需填写“附件2.1健康家庭评分标准”,但需要对家庭健康重点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倡导员要劝说家庭主要倡导对象承担起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教育和指导的责任。 在主要倡导对象不在家时,可以向家庭成员了解主要倡导对象的情况,并就个人存在的健康问题进行指导,可请家人协助进行督促。对家庭成员存在的健康问题进行倡导。 指导周期结束,使用“附件2.1健康家庭评分标准”“附件2.2云南省健康家庭成员基本健康知识调查问卷”“附件2.3云南省健康家庭成员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技能掌握情况现场评估问题”评估了解家庭的总体情况。 乡镇和县级对指导的健康家庭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和认定,具体的评估方式由县级确定。 (五)为倡导对象提供综合健康服务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基础上,结合健康评估和需求调查结果,由村医/社区医生,通过健康讲座、一对一个体化健康服务、健康宣传栏的更换等服务,强化核心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授健康技能。 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等工作,组织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为社区倡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接受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家庭提供宣传材料或健康实用工具。 (六)强化村(居、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试点村(居、社区)将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借助试点村(居、社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健康标语及广告牌、农村小广播等,普及项目中重点传播的健康核心知识和技能。创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抖音、12320卫生热线健康科普平台等途径,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健康信息咨询。结合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中的“勤锻炼”专项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先为已经开展了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村/社区建设,满足居民日常锻炼的体育设施及健康步道。 围绕当地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如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素养提升、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氛围的营造、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等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七)总结经验,打造亮点 1.各乡镇项目办要认真依据乡镇/街道、村(居、社区) 不同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结合省、市、县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好倡导和干预工作,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好分享和推广,并打造好辖区工作的特色亮点,为全县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探索道路。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的效果、评估结果和工作经验亮点进行综合评价,对做得好的项目点进行褒奖,对工作拖沓、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项目点进行通报及问责。 2.各乡镇项目办要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干预工作,完善实施方案,探索受干预人群与非干预人群健康知识掌握程度、健康素养水平具备情况对比研究工作,以及受益人群自身前后健康知识掌握程度和健康素养水平变化情况,用于社区干预工作的效果评估和经验特色亮点打造的数据支撑。 六、项目督导及评估 (一)督导 项目督导目的是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发掘项目工作的亮点。 督导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对项目执行全部过程和产出进行连续的监督管理。包含项目的执行框架和体系建立,各项目执行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项目每项活动执行的进度、质量、数量、经费和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计划与实际操作、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 在本年度项目实施中,县级每个季度对乡镇和健康倡导员工作督导一次(格式详见附件6.1),乡镇负责人每2个月对健康倡导员督导一次,要求乡镇负责人年度内对辖区所有试点村、社区开展工作督导至少覆盖三次以上,督导的重点为工作的真实性、效果、表单填写和数据上报,并指导健康倡导员更好开展工作(格式详见附件6.2)。 (二)评估 1.评估对象:全县12个乡镇(街道)及所属辖区内的99个试点村(社区)。 2.时间:项目周期内平时督查检查,完成项目周期后最终评估。 3.评估内容 (1)乡镇(街道)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召开日常工作例会、对健康倡导员进行现场指导、督导记录、上报相关表册、摸底评估情况、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培训及讲座等工作开展情况。 (2)村(社区)健康倡导员上报到乡镇(街道)摸底评估报告及相关报表情况、符合年龄谱系要求的服务对象数量、对服务对象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覆盖次数、开展工作的真实性、服务对象知识掌握与行为转变情况、痕迹资料的规范性及工作记录表等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工作结束前,县级组织人员对所有健康倡导员及其工作开展相应的评估,对年度工作就项目覆盖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评估和总结。 本项目纳入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进行管理评估,省级对项目执行管理进行评分(附件7)。 七、项目信息管理 (一)信息上报 村/社区健康倡导员每次面对面干预需填写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乡镇负责人填写社区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每轮倡导结束向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 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每6个月分别向州市、省级报送进展。 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每两月分别向州市、省级至少提交工作简讯一篇,上报时间为下一个月的10号以前。 项目结束后及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以电子版方式提交。 (二)信息管理 信息是与项目工作相关的活动信息,如项目工作动态、项目文件、典型经验、工作报告等。为便于乡镇(街道)工作信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促进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需要定期发布、上报项目活动信息和信息分享交流。 1.县、乡项目办建立QQ、微信等新媒体交流平台,对乡镇(街道)工作进展进行及时管理、交流、分享项目进展和经验。 2.乡镇(街道)以工作简讯等方式及时对项目活动、管理经验、工作亮点、典型案例等及时报道与发布。县级将筛选优秀稿件发布到省、市级相关宣传平台。 八、档案管理 县、乡、村三级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料。计划书、项目文件、技术方案、会议资料和培训课件等由县级具体实施部门或机构保存。 试点村(社区)所有档案资料在2025年7月15日前全部收集上报到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处统一管理存档备查。 要求试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工作中注意影像图片资料、纸质材料收集规范完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县级。成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 县卫生健康局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项目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2.乡镇级。协调政府和卫生院,确定乡镇级负责人员,对项目提供日常的管理和指导。 (二)落实经费保障 项目财务管理应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相关经费管理要求,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项目经费。 对聘用的健康倡导员劳务费用的支付,执行协议管理方式。乡镇(街道)项目管理办公室要与健康倡导员签订工作协议(聘用协议格式见附件5),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量和劳务报酬。支付劳务费用前要对倡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和落实,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成效发放工作补助。 项目联系人: 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综合股 自惠芬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 杨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印发
附件.doc
政策解读:https://www.xinping.gov.cn/xpxzfxxgk/zcjd/20250118/15890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