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短,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在项目施工边界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暂存的回填土石方采用篷布遮盖,且回填土石方临时堆场设置在县城风向的下风向,且远离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2)废水 桥梁拼宽施工时施工废水经每座桥梁两侧设置的收集雨天地表径流时设置的容积均为0.5m3的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每座桥梁两侧设置的容积均为0.5m3的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河滨路安装截污干管施工时,施工废水经收集雨天地表径流时设置的总容积为12m3的沉砂池(分段施工,每个沉砂池容积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总长度为4200m的临时排水沟(分段施工,每段排水沟不超过700m)及总容积为12m3的沉砂池(分段施工,每个沉砂池容积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3)噪声 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噪声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单台机械作业噪声在距离场地15m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有一定影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除此以外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设置施工场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噪声具有不连续、暂时性特点,且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短,且分散,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均属于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易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部分和废弃土石方运至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率达到100%。 (二)运营期 (1)废气 桥梁拼宽工程垂直桥梁衰减断面在桥梁两侧距桥面红线200m范围内不会出现超标,拟拼宽桥梁沿线所有敏感点在营运期CO、NO2日均预测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在运营中期、远期,随着汽车技术和排放标准的提高,汽车尾气污染可得到进一步控制。 (2)废水 桥面径流造成的污染可以通过采取加强运输管理,保持路面清洁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桥梁拼宽工程建成运营后,小山头村、快乐宝贝幼儿园、新平惠民家园、新平县民政局、前进家园、新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平县防震减灾局、新平县检察院、阳光家园、农行生活区、农资公司职工宿舍、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政府小区、福满园小区、新平县民宗局、新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社会保障局均达标。 (4)固废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配备专门的洒水设备,适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防止尘土飞扬; 4)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废气的影响; 5)专人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6)严格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特别是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出工地必须对附着在车身的渣土进行清扫,减缓对运输道路及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7)暂存的回填土石方采用篷布遮盖,且回填土石方临时堆场设置在县城风向的下风向,且远离环境敏感点。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桥梁拼宽施工时,桥梁施工断面设置围堰; 2)桥梁拼宽施工时施工废水经每座桥梁两侧设置的收集雨天地表径流时设置的容积均为0.5m3的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3)桥梁拼宽工程雨天地表径流经每座桥梁两侧设置的容积均为0.5m3的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4)河滨路安装截污干管施工废水经收集雨天地表径流时设置的总容积为12m3的沉砂池(分段施工,每个沉砂池容积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5)河滨路安装截污干管雨天地表径流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总长度为4200m的临时排水沟(分段施工,每段排水沟不超过700m)及总容积为12m3的沉砂池(分段施工,每个沉砂池容积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设置施工场区。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3)施工期合理安排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序,减少施工时间。因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取得周围受影响群众的谅解。 4)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5)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7)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8)施工期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以取得其对项目施工的谅解,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废弃土石方运至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 2)建筑垃圾易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部分运至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运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1)桥梁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 2)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 3)加强桥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 (2)水防治措施 1)加强运营期的管理,保持桥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桥面的污染物,减缓因路面径流冲刷造成的污染; 2)桥梁全线设置直排式泄水管 (3)声污染防治措施 1)桥梁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 2)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车辆驶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