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9-18 16:09   点击率:81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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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可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新平县财政局牵头;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新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平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精准施策,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一是就业扶贫深入开展。通过招聘会、联系固定企业安置、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933人,转移就业4231人,转移就业率61.03%;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87 人。落实政策促进就业,兑现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交通费补贴789人38.49万元、外出务工奖补470人31.9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6人10.8万元、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101人10.1万元。做实“易迁点”就业服务,申报扶贫车间2个,兑现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65人金额6.43万元;设立创业就业服务站4个,兑现服务补贴20万元。二是社保扶贫扎实推进。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1106人,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958人,参保率100%;符合待遇领取条件5402人,享受待遇率100%;应代缴低保特困人员4201人,代缴金额42.01万元,代缴率100%。三是挂包帮扶扎实有效。挂包结对帮扶老厂乡罗柴冲、太和、哈科底3个村委会,协调扶贫项目资金60余万元、水泥420吨,投入技能培训40万元,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2人、转移就业328人。

2.坚持就业优先,实施“就业促进工程”。一是落实就业政策,援企稳岗惠民。兑现8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43万元,兑现新平农业互通众创空间一次性创业载体奖补资金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451人231.28万元、代缴职工医疗保险208人36.05万元;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发放失业补助金224人44.71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22.68万元。二是优化就业服务,促进返岗就业。开展线上春风行动,收集发布63家企业各类用工岗位20000余个,举办线下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2000个。全县累计转移就业91251人,转移就业率64.54%;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620人,新增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2人;高校毕业生毕业报到登记 715人,组织就业见习92人;举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共100余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是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线上技能培训4期111人,线下技能培训252期13877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72人),培训补贴支出776.56万元。四是强化创业扶持,促进就业创业。突出协同配合,“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3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5.43%,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4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3.74%。

3.坚持民生为本,实施“社保惠民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社保领域改革。积极推行“不见面”办理社保业务,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大厅办理业务8890笔;完成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涉及退休人员6104人;生育保险顺利移交医保中心,确保群众生育保险费用及时报销处理;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保障对象确认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做好社保待遇支付及风险防控。办理企业人员退休审核审批246人;开展企业薪酬调查49户,涉及职工8111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38552万元;完成企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月人均增资173.1元;筛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疑似死亡冒领信息595条,核实追缴重复领取养老保险1人9241元;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管理,巡查社保经办机构2户、24次。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统筹力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要求将工伤保险基金纳入市级统收统支,确保下步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年金归集工作,共上划省级投资运营5期14686万元。四金融社保卡综合应用惠及民生。累计发放金融社保卡289145张、签发电子社保卡79140张、医疗服务机构PSAM卡安装24张,极大方便满足了群众的用卡需求。

4.坚持服务发展,实施“人才支撑工程”。一是岗位设置和管理逐步规范。做好岗位结构比例申报和核准,上报市局批准12个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核准16个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审核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00余人次;做好人才统计,全县共有事业人员5114人,企业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3人;做好全县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收集上报,全县共需167人。二是职称评审和聘任稳步推进。推荐128个单位558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目前通过评审119人;考核认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7人;在全县除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中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开管理,共批复151个单位。三是人才引进和培养取得成效。推荐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兴玉技能大师等“三个计划”人才32人,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1人、玉溪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5人;申报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3个;举办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聘培训,对参加培训的112人进行培训鉴定。四是人事招聘和人才流动圆满完成。通过专项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紧缺人才,全面优化人才结构,全年计划招聘210人,实际招聘167人(退役军人安置15人);“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有序推进,申报岗位6个;办理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53人,解除聘用合同3人,办理各类人员流动160人。五是做好表彰先进和人才慰问。记功奖励事业人员76人(机关工勤2人),表彰奖励疫情防控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34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99人;慰问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2人。六是严格审批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成历次上级督查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落实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各项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审批各类津、补贴104人次,办理停薪留职从事民营经济3人、停薪留职返岗3人、退休88人;开展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审批,涉及148个单位5118人,月人均增资72.28元;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提高部分调整工作,涉及2356人,月人均增资29.47元。

5.坚持公平正义,实施“劳动保障工程”。一是广泛宣传条例落实制度。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在建工程项目、招用农民工用工单位、农民工聚集场所等宣传全覆盖;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一金”制度,全年审核出具工程招投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31个项目112份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余额2840.83万元。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用工行为。做到事前预防,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2次,检查用人单位14户,未发现违规行为;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1次,检查用工单位93户,发现违规使用童工1起,行政处罚1万元;做好2019年度劳动执法网上年审工作,594户用人单位通过网上年审。三是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质量维护职工权益。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122 件,认定117件、不予认定 5 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8次,积极协助家属妥善处理好死者善后有关工作,有效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2次,受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9人,通过鉴定达级52人,不达级7人。

6.坚持从严从实,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印发《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完成好党组书记抓党建具体任务清单,共收到任务清单20项,均已落实。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各支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党风廉政教育活动,3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三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组织收看“云岭先锋夜校”8期310余人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3期110余人次,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19人次。四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强化阵地建设,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1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4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新平县社会保险局

3.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退休人员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20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7.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1.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年综合效能考核奖金220.11万元;二是2019年对到村任职大学生进行兜底安置,本年仅发放两名特殊人员待遇,减少费用207.98万元。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1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32万元,占总支出的69.83%;项目支出1782.96万元,占总支出的30.17%。与上年对比增加324.43万元,增5.81%,主要原因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增加661.43万元;二是本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589.08万元。

图片2.png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7.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1.66万元,下降19.3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年综合效能考核奖金220.11万元;二是2019年对到村任职大学生进行兜底安置,本年仅发放两名特殊人员待遇,减少费用207.98万元;三是受疫情影响,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次数减少,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费用支出减少467.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1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2.96万元。增加1316.09万元,增加281.89%。主要原因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增加661.43万元;二是本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589.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344.23万元,增6.18%。主要原因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增加661.43万元;二是本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589.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订阅党建报刊杂志及支付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助8家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企业;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6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4%,主要用于支付到村任职大学生工资、社保协管员生活补助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2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6.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二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文件要求,降低接待餐费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83万元,下降6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7万元,下降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5万元,下降74.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19年末充值的油款及ETC费用在2020年上半年使用,所以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降低;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三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文件要求,降低接待餐费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占59.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占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人社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接待人次335人。主要用于开展人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拨入春节慰问及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共278200元纳入委托业务费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社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产总额105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0.64万元,固定资产288.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3.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50.67 

760.64 

288.83

162.9 

23.02 


102.91 



1.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09220505575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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