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    院务公开

以案释法(六)某中医诊所治疗室医护人员手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这家诊所被处罚!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11-28 10:11   点击率:244打印】【关闭

一、基本案情及违法事实

 2023 年 2 月 21 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新 平某中医诊所的治疗室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抽检,从治疗室采集 了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共 3 份微生物样品,委托 新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2023 年 4 月 3 日,我局收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新 平某中医诊所治疗室的消毒效果监测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显示: 治疗室医护人员手菌落总数 76CFU/cm2,不符合《医院消毒卫 生标准》GB15982-2012 要求。2023 年 4 月 3 日我局开始立案 调查,经查该诊所治疗室设于租赁房中,配备有相关诊疗设施 设备,设执业医师 1 名,该中医诊所处于正常营业中。再次询 问了相关人员,证实该中医诊所抽检的治疗室医护人员手菌落 总数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我局对该中医诊所下达了《卫生监 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二、法律分析

 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医疗机 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治疗室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 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的规定,新某中医诊所抽检的治疗室医护人员手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违反了《消 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 一条中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 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 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因《消毒管理办法》于 2017 年进行了修改,不再适用《玉溪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实施标准(试行)》(2015 年 7 月 1 日执行),根据《消毒 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该中医诊所立即改正违法 行为,并予以:罚款人民币 2000.00 元(大写:贰仟元)的行 政处罚。 

三、 典型意义 

本案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未能按规定严格 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导致手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基 层医疗机构作为“哨点”,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更应引起 重视。因此,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将继续结合 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医务 人员消毒隔离方面的培训;多措并举督促医疗机构从严、 从实、从细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消除院感隐患,守 护医患生命健康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2023 年卫生行政许可公示 第十一(2)期
下一篇:以案释法(五)某口腔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这家诊所被处罚!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