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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三幢)工程项目 结算审计结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1 09:07   点击率:38打印】【关闭

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三幢)工程项目

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4月17日,对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三幢)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经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复字[2011]51号)批复:规划占地面积96.13亩,总建筑面积105130平方米,住宅总户数1892户;项目估算总投资2628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1892万元、省级946万元、县级自筹23445万元。2011年10月经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城镇保障性住房投资及建设规模的批复》(新发改复字[2011]90号)批复:规划占地面积由96.13亩调整为86.11亩,总建筑面积由105130平方米调整为192407.27平方米,住宅总户数1892户调整为3147户;项目估算总投资由26283万元调整为50161.0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不足部分县级自筹。

该建设项目,由玉溪万思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委托玉溪碧成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玉溪世纪永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经公开招标,由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于2012年7月26日开工,2014年4月30日完工。  

审计结果表明,新平县城马家箐小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三幢)工程,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8 476 580.1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多计的工程款已如数核减;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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