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2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游客咨询服务和旅游投诉工作,受理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协调处理跨县(区)的旅游投诉工作;依法对违反旅游行下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处罚。 3.承担旅游救援工作,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4.负责县旅游义务监督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对全县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导游景区景点、导游员执业情况等发布质量检查通报。 5.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旅行社经营;受理并处理旅行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培训中心牌子,单位无内设机构,机构规格股级,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2023年日常巡查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平台执法检查。 2.按照“执法办案”工作考核要求,执法人员人均办案不少于1件。 3.完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服务平台课程学习,每个执法人员不低于100学分。 4.落实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和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5.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做到投诉件结案率100.00%,满意率100.00%。 6.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及超时经营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7.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各专项行动,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1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晋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晋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0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增加1.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安排支出9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0.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安排支出12.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一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一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一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资产总额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8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2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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