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2-10 15:02   点击率:59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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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承担全县各类重大文化旅游节庆等重要活动的文艺表演,代表全县开展对外文艺展演、艺术交流活动等活动,打造文艺精品,扩大新平知名度和美誉度。

3.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群众文化艺术工作和农村(民间)文艺团体的发展,辅导、培训农村(民间)文艺骨干,培养编、导、演人员。

4.负责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挖掘和提炼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促进文艺作品向文化产品转化。

5.负责做好文艺作品、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加挂云南新平花腰傣民族文化艺术团牌子,单位无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繁荣文艺作品

1)挖掘本土民间特色小调、素材,创作出更多具有本土民间特色的文艺作品;

2)在各类比赛期间创作符合比赛相关要求及主题的作品,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级专业技能比赛;

3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积极挖掘身边“文艺+法治”素材,创作相关主题作品;

4做好新平县相关节庆活动筹备工作,如:“春节”、“赏花节”“拉祜节”“开歌节”“泼水节”“火把节”“中秋节”等节庆相关文艺演出工作及相关题材作品创作。

2开展文化惠民演出

1)至少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60场;

2)开展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街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

3)开展如:“森林防火”“双拥晚会”“庆国庆”“建党节”等专场文艺演出

3.帮扶互助活动开展

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文化人才暨农村文艺骨干培训,做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节日文艺培训辅导,计划全年培训帮扶次数不少于24

4.促进文旅融合工作开展

1组织人员编创符合云南省各级专业赛事主题作品,积极参与如“玉星奖”、“歌舞乐展演”等;

2加强对外交流,起到积极宣传“花腰傣”文化品牌,促进新平县文旅融合工作开展。完成政府临时交办安排演出、对学校、企业、事业各单位临时性演出。

3)完成全年文化惠民演出任务,积极开展和参与促进文旅融合的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活动和县内各项节庆活动演出,做好节目编排、辅导、演出及灯光音响等服务工作。

4充分挖掘民族特色资源,丰富民族文化活动,开展民族文化进村寨、进学校、进企业等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文艺活动辅导培训,加大繁荣文化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节庆等公益性文艺演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6.8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1.92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晋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6.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1.92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晋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6.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80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万元,增长2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遗属困难生活补助1.1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安排支出237.6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安排支出19.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7.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22.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

(一)项目资金的测算依据

项目根据历年比赛、文化惠民演出等所签订合同中的制作服装、音乐及包车聘请专业司机的费用,符合我单位总体目标中第一条和第四条“一、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为提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的影响力打造花腰傣文化品牌,将积极参与各项赛事及各项培训帮扶工作,积极联系对外演出业务,加强对外交流,起到积极宣传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及民俗文化的作用。”的要求;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影响力,推动我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广泛有效传播。

(二)项目资金的用途

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创作花腰傣民族特色舞蹈《激情花腰》服装制作、音乐的制作及2022年文化惠民演出的租用演员乘坐的班车、专业舞台车司机的聘请、服装道具的添置维修、舞台车底幕及横标等费用,符合总体目标中第二条和第三条“二、承担全县各类重大文化旅游节庆等重要活动的文艺表演,代表全县开展对外文艺展演、艺术交流活动等活动,打造文艺精品,扩大新平知名度和美誉度;三、保护和传承族文化,挖掘和提炼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挖掘本土民间特色的小调、素材,创作出更多具有本土民间特色的文艺节目(舞蹈、小品、歌曲),做好相关节日的筹划准备工作,确保顺利演出,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各项指示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活动的作品编创、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在舞蹈创作过程中制作服装和音乐所产生的费用,文化惠民下乡演出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费用。

(四)预算支出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聘请舞台车司机0.60万元、下乡演员固定班车3.00万元、舞台车底幕及横标0.30万元、演员服装道具添置0.60万元、道具维修0.50万元,共计5.00万元整。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资产总额2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5万元,固定资产19.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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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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