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5-21 10:05   点击率:19打印】【关闭

为切实做好新平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新平社会、经济与地质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简况

2019年,新平总体降雨量较常年偏少,但局地仍出现了持续强降雨天气过程,引发了一定地质灾害及险情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防灾避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县年内未发生较大地质灾害。

  (二)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019年开展的主要防治工作内容

1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前布置及早行动。2019年研究下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1938,并形成了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汛期带班值班制度,对各乡(镇)如何开展好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在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针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县、乡、村三级分管领导责任制,落实监测责任人。要求全县各级自然部门在汛期要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汛期要组织监测预报、群测群防,做好灾害现场调查工作。

2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布置,一是对人口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的居住区、斜坡下方、沟口的村庄、交通干线等区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进行重点巡查排查二是对矿山尾矿、废渣排土场堆放点和边坡的巡查排查三是对在建工程项目和已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四是加强对中小学学校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出的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巡查;对新发现的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强监测工作,及时发放“两卡一书”,制定防灾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尽最大努力防灾避灾。聘请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重点进行勘查、调查、核查,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防治和避让措施。截至目前,我已完成了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坚持汛期值班、灾(险)情速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经费补助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通过不断的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识灾、防灾和避灾能力。

3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进入汛期以后,加强了对各乡(镇)地灾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工作,全年与县气象局联合向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和县、乡(镇)相关领导发布“地质灾害天气预报短信”,并多次到乡(镇)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实地巡查、检查,同时邀请专家深入较为严重的地灾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及时提出加强地灾防范的工作要求,尽最大努力避免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4抓好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及工程项目监管工作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全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搬迁避让工程,同时,严格遵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管理。

2.存在的问题

由于县内近年高速公路、铁路、乡村道路建设,导致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重,而工作人员配备较少,使得地质灾害防治相对滞后。

  二、2020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20年降雨趋势预测

  截止2020年5月10日我县降水量为138.3毫米,与去年同期值相比偏多27.1毫米,与历年同期值相比偏多22.1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9%。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雨季将于6月上旬至中旬开始,汛期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旱涝并存的可能性较大,单点性强降水是引发地质灾害的最大风险。另外,据预测,今年在我国南海登陆西行的台风多于2019年,西行台风影响云南尤其是我省南部的可能性较大,往往会带来较强降水,引发地质灾害。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趋多趋强。近年来,我县气象灾害的极端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更加明显,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发生发展规律越来越复杂,难以把握,气象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滚动预报预测、及时报告最新预报预测信息,更好发挥气象监测预警在自然灾害防御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地质灾害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要密切关注强降水天气消息及各类暴雨预警信号,及时响应,加强部门联动。

  (二)地质环境条件

  新平县地处山区,地形切割深度大,坡度陡;地质条件复杂,尤其是西部哀牢山地区,变质岩广泛分布,断裂构造发育,新构造运动强烈,微地貌再造活跃;为解决耕地不足,斜坡开垦过度,植被受到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斜坡稳定性降低,总体上属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

  (三)工程活动影响

  新平县正经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城镇、矿山、工农业、交通、水利、新农村等各建设项目快速推进,因人类工程动影响导致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人类工程活动如削坡建房、修建公路、铁路、乡村道路、矿山开采等破坏地质环境的现象日益严重,在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玉磨铁路、墨临高速、老厂至太和村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大红山、鲁奎山矿山开采、新农村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等地区有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震影响

  新平县有多条深大断裂通过,如红河断裂、哀牢山断裂等,加之新构造运动活跃,表现为间歇式掀斜上升运动、断裂运动、断块差异运动、穹状隆起运动等形式。根据中国地震震中分布及地震带分布图看,新平县虽然未处在高强震级区附近,但云南省西部强震级区(震级>7级)较多,若发生地震,新平县可能是地震重点影响区,应注意防范地震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

  (五)预测结果

根据新平县2019年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特征、2020年降雨趋势及人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分析,预测新平县2020年地质灾害活动可能表现出如下特点:

1.地质灾害类型

在广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中小型滑坡、泥石流为主;在矿山、公路铁路沿线和重点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以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

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

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511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虽然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但根据大量资料统计表明,汛期发生的概率仍然较大。

3.地质灾害分布

从区域上看,者竜—水塘—戛洒—漠沙危险区(Ⅰ)、老厂危险区(Ⅱ)、新化危险区(Ⅲ)、平掌、建兴危险区(Ⅳ)、平甸—桂山—古城危险区(Ⅴ)、扬武危险区(Ⅵ)仍是新平地质灾害发生概率及数量较大的地区;其它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及数量较上述危险为小。从地质灾害点分布看,公路和铁路沿线边坡、露天开采矿山的开采面和废弃矿山、各类重点工程施工现场、沟口及坡脚村庄区是2020新平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高发区。

