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理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事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4.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做好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监管场所开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6.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保安服务行业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 8.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做好交通警卫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9.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安全技防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 11.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作风建设以及纪律检查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4.负责指导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指导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5.指导县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全县公民出国(境)受理、审核业务,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岗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的登记备案和信息更新维护;负责本县公安国际警务合作;负责本县公安系统因公出国(境)的组织及服务工作,依法处理“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涉外案(事)件;指导全县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 17.负责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暴乱骚乱、劫持、大规模聚众滋事等案(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布防、堵截、抓捕暴力恐怖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及重大事件现场稳控等任务;负责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紧急救助危难群众等工作。 18.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的开展;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措施;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进行侦查、调查;承担新平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来,新平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使命,聚焦COP15安保维稳工作主线,抓实市局“1655”工作思路,从严从实从细履行好保平安、护稳定、战疫情、促发展各项职责任务,有力维护了新平社会大局的持续安全稳定。(因涉及警务工作秘密,部分内容省略) 一是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新时代公安工作发展方向坚定不移。政治引领更加坚定,开展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活动28场,参学民警6000余人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95人次;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研究确定了“1865”固本强警创安工作思路;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提出了11个方面37项贯彻落实意见,并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行了责任分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以重大安保维稳为主线,认真履行好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 三是以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重点,用担当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从严做好入新通道人车查控。以外防输入为重点,在新平大道延长线,大戛高速新平东出口、西出口,新三公路交警执法站,大开门收费站,昆磨高速公路扬武收费站设置疫情联防联控查缉卡点等等。从严抓好服务经济发展重点保障。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社区民警主动深入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民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落实《玉溪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十条措施》《玉溪市公安机关精准施策防控疫情十项措施》等系列服务措施,有效推动了全县生产生活秩序的快速恢复。 四是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全面提升大要案攻坚和打防主业效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位推动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治理等各项措施落实,坚决消除各类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大戛高速新平东出口设置公安检查站,从严开展公安检查站堵卡查缉工作,共出动警力7990余人次,核查人员26.8万余人。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监所安全管理规定,细致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实现监所绝对安全稳定无事故。 五是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核心战斗力为驱动,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迈出坚实步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召开3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安改革工作,推动各部门协同配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制定了《新平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玉溪市公安局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对任职满五年以上的8名派出所所长进行了轮岗交流任职,对空缺的24名股所级进行配齐配全。按照省、市、县关于《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完成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县公安局工作和森林警察队伍两个职级序列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智慧平安县城”建设,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实战应用服务教育整顿”专题擂台赛,分别获得县(市、区)公安局专题擂台赛第六名和派出所专题擂台赛第二名。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在户籍、车管、驾管、出入境等方面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制定了服务群众10项公开承诺,并推出便民措施共17条。认真落实省市县便民利企各项措施和市公安局12条服务群众承诺事项,行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厅办理,有序推进“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强化法治公安建设。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交警部门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46666起(现场查处28304起,非现场查处18362起),其中无证驾驶1034起、饮酒驾驶557起、醉酒驾驶27起、扣留各类机动车3809辆、因饮酒暂扣6个月驾驶证374本、扣留驾驶证784本、超速2684起、货车改装427起、货车超载244起、行政拘留24人。全县辖区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27起,造成30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3.23%,受伤人数上升18.18%,直接财产损失下降9.34%。全县辖区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510起,造成376人受伤,经济损失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4.01%,受伤人数下降17.54%、财产损失下降28.87%。确保了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森林警察大队扎实做好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共出动警力490人次,清理检查集贸市场24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9户、物流寄递企业41家、餐馆饭店161家、巡护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2处、巡护重点保护林区2次,发放《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告知书》39份、《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39份,各养殖户签订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承诺书》25份(在养户全部签订)、发放《关于禁止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知》41份;认真履职,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全县森林公安共查处立各类涉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184起,查处178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0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5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9起、非法毁坏、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3起、盗伐林木案1起、滥伐林木案1起),破案24起;查处行政案件154起(野外违规用火案35起、森林火灾行政案件23起、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5起、盗伐林木案件1起、滥伐林木案件1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8起);强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浓厚氛围,共发放粘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2300份,粘贴《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1200份,发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宣传材料4500份,对全县24户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养殖户开展“驯养繁殖,送法上门”。 