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02 11:11   点击率:59打印】【关闭

建兴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建兴实际,制定建兴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等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建兴乡的重要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全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涉及重要投资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使用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五、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六、其他事业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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