4.地质灾害危害

根据以上地质灾害致灾因素综合分析,预测2020年新平地质灾害活动水平及危害程度较2019年相比,基本持平或略有增加,村庄、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矿山是地质灾害危害的主要对象。

  (六)预测的主要依据

  1.《新平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03年);

  2.《新平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2006年);

  3.《新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

  4.新平县2020年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5.新平县2020年降雨趋势预测;

  6.《云南省地震趋势研究报告》。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地理区域

  1.者竜—水塘—戛洒—漠沙危险区(Ⅰ)

  本区地处哀牢山东坡,红河断裂纵贯全区,地层岩石破碎。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分布有厚度不大的变质岩风化产物,在降雨时易饱水而下滑。山坡上居民点多,陡坡开垦、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植被覆盖率低,斜坡稳定性差。

  本区是新平县地质灾害最为活跃的区域,活动的频度高、强度大,且有加剧之势。2001年发生的“6·2”洪涝灾害、2002年发生的“8·14”特大滑坡泥石流灾害及2007年发生的“8·4”泥石流、“8·27”滑坡地质灾害,在本区留下了许多灾害隐患点,在暴雨激发下,成灾的可能性较大。危险重点块段有29个:

 1)者竜乡6个:马场、岔沟组、大桥头、丫口上组、路东、者竜滑坡。

 2)水塘镇7个:金厂丫口、董家排、田房、大寨、领岗田、瓦房滑坡,现刀岔河泥石流。

 3)戛洒镇9个:刺竹林坡脚、纸厂、立新、徐家寨、大平掌、黄栗树滑坡,东瓜林大寨泥石流,老箐崩塌。

 4)漠沙镇7个:新寨、麻栗树、小黑箐、凉水箐、麻勒梁子棕批树滑坡;关圣泥石流。

  2.老厂危险区(Ⅱ)

  本区地处J3红层地层分布区,岩性为泥岩、砂岩,两者呈互层状。地形切割强烈,地形坡度2540°,为软弱岩层,风化厚度较大。危险地段有6个:老厂中小学三家仁、云盘、老王寨、斗咪克、阿白代滑坡。

  3.新化危险区(Ⅲ)

  本区地处红层地层分布区,软弱岩层与半坚硬岩层互层状产出。地形切割强烈,地形坡度大,斜坡上易滑动的风化层厚度较大。斜坡上建房密度过大,人为斜坡加载及斜坡开垦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植被覆盖率低。2002年发生的“8·14”特大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在本区留下了许多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较大。危险地段有10个:七多克、新云盘、新化集镇、大象山、罗母租达、莫哈底、中甸末、下依施、培咱鲁、老吾底戛滑坡。

  4.平掌、建兴危险区(Ⅳ)

  本区地处白腊度河、花桥河流域,水系发育、地形切割大,地形坡度3045°。区内以半坚硬岩组为主,有少量岩浆岩坚硬岩组。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2005年发生的“8·7”滑坡地质灾害后,在本区留下了许多灾害隐患点。危险地段有16个:曼干组、小瓦寺、老彭寨、老白寨、库独木下寨、鱼塘、榨子下寨、老施寨、平掌集镇、背阴寨、老何寨、石岩脚、刺竹箐、中寨、挖窖大组滑坡;岩子脚崩塌        

  5.平甸—桂山—古城危险区(Ⅴ)

  本区地处平甸河流域,区内地形坡度大,为半坚硬岩组分布区,岩石易风化,斜坡上风化厚度大,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危险地段有5个:小山头、扒芝哩、老方寨、旧城、上新村滑坡。

  6.扬武危险区(Ⅵ)

  本区位于扬武镇政府驻地一带,区内地形坡度2035°,分布半坚硬岩石,断裂构造发育。危险地段有6个:多依树、母租鲁、小尼者、龚家寨、有耳滑坡;居拉里泥石流。

  (二)重点防范工程建设区

  1.学校

  重点防治的学校有2个:老厂中学、老厂小学。校区是人员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进入汛期,应加强师生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校区校舍地质隐患安全检查,加强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置。

  2.矿山

  采矿是对地质环境改变最大的人类工程活动之一,新平县矿山开采引发大量地质灾害隐患,主要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主要危险区有:

1)大红山两矿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各矿山在建设中大量废渣排放于曼干河流域内,阻塞河道,雨季极易形成泥石流;昆钢大红山铁精矿管道输送线建设,新化、戛洒区域内沿线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较多,易形成链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