六是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狠抓强基固本工作增强发展后劲。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纳入2020年“一号工程”和“一把手”主责,组织实施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固本强基工作。全县派出所公用经费财政100%保障到位,将者竜派出所危房改扩建事宜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前期工作。启动实施第一轮警力支援工作,从局机关、桂山平甸派出所调整12名民警轮岗支援扬武、新化等8个基层派出所,全面消除了5人以下派出所。完成了派出所警力和社区民警配备达两个40%,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不超过70%的目标。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县委将弘扬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纳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实施意见高位推动。局党委结合推进“一所(队)一亮点一特色”警务战略具体实践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继续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戛洒样本,力争将戛洒派出所打造成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积极做好新化派出所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申报工作,同时做好二级公安派出所的申报。着力为基层减负降压。从精文减会、精简派出所报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分级侦办案件、科学安排专项行动、优化警力配置和勤务机制等6个方面积极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为基层减负降压各项措施,让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基础工作。通过落实各项减负降压措施,需要派出所填报的表格从100余份压减至34份,压减率66%。抓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抓好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化项目建设,以新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支持,从技术层面全面配合抓好马家箐智慧平安小区和阳光家园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打造“红色物业+智慧小区”的新模式。积极参与“雪亮”工程建设,做好“无发案小区”“无发案村社”创建,在县城区的电力小区、阳光家园小区开展无发案小区创建,在戛洒等10个乡镇开展20个无发案村社创建,以此不断深化“平安新平”建设。目前,相关创建工作正在开展中。 七是以持续推进主题实践和教育整顿为抓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新时代过硬公安铁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以贯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驰而不息地查找并严肃整改“四风”问题,全方位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部署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回头看”工作,抓好以本局民警典型违纪违法案、许洋违纪违法案为镜鉴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持续严管“枪、车、酒、赌、毒、债、网、密”,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锻造了过硬公安队伍,为推动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纪律保障及作风保障。持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将“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严格对照省厅6个方面20个问题“靶向”,聚焦市局项目化推进的8个方面80个具体体现问题,深刻剖析查找了队伍存在的8个方面40种表现80种具体体现的9174个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围绕践行“三项承诺”,实现“六个转变”做出了打财断血战果排名全省前列和打造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新平样本“两个硬核”目标承诺,队伍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参加了全市公安机关“扣问心灵—我慵懒了吗”“心灵呐喊—我要担当”“庄严承诺—树新风、扬警风”主题实践三项擂台赛,分别取得全市两个第二名、一个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成为全市唯一一家获得三次擂台赛前三名的县级公安机关。高位推动教育整顿。紧扣省厅教育整顿“六个目标任务”,坚持“五个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市局“1+4”方案将主题实践、教育整顿、“五学五比五提升”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统筹融合推进,切实运用好开展教育整顿的7个具体措施,从“四个着力”点迅速开展忠诚教育、纯洁队伍、问题查摆、整治顽瘴痼疾和系统提升等工作铸牢忠诚警魂,以开展主题实践、“落实三个规定”、教育整顿和政治巡察“四位一体”工作和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推动能力素质提升不断激励全警担当作为。《新平公安开展“以案促改”全力营造教育整顿浓厚氛围》《“四项措施”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创新整合“科技平台”实现民爆物品末端监管工作提档升级》,简报所载三项工作得到了省厅和市局教育整顿办的推广和借鉴,在竭力创新和探索体现新平公安特色和亮点举措的同时,既确保了教育整顿的效果和质量,更把教育整顿的效果体现在实际工作成效上。全面加强基层党建。积极推进党建与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有机融合,健全基层党组织,大力推进党支部达标创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引领的作用得到全面彰显。23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全部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已完成19个基层党支部达标创建。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党内表彰,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局党委发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动员令,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设立2个党员先锋岗,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按照市局“321”项目化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围绕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信息化“大数据”应用等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开展多形式培训,让民警在干中学、在战中练,为全警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素质能力支撑。全年组织民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41期(场)累计参学人员1062人。组织6名民警参加玉溪市公安机关第二届实战大比武暨警务技能竞赛“警察两项比赛”,荣获团体综合成绩第三名,1名民警荣获特警男子组第一名1个,1名民警荣获普通民警男子组第三名。激励队伍担当作为。对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不断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归属感,激励广大民警勇于担当作为。共获部级表彰先进个人1名;省级表彰集体1个,个人2名;市级表彰集体2个,个人10名;县级表彰集体13个,个人8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 1.新平县公安局设综合管理机构3个,分别为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牌子)、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执法勤务机构13个,分别为法制大队(加挂控告申诉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社区警务工作办公室牌子)、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加挂新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县公安局国际合作大队牌子)、反恐怖大队;监管场所2个,分别为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11个,分别为桂山派出所、平甸派出所、扬武派出所、新化派出所、老厂派出所、者竜派出所、戛洒派出所、水塘派出所、漠沙派出所、建兴派出所、平掌派出所。 2.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交通警察大队下设9个中队室(即大队办公室、秩序中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桂山中队、杨武中队、新化中队、戛洒中队、漠沙中队)为副科级部门。 