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0年3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3-02 15:03   点击率:195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7015338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窗口0877-7018658 (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股)

     真:0877-7019286

 通讯地址:新平县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编:653499

公示时限:20203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新平县桂山镇富春街(原新平县委党校)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8428日经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新发改投资〔201850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440.53平方米,其中拟建住院用房1栋(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184.76平方米;业务用房1栋(地上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35.77平方米;配套用房1栋(地上2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房屋主体建筑,配套供排水、供配电、医疗供氧、消防、环卫设施,室外道场地、道路、绿化、挡土墙等,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垃圾暂存间等环保设施。科室设置设6大科室:妇幼保健生育指导科、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科、儿童保健科、中心护理部、医技科、行政综合科。共设置床位数104张。项目总投资2892.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4.7%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粉尘主要为尘土和建筑材料细微颗粒,无特殊污染物质,经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燃油排放废气(含COCHNOx等污染物),但机械数量少,废气排放量少,施工期是暂时的,通过加强管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内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工具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少量的清洁废水,施工废水经5m3污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综上,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进入附近的地表水体,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施工场地较远,且有山体阻隔,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的终止影响消失。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石、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水泥厂的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综上所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率达到100%,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

垃圾经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理,医疗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医疗废物公司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将恶臭影响减至最小;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使臭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医院医疗区产生的少量含菌空气,经院内各区域定期消毒后,对外环境影响小

2

项目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污院内医疗废水处理系统,检验室废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新建一座处理规模3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项目各项外排废水,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其中TP和氨氮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排入项目区南侧富春街市政管网。项目运营后所产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后各医疗设备均置于室内,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置于配套用房地下室设备房内,通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厂界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医院内外声环境影响均不大。

4)固废

项目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本项目在医院设置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使用专用容器包装,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病理性废物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新平县殡仪馆火化处理其他医疗废物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专用车辆清运、处置;项目污泥脱水后采用石灰消毒进行处置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检验室废水处理过程中更换的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①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③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④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的车行道路,应保持清洁,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机动车扬尘的产生。

⑤工地裸地防尘要做到: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天晴勤洒水、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加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管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使用。

严禁在场地边缘临近关心点处使用高噪声设备。

场内施工的压缩机、振捣棒等重声机械设备,需在靠关心点的场地作业时,严禁在夜间及中午休息的时间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建筑产生一定的废弃建筑材料,项目建设方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水泥厂的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异味

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将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垃圾收集点;

加强医院内部的卫生清洁;

使用带盖的可移动封闭式垃圾收集桶。

不得将产生的医废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2)医废

项目设置1处医疗废物暂存点,项目将医疗废物需按规定进行分类袋装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存放间内,袋装可以减少恶臭散发,再者医废储存在专门的密闭储存间内,储存间设置了专门的人员管理,不使用时将其关闭。

3)污水处理设施

设置为地埋式,在处理污水过程中消毒接触池、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处理。四周设置绿化带,远离院内其他建筑物

4)含菌废气

医院在营运时充分考虑了病室、走廊的通风。

5项目仅设置地面停车场,分布分散,通过加强管理及区内绿化。

2防治措施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

2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3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处理项目综合废水事故池一个容积20m3;设置3个化粪池,分别分别为15m3(门诊医技楼地下)20m3(住院楼地下)10m3(业务用房地下)

3)项目所有外排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需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其中TP和氨氮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最终进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4)检验室废水经化学中和处理后活性炭吸附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再排入项目医疗废水处理进行处理后再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处理。

3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医疗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型;平时要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在项目区内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以引导人群不在医院内大声喧哗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医疗废物

在医院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处,面积为20m2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使用专用容器包装,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专用车辆清运、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交由新平县殡仪馆运走进行火化处理。

污泥

本项目污泥脱水后用石灰进行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

医院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每日清运、处置。

④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为避免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情况的发生,工程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若一旦出现非正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废水回流系统,关闭废水排放口的阀门。

采用专用容器,明确各类废弃物标识,分类包装,分类堆放,并本着及时、方便、安全、快捷的原则,进行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时不混合收集;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取出,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项目应按照环发[2015]4号文《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备案,并按该应急预案的措施及要求认真实施,积极预防环境风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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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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