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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极低问题整改事项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10 16:1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一、反馈问题

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极低。玉溪市未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规模60/日”的要求,截至督察,全市无一座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每年约9500吨污泥处置不规范,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极低,环境污染隐患突出。如易门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未经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违规将5463.13吨污泥直接拉运至果园、板栗园等种植基地使用,形成二次污染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台账,规范转运将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至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新建1座处理规模40/日的新平县污泥综合处置中心,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各乡镇(街道)规范处置,鼓励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利用垃圾焚烧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污泥,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运往种植基地利用。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建立污泥台账,规范转运。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经过脱水机脱水后,含水率达到80%以内由专人负责全程封闭运输至新平县垃圾填埋场内专设的污泥晾晒场晾晒,待污泥晾晒后含水率降低60%以内再进行污泥填埋。20251-107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运输至填埋场的污泥为2434.14吨,无害化处置率100%;部分地方企业持环保批示文件到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拉脱水污泥去进行活性污泥培养,资源化利用67.12吨。共计处置2501.26吨。

(二)2024129启动新平县污泥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8705.49万元己完成东侧边坡处理土方开挖及转运约41000方,红线内土方开挖约40000方;支护桩87根,冠梁、锚索及截排水沟,桩间挡土墙,工程桩283根,破桩头,陈化及成品仓库、辅料仓库、污泥好氧发酵设备混凝土结构,二次结构施工完成,地面结构完成50%;陈化及成品仓库、辅料仓库钢结构框架及屋面,道路钢花管注浆,场平土方,雨水管道施工完成;一体化设备安装完成90%;一体化消防设备桩基完成。项目计划在1030日前完工。

(三)漠沙、戛洒、扬武三个污水处理厂,处于调试运行阶段,污水入户管网接入率不高,污水收集率低,没有产生污泥。      

                                           

 

 

新平县人民政府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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