3.2020年7月,县森林公安局调整划转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作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队、治安队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派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天然林保护派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公安局本级2020年末全局在职人员194人,退休人员36人,车辆编制数33辆,实有车辆33辆。交通警察大队行政人员编制数41人,2020年年末实际在职人数31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率为6.1%,2020年新增退休人员2人,实际退休人员为7人,比上年度增加2人,增加率为40%,车辆编制12辆,年末实有车辆10辆,比2019年减少2辆,减少率16.67%,减少原因:使用年限长、车辆严重老化,已报废处置。森林警察大队定编人数19人,年末在岗职工17人、退休人员1人,车辆编制数4辆,实际在用4辆。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92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4.5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138.28万元,占总收入的1.39%。与上年收入8371.79万元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551.00万元,增15.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8248.85万元增加1536.66万元,增15.69%;其他收入比上年106.17万元减少32.11万元,下降30.24%。主要变动是因为增加指挥中心和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91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1.73万元,占总支出的83.20%;项目支出1666.54万元,占总支出的16.8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支出8157.47万元对比增加1760.79万元,增17.7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6910.26万元增加1341.47万元,增16.25%;项目支出比上年1247.21万元增加419.33万元,增25.1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视频及卡口系统建设、森警大队指挥中心和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1.73万元。与上年支出6910.26万元对比增加1341.47万元,增16.2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增加及政府购买人员经费调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8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0%。人均日常支出34.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6.54万元。与上年1247.21万元对比增加419.33万元,增25.1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视频及卡口系统建设、森警大队指挥中心和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经费等支出。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包括: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全面提升大要案攻坚和打防主业效能,经费支出60万元;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核心战斗力为驱动,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迈出坚实步伐,经费支出378万元;推进我县视频及卡口系统建设,经费支出300万元;以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重点,用担当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从严做好入新通道人车查控。以外防输入为重点,在新平大道延长线,大戛高速新平东出口、西出口,新三公路交警执法站,大开门收费站,昆磨高速公路扬武收费站设置疫情联防联控查缉卡点等等。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相关经费支出35.40万元;认真履职,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相关业务支出35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3%。与上年8063.40万元对比增加1758.60万元,增17.9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视频及卡口系统建设、森警大队指挥中心和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5万元,组织事务0.83万元,宣传事务12.8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836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公安8340.7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3.00万元;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5.21万元,抚恤20.9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公共卫生1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8.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天然保护林14.40万元;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95.18万元;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11.00万元;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0.1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39.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进行控制,均减少了相关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9.53万元,下降24.9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09万元,下降2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4万元,下降45.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进行控制,均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38万元,占96.38%;公务接待费支出5.39万元,占3.62%。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36万元,购置车辆1辆。由于原执勤车辆车况老化,维修维护成本高,已无继续使用价值,故报废后重新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主要用于公务执勤、重大安保任务及森林安全巡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9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85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2020年省市级领导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及对外县公安系统及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7.57万元,与上年2014.12万元对比增加453.45万元,上升22.51%,主要原因为推进重点任务发生的必要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32万元,印刷费13.52万元,水费11.17万元,电费70.37万元,邮电费7.82万元,物业管理费13.70万元,差旅费15.09万元,维修(护)费43.20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4.36万元,专用材料费0.80万元,被装购置费42.75万元,劳务费214.49万元,委托业务费1741.36万元,工会经费26.84万元,福利费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4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538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9.59万元,固定资产13730.99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4291.0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9.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25.7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3.77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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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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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380.58 | 1649.59 | 13730.99 | 3102.97 | 416.4 |
| 102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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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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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1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1703264447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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