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小开门小组2000多亩集体林地被砍伐准备建设焦化厂,开挖的石头和泥土都倾倒在600多亩农田上”。 二、整改目标 对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土石方填土过程中超范围倾倒土石方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 三、整改措施 (一)对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土石方填土过程中未按批复用地超范围填土行为开展调查核实。 (二)责成新平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倾倒土石方地块为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建设用地,批准使用面积519.29亩,土地权属属于新平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证新国用(2012)第080010号。超范围倾倒土石方地块面积3.264亩,其中,涉及农用地1.878亩,建设用地1.386亩。 (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以新自然执改字﹝2024﹞5号,对云南迈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云南迈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出动挖机1台,推土机2台,货车3辆,于2024年6月1日动工,6月5日完工,对超范围倾倒土石方涉及农用地1.878亩进行全部清理,恢复成复垦耕地。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新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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