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桂山司法所三举措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管控和帮扶工作。 一是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分类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管理措施,杜绝脱管、漏管现象,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详细了解他(她)们近期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重申有关规定要求,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铸牢法律意识防线,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对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坚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沟通联系的方式,重点了解他(她)们生活、工作、家庭情况,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鼓励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以积极向上的态度乐观工作、生活,共协调解决1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就业难问题。 二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帮教工作。一方面联合县残联到元江县某水泥厂帮教帮扶在该厂工作的桂山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了解他(她)们在该厂的工作、生活情况,鼓励他(她)们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积极创造财富,回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另一方面对1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申请保障性住房没有获得批准的原因及时进行详细了解,经调查,系该对象名下仍有住房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对该对象及其亲属宣传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答疑释惑工作。 三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充分发挥工作档案的信息研判支持作用,牢牢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先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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