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2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及全县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咨询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隶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内设11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股、企业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职业年金股、征收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稽核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广覆盖、保增长为奋斗目标,努力挖掘新的扩面资源,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促进养老保险扩面。 2.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与省局、财政、银行加强联系,强化资金调度,巩固发放成果,做到当期无拖欠。 3.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协调配合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确保人员、经费、服务配备到位。继续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发生。 4.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云政办发﹝2019﹞1号)(玉政办﹝2019﹞55号)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相关精神。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把握政策标准,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5.继续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6.做好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预警监测。严格收支预算管理,实施预算执行全程实时监控,全面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9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8.2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22年财务预算收入与上年2,951.02万元对比增加747.25万元,增长25.32%,主要原因一是因退休人员增多,统筹外退休金比上年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个人缴费提档,领取待遇人员增加等原因补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98.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98.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8.27万元(本级财力3,698.2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2年财务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47.25万元,增长25.32%,主要原因一是因退休人员增多,统筹外退休金比上年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个人缴费提档,领取待遇人员增加等原因补助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98.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1.73万元,项目支出336.54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412.71万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待遇调整,统筹外退休费增加。项目支出与2021年2.00万元相比增加334.54万元,原因是2021年项目是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工作经费2.00万元,2022年项目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4.0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缴费,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发放;三是支付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离休人员生活补助,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县级资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43.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50.8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少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少50%。国内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玉溪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我县禁止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之间相互接待,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由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承担缴费补贴和待遇补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72万元,其中:办公费72.04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劳务费24.48万元;工会经费4.96万元;福利费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54万元,与上年122.39万元对比增加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政府购买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资产总额2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23.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62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涵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新平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三、项目实施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由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承担缴费补贴和待遇补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县级预计资金336.54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 1.统一思想,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视程度。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成立领导小组,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个人缴费,重残等特殊人员代缴各项工作有序展开,新平县社会保险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组员工作职责,专人专岗,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3.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组织社保干部职工集中政策学习,提高社保部门办事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鼓励提高缴费档次,推行参保扩面。 4.加强内部控制,内部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岗位之间建立制约机制,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项目实施透明,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二)项目开展中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1.2021年10月,经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套会计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对接,根据2021年待遇领取情况,个人缴费情况,重残等特殊人员情况,充分考虑2022年工作计划开展情况测算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各级资金支出金额,确保预算精准度。 2.2022年1月-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按月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待遇发放应付核定。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出纳于每月5日前报送用款计划。于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待遇发放。 3.2022年1月-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负责完成重残、低保、三级残疾、四级残疾人员资格审查,完成代缴工作。 4.2022年1月-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负责城乡居民养个人缴费信息核对整理,个人缴费补贴分配等工作。 5.2022年1月-12月,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套会计负责每月账务处理,及时上报各项报表。 (三)项目完成后的工作 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套会计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绩效自评,各项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个人缴费补贴38.59万元 基础养老金123.4万元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3.99万元 三级残疾代缴8.01万元 四级残疾代缴7.47万元 低保代缴55.0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2022年一季度,计划完成县级基础养老金支出30.84万元,一次性丧葬费支出26.01万元。共计56.85万元。
(二)2022年二季度,计划完成县级基础养老金支出30.84万元,一次性丧葬费支出26.01万元。共计56.85万元。
(三)2022年三季度,计划完成县级基础养老金支出30.84万元,一次性丧葬费支出26.01万元。共计56.85万元。
(四)2022年四季度,计划完成县级基础养老金支出30.88万元,一次性丧葬费支出25.96万元。低保、三级、四级残疾人员代缴70.56万元,个人缴费补贴38.59万元。共计165.99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善待遇领取人员生活水平,加大政策知晓率,扩展参保覆盖率,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200111
附件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预算公开表2022021605431391420220217051345498.xls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202170513212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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