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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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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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可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新平县财政局牵头;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新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平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稳”的局面进一步夯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百日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479人、转移率111.02%;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51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494个,实现困难群体兜底就业;稳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8,089人次、拨付专项补贴724.90万元;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748户,发放12,992.00万元;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12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安置4人就业;贯彻落实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第一批186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106.0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039.67万元(含失业保险金、补助金),涉及2,155人,有效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服务和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2.社会保障“保”的功能进一步增强。开展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40,371.00万元;降费减负惠民政策全面落地,预计到12月为县财政累计减负2,517.00万元、为451户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5,485.00万元;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退休手续,共计288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139件;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保障对象确认10,577人;社会保险待遇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违规领取待遇追缴、资格认证100%,督导组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内控制度经办流程逐步健全规范。

3.人事人才“引”的成效进一步凸显。落实玉溪市“三个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组织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完成2021“四上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提前招聘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人员30人,招考事业单位人员99名,审核上报工人技术等级晋升68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各项政策。

4.劳动关系“和”的格局进一步构建。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六制一金一表”逐步落实,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665件,为2,569余名农劳动者追讨工资4,916.58万元;调处劳动人事矛盾纠纷316件、涉案金额834.06万元,调解成功率90.82%;签订率劳动合同23,816人,签订率98.5%

5.人社服务“优”的环境进一步塑造。依托人社业务线上经办系统,重点围绕10“一件事”打包办理、高频服务事项提速50%的目标,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受理并办结相关业务16,626件;全面通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优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46人次;完成社保网上大厅网厅开通数量624户,待遇资格APP认证7,234人,公共就业网上大厅开通410户。

6.党建引领“红”的引擎进一步点燃。强化政治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切实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抓牢党建工作、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开展“周五学习”,做好云岭先锋、学习强国、人社练兵比武等平台推广应用;发挥人社局各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持续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守牢防控成果;切实落实单位党员干部包保网格责任区服务对象,落实“7个专项行动”包保机制和包保责任,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走实走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新平县社会保险局

3.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县人社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58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3.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5.1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80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8.41万元,占总支出的55.85%;项目支出3,002.08万元,占总支出的4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90.21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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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8.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8.90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综合效能考核奖金减少;二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支出;三是本年未缴纳工会经费;四是社保协管员生活补助发放方式改变,本年我单位仅发放一个月生活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63.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2.08万元。增加1,219.11万元,增长68.38%。主要原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局党组织及退休支部党开展党建工作;

2.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2.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招考、劳动监察、人社政策宣传等工作;

3.事业单位初任培训经费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任培训工作;

4.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30.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5.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80.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6.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资金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春节慰问;

7.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支出1066.4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等支出;

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666.65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贷款贴息支出;

9.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工作经费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90.21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订阅党建报刊杂志及支付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4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3%。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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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6万元的6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1.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2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8万元,下降44.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二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文件要求,降低接待餐费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占77.01%;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22.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社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人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8万元,下降34.99%,主要原因一是上级拨入春节慰问及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不再纳入纳入委托业务费核算;二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支出;三是本年减少工会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38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42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7.14万元、维修费0.04万元、会议费1.39万元、培训费1.56万元、接待费1.12万元、劳务费49.4万元、委托业务费0.03万元、福利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其他交通费5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2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17万元,固定资产307.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1.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3项,账面原值36.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428.96120.17307.62157.1218.33
132.17

1.1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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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20220922095320666.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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