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坚决落实“六保”任务,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围绕克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责任压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突出示范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发挥主要领导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县委常委会、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高位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要求,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并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新平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解方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切实履职尽责、以上率下、示范带头;3月26日,主持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暨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评体系进行安排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督促和推动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谋划和落实好年度工作任务,有效破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党课+法治课”这一新平特色做法,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村(社区)干部培训班、专题法治讲座以及《民法典》集中宣讲等,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工作、谋划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平台,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全年有144家单位组织4436名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活动。坚持“逢提必考”制度落实,全年组织3批次29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四个配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决策程序,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全年对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36件,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和范围,编制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监督工作。公开遴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33名,拟定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组织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依法决定保留5件、修改完善1件、予以废止28件。以服务改革、发展和民生为重点,制定工作倒逼计划、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新平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四部条例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并配合县人大做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工作和《新平县旅游条例》立法工作,为开创新平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新境界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县城棚户区改造、大戛高速公路建设、大开门综合开发、国有企业改革及乡村振兴道路建设PPP项目运作为示范,有序引导外聘律师与本地律师组成专业团队为全县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11名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4家,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86件,实现12个乡镇(街道)及28个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扣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重点,通过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措施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全县43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各执法单位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及岗位人员等信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和终端配备办法、配备标准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加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查、卷宗归档等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全年对政府部门拟作出的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7件。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新平县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自2017年以来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各执法部门全面自查,领导小组重点抽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工作方案》,着力抓好2019年市对县依法治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全力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2020年法治督察准备工作,通过紧扣问题、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做到站位高、落点实、效果好。制定《新平县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督察发现问题三年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1年)》,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回应广大群众关切和期盼,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工勤人员、非在编在岗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公益岗位人员上岗执法,重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免于考试集中换证工作,全县梳理上报免考直接换证人员130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及网上考试活动,全年报名参考269人、实际参考256人、考试通过180人,通过率70.3%。 四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评查制度,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全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自查1511件;抽调14名业务骨干集中开展案卷评查,对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2019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20件进行评查抽查,并公开通报、督促整改。 (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编制行政职权、责任事项目录,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并以“一表两单”形式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强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监管,规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职责关系、行使主体、职权类型和责任事项,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全年共梳理、审核、公布“行政职权”7032项、“责任事项”53651 项、“追责情形”47972项。 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施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字号名称核准“一次都不跑”和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的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全年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行政许可信息归集14063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416条、抽查检查信息682条。 三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新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在保持原有行业部门人员、事项职权不划转前提下,以优化审批运行机制为主,聚焦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办件量大的重点领域38个事项,按照“统一收件、按责转办、一窗出件”要求,实行专班、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审批流程,有序推进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全年共完成10个部门38个事项的进驻和授权工作,并配套落实人员进驻和授权问题。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修订完善《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4项配套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运用“信用玉溪”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归集信用信息数据3826条。着力推进效能政府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督查问效制、责任追究制,杜绝工作拖沓、敷衍塞责,强化跟踪问效、反向倒逼,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是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主动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全面落实。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4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85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 三是强化公益诉讼、审计监督作用发挥。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排查研判案件线索,全面履行诉前程序,跟踪抓好整改落实,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督促相关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办理公益诉讼29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8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一张网”,有效发挥审计监督预防、揭示、抵御和化解经济运行中影响国家利益的各种矛盾、风险、危害的定位职责作用。全年共开展审计项目25项,出具审计报告12篇、综合报告1篇,提出审计建议13条,提交审计信息47篇。 (六)推进多元解纷,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落实《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拟定《新平县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行政败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改进行政应诉的统筹协调工作,注重发挥好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判决执行等重点环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全年县政府和部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9件,其中:已审结4件、正在审理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组织机构、案件办理、工作保障等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业务培训,积极稳妥地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办结10件(不予受理3件、维持5件、终止2件),正在办理1件。 三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通过规范调解组织运行、加强月调度季通报年评查、落实“三级调处三级联动” 三三制调解法等措施,以“少发案不发案才是真本事”的理念全面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守好筑牢“平安新平”建设第一道防线。全年共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88次,受理各类纠纷3315件,成功调处3094件,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纠纷2635件,调处成功2621件,调解成功率达99.47%;县访调委成功化解信访案件13件;县医调委成功化解医疗纠纷8件;县民调委受理纠纷659件,成功调处452件、正在调处83件、转立案124件。 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以加强赴省进京访、重复多头访治理为重点,持续抓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作,以“领导包案”推动“事要解决”,实现“最后访一回”。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57批次579人次,办结425件,办结率93%。 五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全县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县11个法律服务所、18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123家,签约率100%;全年代理诉讼案件76件,解答法律咨询1812人次,代书360件。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逐步扩大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援助案件403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74.31万元,为农民工讨薪114.92万元,值班律师提供认罪认罚帮助229件。积极开展公证行业乱象乱点整治,保证办案合法性和办案质量,全年办理公证案件247件。 (七)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发挥县普法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新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加强群众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年发布疫情法治信息1033条、播放双语音频6692次、发放宣传资料3.6万份,出动车辆77辆次、人员458人次。开展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排查24次,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二是依法审慎科学决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应急联动和专业指导,及时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评估,规范处置流程,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效。 三是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制定《新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分级分类制定行业差异化防控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一刀切”,不搞“一堵了之”,不搞层层加码。 (八)落实试点任务,推动戛洒镇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取得实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戛洒镇启动实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宜放则放”的要求,依据《新平县赋予戛洒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将县级部门承担的136项行政职权赋予戛洒镇行使,探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镇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目前,事权下放、机构设置、资格确认等改革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化和适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广大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少数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然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 (三)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不平衡,在改革力度、配套措施上与先进地方相比还有差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县人民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新平建设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强化统筹协调推进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督促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启动实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作为推进新平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重要指南和工作准则,对照指标分解确定责任单位,摸清研判短板分布,找准查实问题症结,科学制定措施办法,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和水平。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把权责清单执行情况作为对部门、乡镇巡察和审计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推动权责清单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衔接。 (二)以健全决策监管机制为抓手,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有序畅通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和意见集中反馈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决策程序。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完善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打造窗口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和便民化。 (三)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着力推进“五大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戛洒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为重点,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和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实施公开听证审理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构建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四)以强化教育培训为抓手,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巩固和深化“党课+法治课”的特色创新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认真抓好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社会大普法格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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