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000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3个预算单位构成,分别是: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行政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平县社会保险局(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 2.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财务股、失业保险股、就业管理股、劳务输出管理股、小额信贷股、人才服务股、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服务股。 3.新平县社会保险局,内设11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股、企业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职业年金股、征收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稽核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做好精准帮扶, 按照“三个清单”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转移就业。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挥新平创业者协会的平台作用,抓好创业园和创客空间建设管理。 2.社会保险工作。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人事人才工作。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潜能开发,让其各尽所能,各尽其才,才尽其用;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才流 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工作;搞好人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工作,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毕业生择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政策的宣传,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强化仲裁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指导,促进劳动人事关系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大打击恶意欠薪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大化,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能够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到利益。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及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认真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充分运用社保基 金优惠利率政策,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位。 5.党的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职责,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落实好意识形态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到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6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9.0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22年财务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5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退休费比上年增加302.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6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69.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69.02万元(本级财力4,469.0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2年财务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5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退休费比上年增加302.6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69.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0.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2.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退休费比上年增加302.63万元;项目支出378.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442.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及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0.2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缴费,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发放;三是支付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离休人员生活补助,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102.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114.4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5次,共计接待65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玉溪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我县禁止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之间相互接待,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县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我单位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党支部建设,积极争创“五有五好”示范党支部。同时按要求积极兑现我单位退休支部(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 2.人社局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人社局党支部各项党的活动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用于组织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国家和省、市工资福利政策,规范做好津补贴审批,工资正常晋升等工作。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2020年云南省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公告》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内的生活补助、安家费、社会保险等费用。 5.事业单位初任培训经费,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培训实施办法》(云人社规〔2020〕1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 》(玉人社发〔2020〕50号)要求,2022年举办县内事业单位培训班2期,其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1期;新平县事业单位人事业务培训班1期。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给予补贴,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死亡的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217.66万元,其中:办公费83.64万元;邮电费2.2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劳务费48.96万元;工会经费11.04万元;福利费6.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业务精细化管理要求,会议需求增加;二是为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办公软硬件设施办公费用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产总额42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7万元,其他应收款100.00万元,固定资产308.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1.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3项,账面原值39.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11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表20220214114521252.xls
附件2.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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