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平县荣获星云南年度全域旅游“星”品牌称号。新平旅游为什么会得到行业和社会如此肯定?据悉,主要是新平县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过程中“五措并举”出实效。 一是围绕战略引领发展。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实施“旅游活县”和“产业强县”战略,依托独特的民族文化和优良的生态资源,以打造花腰傣、哀牢山、褚橙等品牌为重点,通过拓展客源,招商引资,推进重点项目,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节庆助推旅游,规范旅游市场管理等举措,今年1—5月,全县接待游客177万人次,同比增35.5%;实现旅游总收入102761 万元,同比增40.1%;近日,磨盘山森林公园被评定为国家4A级景区,新平县荣获了中国旅游总评榜云南分榜“年度全域旅游星品牌”称号,全县呈现出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产业融合形态多样、游客人次持续增加、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全面带动第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组织高位推进。由县委、县政府印发文件,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和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平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旅游发展,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创建全域旅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局,全面加强对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并于4月13日,由县委、县政府召开2017年全县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三大战役”推进暨全域旅游动员大会,统筹动员安排布置全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 三是创新机制优化管理。挂牌成立了新平县旅游巡回法庭。以推进旅游市场监管“1+3+X”模式为引领,构建旅游市场网格化管理,在“两山一谷”游客聚集区戛洒镇和哀牢山、磨盘山两个旅游景区分别设立“一庭两点”的旅游巡回法庭及审判点,探索受理游客投诉的司法服务新途径;针对旅游市场整改落实到位差的问题,提出定内容、定标准、定时限的“整改三定”新要求;结合自助游、自驾游爆发式增长,旅游市场点多、面广、分散等特点,实施市场监管日常巡查常态化、单项督查专业化、联合检查定期化、重点抽查随机化的“监管四化”新举措;突出旅游市场监管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纳入“考核五百”新标准。通过工作创新,旅游市场监管形成了党政统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的新格局。 四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制定印发实施《新平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业务全方位指导;细化印发《新平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责任到具体部门(单位),实行创建工作全社会全员参与;由县委、县政府与全县各乡镇(街道)签订《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及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12份,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新平县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36份,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完善印发《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实施细则》,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年度经费100万元,持续扶持奖励旅游产业发展;聘请中介机构编制完成了《玉溪市新平县“红河谷”旅游概念规划策划》初稿,确定《新平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招标代理单位,并完成了招标文件编制,稳步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是拓展产业联动融合。高度注重旅游与经济一体化发展,大胆创新实践,多业态整合,不断打造旅游连片发展区、多点示范区,初步形成了一、二、三产联动的新格局,实现了经济结构“三二一”的优化,三次产业比重为14.6︰38.8︰46.6;“十二五”期间累计接待游客780万人次,年均增27.9%,实现旅游总收入39.5亿元,年均递增32.1%;2016年接待游客291.6万人次,同比增长21.2%,实现旅游总收入16.7亿元,旅游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5.04%,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达11.9%,农民人均纯收入中21.8%以上来自旅游业,从业人员占全县就业人员总数的20.7%。乡村旅游在成为新平旅游“拳头”产品和吸引物及玉溪市旅游发展亮点的同时,在推动“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和“旅游+大数据”等发展方面也形成了积极带动,以乡村旅游为牵头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效应明显。(局办公室 张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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