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4年版)及有关问题的解读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22 10:02   点击率:21打印】【关闭

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4年版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下项目应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

 

序号

品目

备注

货物

1

务器

A02010104


2

台式计算

A02010105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4

印机

A02020100


5

投影

A02020200

用于测量 、测绘等专用投影仪 

 

6

 

一体机

 

A02020400

多种办公功能 的设备入 ,  例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7

触控 一体机

A02020800

包括室 、户 / 互动屏等

8

打印机

A02021000


9

LED示屏

A02021103


10

液晶显示

A02021104



序号

品目

备注

11

描仪

A02021118


12

碎纸

A02021301


13

乘用

A02030500


 

14

 

电梯

 

A02051227

包括载人电梯  载货电梯  货两用电梯 消防电梯等

 

15

 

间断电源

 

A02061504

后备式不间断电源 、在线 不间断电源等 ,也称UPS

16

调机

A02061804


17

家具

A05010000


18

印纸

A05040101

括再生复印纸

 

19

 

基础软

 

A08060301

包括操作系统  数据库管理系    间件 、办公套件等

20

息安全软件

A0806039901


服务

 

 

 

 

21

 

 

 

 

计算服务

 

 

 

 

C16040000

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 征的信息技术服务 , 包括基 础服 平台服务 应用服务  未实施框架协议的 ,  仅单 或批 20  的云计算服务入此


序号

品目

备注

 

 

 

 

22

 

 

 

 

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  ,  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  络的连接服务 。未实施框 协议的 ,  仅单项或批量采购  20 的网络接入 服务入此 

23

动车保险 服务

C1804010201


 

 

 

 

 

 

 

24

 

 

 

 

 

 

 

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  能承担  备运行 、建筑物门窗保养维  、保  绿 , 纳入物业管理服务项       待等    未实施框架协议的 ,  仅单 或批量采购金额 5 万元 以上 物业管理服务入此

 

 

 

 

 

 

 

25

 

 

 

 

 

 

 

刷服务

 

 

 

 

 

 

 

C23090100

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的  ,  票 据 印 刷 服  ,  文件印刷服务 ,  公文用纸 印刷服 ,  资 料 汇 编 印 刷   ,  信封印刷服务 ,  日 历        广    未实施框架协议的 ,  仅单 项或批量采购金额 5 万元  的印刷服务入此

 

序号

品目

备注

 

 

26

辆维修  保养服务

 

 

C23120301

在省内执行的载货汽车 、汽 车挂车 、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27

 

车辆加油  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在省内执行的载货汽车 、汽 挂车 用车   充电  添加 LNGCNG 氢能等服务

:    录的品 目和编码根据财政部  «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财库 202231 制定和解释 ;  ②表中所列品目包括所属下级品目; ③表中所列品目不包括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所的科研仪器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 需要由部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省级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各州市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仪设备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00 万元

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

、公开招标数额标

)  货物和服务类

省本级开招标数额标准 400 万元 , 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

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情形或者有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在采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州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批准不得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  工程类

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依法采用招标方式的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按照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职责分工由相应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依法不进行招标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 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来源方式采购,由财政部门监管 。

、有关执行要

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

励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行批量联合采购和框架协议采未实行批量联合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的地区,可以继续通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集中采购省本级电子卖场网上直购和反竞价额度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别同步提高至每月40万元和全年400万元 , 州市县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额度保持不变 ,《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目录》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同步调整

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以将政府集中采项目委托给上级或其他地区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受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拒绝确无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 ,  可以当地政府指定的机构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除涉密采购以外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 并承担代理服费用驻昆以外的省级预算单位 ,可以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地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采购 ,也可以执行或办公所在地的框架协议及电子卖场协议各级财政部门要中采购机构跨级 、跨地区接受采购人委托 框架协议或电子 接受驻昆以外省级单位采购情况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承担的中采购代理行为纳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地各部门应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财政部令第 110 等规定 ,积极探索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项目 ,以及配套要耗材配件等可以实行全省联动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限制开放式框架协议实施范围不得变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 资格库

采购项目同时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目录外内容 , 可以分采购的 ,采购人应将属于目录内的内容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不能分开采购的 ,应将项目整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