2)阿者铁矿、丕且莫石料厂崩塌、鲁奎山铁矿、好木冲铁矿滑坡及好木冲铁矿泥石流有大量废弃土石倾倒于矿区斜坡上,雨季极易形成泥石流。

   3.公路

1)省道新三公路不稳定斜坡: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切坡、弃土、路沿排水、桥涵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2)省道恩水公路:危险路段为耀南至218线段滑坡、坡面型泥石流。

3)省道218线:危险路段为那板箐—曼蚌河—曼糯河段泥石流。

4)县道水塘至者竜段滑坡、泥石流。

5)玉元高速公路大开门段滑坡、泥石流。

6)大新公路:危险路段为小横山滑坡段。

7)县域内大量近期新建、改扩建乡村道路新近开挖边坡形产生滑坡、崩塌灾害及挂坡弃渣引发坡面、沟谷型泥石流灾害

8)在建大戛高速、玉磨铁路、墨临高速公路主路及其施工便道开挖高边坡失稳而形成的滑坡、崩塌及弃渣堆场零星挂坡弃渣形成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工作,特别是中小型水电站的建设,施工时应避免人为诱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强对病险水库、坝塘设施的管理巡查,在冬春修缮期间,对大沟、沟渠输水工程进行疏通。主要有新建的小(一)型马鞍山水库和小(二)水库型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区;戛洒江一级电站、大春河一级电站,者竜腰村一、二级电站,漠沙丫味河水电站、漠沙那板箐电站、漠沙挖窖河梯级电站、建兴马鹿河水电站、平掌丫口水电站。

  5.风景名胜区

1)陇西世族庄园旅游区;(2)南恩瀑布旅游区;(3)哀牢山石门峡、茶马古道旅游区。以上旅游区位于者竜—水塘—戛洒—腰街—漠沙危险区,本区是新平县地质灾害活跃区,活动的频率高、强度大,且有加剧之势,汛期到该区旅游时应注意地质灾害的预防。

  四、重点防范时段

全县地质灾害防范时段为610月,特别是68月主汛期为重点防范期。

除上述重点防范期外,凡连续5日合计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或连续干旱后突降暴雨的时段,也应按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对待。

五、地质灾害主要防治对策和措施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新平县境内群峦叠嶂,江河纵横,峰高坡陡谷深,地质环境脆弱,受长期复活的红河深大断裂和哀牢山深大断裂的影响,决定了新平县是一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灾害损失重的县份。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影响,在出现强降雨或持续降雨天气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明显加大。同时,随着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愈来愈大,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发生呈增长态势,防治工作更加艰巨和繁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发展演变的不确定和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长抓不懈,一刻都不能放松的观念,尤其要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灾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协调、齐抓共管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充实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机构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把防灾责任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过程,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各村(社区)、隐患点监测人员、厂矿、水利水电、重点在建工程等责任人层层签订防灾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各项制度和措施,形成“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发改、教育体育、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防震减灾、气象、电力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商、信息互通和综合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全面有效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

(三)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严格落实责任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分级、分区、分类,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全面动态巡查排查,重点抓好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沿线、重大工程建设施工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口集中区、江河沿岸、沟谷箐口处居民点逐一巡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查出来的隐患点,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避让和治理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和关键时期,各乡镇(街道)要发动群众及时疏通村子周边、房前屋后和灾害(隐患)点的排水沟渠,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对存在隐患的地面裂缝、塌陷等进行充填、夯实或遮盖。对临时无法搬迁或搬迁工作未完成的危险户采取临时避险。

(四)大力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情况,科学制定和完善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方法、形成科学合理、相互衔接、重点突出的预案体系,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二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纳入地灾群测群防体系的重点监测隐患点,应组织一次以上的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及时发现并弥补应急预案的不足。三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预警预报、灾情调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统计报表等各项制度。四完善分工合作机制、快速反应机制以及资金、装备、交通、通信等保障机制,气象、水利、防震减灾、自然资源部门要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气象监测网络、防汛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率。

(五)加大投入,抓好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103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116号)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认真对隐患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年申报,稳步实施。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对国家、省、市、县已批准立项的各类地灾防治项目,要抓紧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发挥治理最大效益。

(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隐患)点村组、学校、重点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活动:一要加强对辖区内隐患点监测人员、村组干部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二要在汛期对每个隐患监测点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此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他们的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舆论环境。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责任人及监测点、监测人员

  (一)监测责任人

1.县级监测责任人为县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2.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村委会(社区)主任为本辖区内的乡、村监测责任人。

  3.水利设施、道路交通、旅游景点、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部门负责人为监测责任人。

  4.矿山地质灾害由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探矿权人负责组织监测。

  5.工程建设按“谁引发、谁治理、谁监测”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监测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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