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7-10 11:07   点击率:69打印】【关闭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新平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变更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

  二、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拟定或者修改区片综合地价;

  三、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自然资源重大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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