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结果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月至3月,对2020年至2022年新平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职业中学生源规模为1 064人;学费、住宿费、生均拨款收入共132.07万元;在编教职工人数105人,支出总额1 949.56万元;政府购买人员4人,支出总额13.15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 (二)收支结余结转情况 县职业中学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 27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 242.59万元,其他收入30.51万元;本年支出2 24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 007.58万元,项目支出241.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01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0至2022年,各级财政投入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为新平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职业中学在县教体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实施方案》、《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成立了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共发放国家助学金252.06万元,免除学费636.20万元,为改善办学条件购置教学及实训仪器设备246.34万元;在产教融合和多元办学方面,通过与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合作,云南民族大学等3所学校联合办学,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激发办学活力。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存在县财政应拨未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县职业中学挪用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县财政应拨未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5万元 (二)挪用专项资金0.91万元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44.69万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应拨未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问题要求新平县财政局足额拨付新平县职业高级中学、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新平县职业高级中学归还原资金渠道,并按规定调整账务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新平县职业高级中学认真清理核查,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县教体局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依法整改。 针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 (一)县财政应充分盘活资金,积极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确保县职业中学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保障到位。 (二)县职业中学应严格执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用途和开支范围有关规定,县财政、县教体局应加强对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职业中学应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符合处理条件的,要及时调整账务和固定资产卡片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已足额拨付新平县职业教育高级中学,被挪用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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