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2023年5月24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提升新平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给,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新平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30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81号),结合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实际,完成《规划》的制定。 二、规划定位 《规划》是新平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三、基本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 (一)规划基础 概述了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总结“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立足新平县矿业发展现状,探索出一条符合新平县实际的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全县矿业绿色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资源供给。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 ——坚持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坚持突出重点,充分体现新平矿业特色。 ——坚持开门编制,科学决策。 3.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不断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基本建成绿色、安全、高效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 矿产勘查取得新成效,配合实现我省以西南“三江”云南段为重点的重要成矿区带主要矿种的找矿突破;合理部署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铁、铜等矿产资源储量保持稳定增长。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对全县优势及重要矿产铁矿、铜矿及建筑用灰岩、砖瓦用粘土矿产开采总量进行调控。 全面落实建设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和重点开采区布局,推动区内优势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利用。 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 (三)主要任务 1.统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布局 结合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产业布局,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突出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落实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需要考虑比较优势、市场导向、产业关联、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以及区域分工与协调发展等因素。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优势资源向优势地区、优势企业聚集,实现优势互补,推动矿业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 构建能源资源保障格局,建设能源资源基地,服务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布局国家规划矿区,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 设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分区,划定重点勘查区,充分发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引导作用,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实现找矿突破;划定重点开采区,进一步规范区内矿业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合理配置资源和引导矿业权投放提供参考依据。 2.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 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势矿产资源为基础、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实行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合理调控。 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努力提高矿山资源勘查程度和开采规模。逐步优化非煤矿山布局,提升非煤矿山资源接替和保障能力。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结合新平县资源禀赋、开发现状、矿山数量和最低开采规模等要,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大中型矿山比例,对小型矿山要统筹兼顾,加强引导,提高建设水平。 提高大中型矿山数量比重,压缩小矿数量。 4.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及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保护地管控要求;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矿山最小开采规模。 5.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强化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责任,新建和生产矿山要明确预防地质环境问题的措施,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保护责任;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体系。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政策原文: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qtwjxpxzfadmin/20230525/1446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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