)  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

府采购活动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 绿色发展 科技创新和本国产品等政策目标

府采购 ,其中包括执行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采购 ,应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财政部关于进一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202219 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等文件规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其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应在预算编时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并采取项目整体预留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小企业分包等形式予以落实 ;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预留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应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采购应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各级预算单位(包含食堂外单位应按要求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 ,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 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采购应支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用水单位优先采购使用纳入国家相关推广和指导目录水效级高 、通过节水认证的节水产品术和装备 。

政府采购应支持科技创新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创新产品 、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率先购买 ,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对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地方高水平医院采购进口科研仪器实行备案

关于联合采购

对有共同需求的采购项目 ,采购人可在自主自愿 、权责清晰础上 ,授权主管预算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其中一采购 , 将项目合并后实施联合采购 ,提高采购效益 。

(四关于全流程电子交易

加快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 ,实现采购文件编制、息公开专家投标响应开标评审、合同签订 、履约验收等全过程电子化数字化并逐步推动远程异地评审

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

据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要求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因疫情重大灾害等原因开展的紧急项目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以及政府付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PPP)项目 ,在完成招标采购活动后 ,应通过云南省政府采管理信息系统向财政部门备案或者由行政监督部门向财政部门推送相关采购信息 ,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涉密政府采购目信息应作脱密处理

 、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如无特殊说明 ,  金额均指预算金额。

(二)本目录及标准自2024 年2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同时废止 。

(三)本目录及标准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有关问题的解读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为做好相关执行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是确定政府采购范围、限额、方式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依法确定并公布。《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以下简称“2021年版集采目录)印发以来,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发展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财政部修订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出台了新采购方式即框架协议,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云南省财政厅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集采目录)。

二、主要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第七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第八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财库201969号)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自行确定各品目具体执行范围、采购限额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并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

三、主要调整变化

2024年版集采目录与现行的2021年版集采目录比较,主要调整如下:

(一)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主要作如下调整:1.减少品目数。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将集中采购品目由2021年版的39个精简到27个。具体是:删除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通用应用软件数字照相机速印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传真通信设备;合并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打印机,合并乘用车客车乘用车 

2.品目内容调整。家具用具不再仅限定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印刷服务增加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文件印刷服务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的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增加以及纳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保安、餐饮、会务接待等内容互联网接入服务修改为网络接入服务车辆加油服务修改为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明确为在省内执行 

3.部分品目规定限额。物业管理服务和印刷服务规定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入内(未实施框架协议的)。 

(二)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本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来的2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按规定报州(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批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可以根据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项目特点灵活选择适宜的采购方式,不宜一刀切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明确工程项目在招标采购中不同的适用规则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明确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法律适用、监管边界和采购方式,指导预算单位依法开展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四)明确框架协议采购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框架协议以封闭式为主,各地不得超出适用情形开展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不得违规设置供应商库。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类框架协议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全省联动。

(五)优化电子卖场采购管理

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原则上框架协议实施一项,电子卖场取消一项。电子卖场网上直购和反向竞价额度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提高同步提高,该额度的内涵和要求不变。 

(六)指导未设置集中采购地区的集采工作

对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不宜自行委托给社会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未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县(市、区),除委托上级或其他地区集中采购机构外,还可以由当地政府指定的机构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社会代理机构在一定时期内承担集中采购职能,集中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该政府机构承担。

(七)强调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要求

落实财政部、科技部、水利部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要求,包括:《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水节约〔2023242号)等。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备案管理政策的适用范围,由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扩展到各级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高水平医院。

(八)明确提高采购效率措施 

具体执行要求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云财采〔202312号)。

四、术语释义

(一)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目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024年版集采目录中所称集中采购目录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同采购限额标准。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政策是指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推动实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

(五)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等非招标方式;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在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中,出现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时,其中招标投标一般仅指适用招标投标法的事项;政府采购除政策功能外,一般仅指适用政府采购法的事项。

五、新旧版集采目录实施的衔接

2024版集采目录自202421日起施行,届时2021版集采目录将不再执行。

 




上一篇: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下一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隔夜评标工作指引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