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新平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新平、法治新平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部署上,加强对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创建平安新平,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的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6.督促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掌握社会管理形势和政法工作动态,研究政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领导和指导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有关政法工作。 8.研究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搞好政法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11.承办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年”为重点,以“2221”工程为抓手,奋力推进全县政法工作现代化。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一是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永葆政治本色。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主动接受省委政法委对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延伸检查,对公安局开展政治督察,对政法各部门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帮助政法部门查摆问题。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 2.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坚决守护平安稳定局面。一是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有效开展反邪反恐斗争。二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抓好特殊群体政策落实和重点人员教育稳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着力保障网络安靖。持续深入开展“清朗”“净网”“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力保障网络空间安全。 3.以法治保障为助力,主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狠抓行业整治攻坚,集中开展学生“防溺水、防事故、防侵害、心健康、净环境”等五个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加大胜讼权益兑付保障执行,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举措,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县,以法治助推新平经济发展。 4.以夯实基础为导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做实两级综治中心。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覆盖率、实体运行率达100.00%,乡村综治中心人员及125名综治专员调整配齐到位,加强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事务治理。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和命案防控攻坚两个专项行动,实现了“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三是推进“两项创建”。顺利完成省对市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验收延伸点位的督查检查,积极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四是打牢社会治理政法基层基础。县法院“码上解纷”试点初显成效,“员额法官工作室”、检察院“两进三下”模式、社区民警兼任村级综治中心副主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亮点工作得到市级认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4个内部机构,包括:政法委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法学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567,98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3,907.06元,占总收入的96.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073.00元,占总收入的3.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2,782.40元,下降9.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6,055.40元,下降11.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3,273.00元,增长204.10%,主要原因是受本级财力影响,各项经费减少;2023年其他收入含市委政法委拨入的全年度铁路护路承包费、三项排查费、见义勇为经费等,而2022年仅有半年的铁路护路承包费、三项排查费等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540,475.06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081.94元,占总支出的94.17%;项目支出206,393.12元,占总支出的5.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6,814.39元,下降12.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2,142.00元,下降3.81%;项目支出减少354,672.39元,下降63.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受本级财力影响,各项经费支出减少,且2023年减少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4,081.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9,575.5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94,506.40元,占基本支出的5.83%。按照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5人计算,办公费人均支出1,812.50元、邮电费人均支出500.00元、差旅费人均支出426.90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1,242.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393.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不含涉密特定项目): 1.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55,703.12元,主要用于开展一是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深化反奸防谍、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坚决消除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各类风险隐患。二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妥善处理维稳工作、三是以夯实基础为导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做实两级综治中心,扎实开展普法强基和命案防控攻坚两个专项,推进“两项建设”,打牢社会治理政法基层基础。2023年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坚决守护平安稳定局面为目标,组织工作会议35场715人次、培训会议12场580人次; 2.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4,340.00元,主要用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49场次,通过班子成员上党课、外出培训、云岭政法讲坛参训、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永葆政治本色;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9,688.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平县委政法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3人。 4.其他资金:铁路护路经费项目支出31,900.00元,主要用于强化玉磨铁路新平段18,000.00公里铁路护路联防责任落实。 5.省市级见义勇为慰问经费项目支出7,500.00元,主要用于积极组织开展省级2名,市级3名见义勇为个人走访慰问活动。 6.铁路护路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1,662.00元,主要用于强化玉磨铁路新平段18,000.00公里铁路护路联防责任落实。 7.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1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工作会议培训及宣传活动。 8.见义勇为募捐资金项目支出15,500.00元,主要用于积极组织开展全县30名见义勇为个人走访慰问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3,907.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7%。与上年相比减少456,055.40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受本级财力影响,各项经费支出减少,且2023年减少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0,92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5%,其中: “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2,486,894.8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等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84,029.12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普法等工作专项业务开展及部门运转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85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3%,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5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94,670.1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688.00元,主要用于死亡遗属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3,90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7,091.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902.4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8,888.51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范围医疗”支出8,019.99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2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73,223.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3,7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8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9,8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63%,完成年初预算的66.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7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8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9,8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处置1辆,相关运行维护费用减少;通过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2023年接待任务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838.67元,下降4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50.67元,下降8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88.00元,下降13.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处置1辆,相关运行维护费用减少;通过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2023年接待任务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综治维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等工作检查、督查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06.40元,比上年减少57,886.27元,下降22.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且受本级财力影响,各类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0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差旅费6,830.40元,公务接待费19,884.00元,工会经费12,000.00元,福利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2.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2,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63,239.95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42.00元,固定资产139,397.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349.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2,065.09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1111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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