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 政务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32号)的要求,现将新平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新平县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五公开”,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政务公开不断向基层延伸,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扎实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就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 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房分配信息及租赁补贴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突出做好农村危房户房屋的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政府补助金额等政策的宣传;预售房地产公司名称、坐落、类别、建筑面积、套数、容积率、绿化率,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和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的信息公开。截止11月19日公开住房保障领域各类信息共6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 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平台实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总供应面积)、供应结构(土地用途及对应的面积)、供应布局(土地位置)等;同时在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出让公告信息、成交结果信息,包括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价格、受让单位等。截止11月19日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相关信息25条。 (三)矿业权领域 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络平台实时公开矿业权出让、交易结果以及审批结果信息,包括出让人的名称与地址、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包括采矿权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开采矿种、范围坐标及面积、开采标高、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出让年限等)以及矿业权人、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有效期止、申请类型等。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全县公开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公告1条,成交结果公示1条。 (四)政府采购领域 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时公开,主要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全县公开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信息共80条,其中招标公告43条(含变更公告)、结果公示37条。 (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 以社会广泛关注为重点,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制度,依托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络平台实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包括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全县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信息共189条,其中招标公告66条(含变更公告)、评标结果公示63条、中标结果公示60条。 (六)排污权交易领域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公开排污权交易信息,包括公开竞买通告以及竞买结果等。但由于县级未曾发文开展此项工作,因此现目前还未开展过该类交易,接下来,新平县将与有关部门对接,将该类交易纳入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 (七)执法机关罚没财务处置领域 目前,新平县各部门对罚没的物品统一交由财政局非税局,由非税局统一以国有资产的名义对外拍卖,未以罚没资产的名义对外公布,且成交价款统一入国库,并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八)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域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公开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 编号,合同编号、名称;履约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服务内容、要求、期限、地点;验收日期;验收组成员;验收意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截止11月19日公开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域相关信息3次。 (九)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主要公开国有产权出让、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补遗通知、成交结果公示等方面信息。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全县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出让公告2条,成交结果公示2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公开程序,形成公开制度化。认真清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经常化。 (二)完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率。督促相关单位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集中展示相关标准规范和各领域公开信息。指导各有关单位针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公(示)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循序渐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运行,优化进场交易服务流程,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效率。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一个“规范、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附件: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总体情况统计表。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9日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总体情况统计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